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免除二季度电力直接交易偏差电费的函》(皖能源电力【2020】90号)。文件中称,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保障全省电力市场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免除2020年二季度市场主体(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力直接交易中产生的偏差电费!
(来源:微信公众号“科达智慧能源”ID:AHKDSD)
文件原文如下: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04月30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04月30日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04月30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4月30日
华东能监局04月30日
新疆能监办04月30日
国家电网报04月30日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04月29日
国家能源局04月29日
硕电汇04月29日
硕电汇2023年07月03日
浙电e家2023年04月20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年03月13日
硕电汇2023年02月07日
浙江省发改委2023年01月04日
浙江省发改委2022年12月08日
硕电汇2022年11月02日
四川能监办2022年10月20日
兰木达现货服务2022年10月17日
海南省发改委2022年10月09日
北极星售电网2022年09月05日
安徽省能源局04月28日
安徽省能源局04月26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4月24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4月23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4月22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4月15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4月12日
安徽省能源局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