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发布核安全导则《核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管理》,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 核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管理》(HAD401/12-2020),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核安全导则 核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管理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5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5月13日印发
生态环境部2024年05月08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7月04日
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2022年06月09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1年10月19日
新华网2021年09月13日
国家原子能机构2021年06月21日
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2021年05月26日
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2021年05月21日
上海核工院2021年04月02日
核电文摘2021年03月22日
原子能研究院2021年03月19日
生态环境部10小时前
国家核安全局02月13日
国家核安全局02月05日
国家电投01月23日
新华社01月13日
生态环境部01月07日
中核集团2024年12月25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2月20日
北极星电力网2024年11月12日
国家电投2024年10月28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0月16日
国家核安全局2024年09月24日
国家核安全局2024年09月09日
中国广核集团2024年08月20日
国家核安全局2024年08月20日
国家核安全局2024年07月02日
国家核安全局202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