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丹东市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方案中称,2020年,我市宏观经济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在地区经济增长带动下,2020年电力市场运行将比较稳定,与同期相比将继续保持增长形势。2019年丹东地区电力供应较为充裕,预计2020年不会出现限电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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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丹东市有序用电方案:预计2020年不会出现限电情况

2020-05-12 13:50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丹东市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方案中称,2020年,我市宏观经济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在地区经济增长带动下,2020年电力市场运行将比较稳定,与同期相比将继续保持增长形势。2019年丹东地区电力供应较为充裕,预计2020年不会出现限电情况。2020年一季度地区负荷同比略有下降。预计取暖期后,水电上网电量比重加大,出现部分季节性灌溉负荷,三季度空调负荷有所加大,地区网供电量平稳或略有上升,供电量总体平稳。受冬季供暖负荷及年度增长负荷影响,地区全年最大负荷一般出现在四季度,预计网供最大负荷约107万千瓦,比上一年略有增加。

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丹东地区最大负荷缺口分别为Ⅳ级:4.5万千瓦、Ⅲ级:9万千瓦、Ⅱ级:18万千瓦、Ⅰ级:27万千瓦为基准,制定四级有序用电实施方案,根据实际供电紧张程度,启动相应级别错峰、避峰措施,在安排调控指标措施时,Ⅳ级到Ⅱ级调控措施安排错峰和避峰,在Ⅰ级调控措施中安排限电。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丹东市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 区工信局,国网丹东供电公司: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编制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0〕73号)要求,为确保我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达限度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和重要用户可靠供电。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会同国网丹东供电公司编制了《2020年丹东市有序用电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9日

2020年丹东市有序用电方案

一、引言

2019年新建9座66千伏变电站,丹东电网系统结构进一步优化,电网供电能力将显著提升,丹东电网区域布局更趋合理,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为确保电网安全,满足全市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对用电的需求,最大限度减少因有序用电带来的损失,根据丹东电网运行方式,制定2020年丹东市有序用电方案。

二、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一)有序用电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

政府主导体现在:有序用电工作应坚持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电网企业为重要实施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安全稳定体现在:有序用电实施过程中,应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用户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持正常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统筹兼顾体现在: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结构、电网负荷特性、用电规律等客观条件,合理安排有序用电措施,兼顾全社会整体利益,避免对社会生产及生活造成过多影响。

有保有限体现在: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注重预防体现在: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超前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提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

节控并举体现在:负荷控制与节约用电并举,优先采用节电措施降低负荷需求。

(二)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原则上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顺序安排限电措施。

(三)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应坚持“保居民、保重点、保农业生产用电、限制高耗电企业”的原则。

(四)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五)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重点限制以下用电需求: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三、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1.上年度电力供需情况分析

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完成101.97亿千瓦时,同比提升2.58%;其中工业用电量完成70.21亿千瓦时,同比提升1.72%,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回暖影响,市场需求有所回升,工业企业陆续恢复生产影响。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76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2%。

2019年全口径供电量为73.25亿千瓦时,较2018年71.26亿千瓦时上升3.5%,全口径最大负荷109万千瓦,发生在8月7日。网供电量70.45亿千瓦时,较2018年67.69亿千瓦时上升4.08%。2019年网供最大负荷为106.43万千瓦,发生在12月5日。2019年供电负荷为增长,全年最大网供负荷同比增长0.39%。

2.地区年度用电需求分析

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3.5%,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7.3%,外贸出口总额154.2亿元,占全省比重2.1%,比上年增长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8%。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下,2020年,我市宏观经济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在地区经济增长带动下,2020年电力市场运行将比较稳定,与同期相比将继续保持增长形势。

一是由于电熔镁企业受中美贸易战影响,自2019年3月份起用电增逐步下降,2020年也无较大起色,但用电量将保持平稳或略有增长。高耗能企业,尤其是钢铁行业2019年用电增量较大,但随着凤辉实业有限公司停产,自2019年11月起,钢铁行业进入持续下降阶段。

二是重点用户如五一八厂、黄海汽车等,自2018年起生产经营形势有所好转,订单数量与同期有所提升。

三是地区经济没有大的项目上马,用电量没有大的增长点。各工业园区建设尚在进行中,入驻企业还未形成规模效应,对全年用电量增幅影响不大。

四是房地产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增速下降,新增楼盘入住率不高,导致居民用电量增幅放缓。

五是一季度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售电量增幅呈现下降状态,自3月下旬有所好转,预计4月份将陆续恢复正常用电状态。

根据以上用电负荷情况分析,预测2020年网供最大负荷107万千瓦,比同期增加0.57万千瓦,增长0.53%,出现在2020年第四季度;最大峰谷差33万千瓦,同比减少3.5万千瓦,增长率-9.5%;日均负荷率为89%,同比增长0.56个百分点。

3.地区电网输送能力分析

截止2019年底,丹东电网现有11座220千伏变电站及111座66千伏变电站,部分变电站及线路负荷分配不均匀,供电半径大,高能耗和矿山负荷比较集中,个别变电站长期接近满负荷运行,峰、谷差较大,且由于地理位置原因,部分220千伏变电站与其他相邻变电站间66千伏系统联系较弱。

目前,丹东电网供电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220千伏变电站及部分66千伏变电站主变不满足N-1,部分66千伏及10千伏联络线路负荷转带能力较弱,无法满足负荷转带要求。

4.地区调峰能力分析

截止2019年末,全地区共有发电厂1428座(其中分布式光伏1358座,小水电52座),总装机容量366.75万千瓦。其中火电厂7座,装机容量138.33万千瓦;水电厂58座(其中小水电52座),装机容量188.35万千瓦;风电场1座,装机容量2.1万千瓦;光伏电站1362座(其中分布式光伏1358座),装机容量37.97万千瓦。全年发电量9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31%。地区小水电,发电量将全部上网,其发电量多少主要受全年降雨量及上游来水多少影响,由于去年丹东地区降水量正常,预计今年水电上网电量较去年基本持平。

5.地区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分析

受地区经济形势影响,预计2020年地区电量供需总体平衡。

2019年丹东地区电力供应较为充裕,预计2020年不会出现限电情况。2020年一季度地区负荷同比略有下降。预计取暖期后,水电上网电量比重加大,出现部分季节性灌溉负荷,三季度空调负荷有所加大,地区网供电量平稳或略有上升,供电量总体平稳。受冬季供暖负荷及年度增长负荷影响,地区全年最大负荷一般出现在四季度,预计网供最大负荷约107万千瓦,比上一年略有增加。

四、有序用电方案

(一)有序用电措施

主要采取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方式进行,根据不同的限电指标、限制时段、用户生产性质,制定工业用户轮休或按轮次限电的方案进行限电。

限电指标在Ⅳ级预案规定标准以下时,对地区列入调控措施安排表的所有用户进行限电。

限电指标在Ⅲ级预案规定标准以下时,对地区列入调控措施安排表的所有用户进行限电。

限电指标在Ⅱ级预案规定标准以下时,对地区列入调控措施安排表的所有用户进行限电。

限电指标在Ⅰ级预案规定标准以下时,对地区列入调控措施安排表的所有用户进行限电。

需要采取限电措施时,可能根据调控措施安排表的用户进行适当调整执行。当以上错避峰及限电方式、限制负荷不能满足限电指标要求等特殊情况下,采取拉路的方式进行限电。

(二)丹东市负荷缺口指标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辽宁省2020年电力需求预测,辽宁省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划分为以下四级:

Ⅰ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876万千瓦(20%以上,按30%考虑)。

Ⅱ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584万千瓦(10%--20%之间,按20%考虑)。

Ⅲ级(黄色预警):较重,电力缺口292万千瓦(5%--10%之间,按10%考虑)。

Ⅳ级(蓝色预警):一般,电力缺口146万千瓦(5%以下,按5%考虑)。

按以上等级划分,丹东市各等级负荷缺口调控指标如下:

附表:丹东市2020年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措施安排表。

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丹东地区最大负荷缺口分别为Ⅳ级:4.5万千瓦、Ⅲ级:9万千瓦、Ⅱ级:18万千瓦、Ⅰ级:27万千瓦为基准,制定四级有序用电实施方案,根据实际供电紧张程度,启动相应级别错峰、避峰措施,在安排调控指标措施时,Ⅳ级到Ⅱ级调控措施安排错峰和避峰,在Ⅰ级调控措施中安排限电。

1.组织调整大中型企业的年度检修时间错峰。

2.组织有周休日客户轮休错峰。

3.组织可中断负荷企业避峰。

4.组织企业进行有计划的避峰生产。

5.组织有关行业避峰用电。在限电比例达10%以上时,娱乐业必须避峰营业、市政的城市光亮工程和广告业的大型霓虹灯在高峰时段关闭等。

6.组织客户轮休限电。将非连续性生产企业按照用电指标安排轮休,客户每周轮休天数由各地根据用电指标确定。

7.组织线路轮停。当电力缺口超过错避峰最大能力、上述措施仍未能满足限电要求时,在错避峰的同时实施轮停限电措施。组织10千伏线路轮停,轮停线路的编制要遵循先用户专线,后公用线路;先郊县线路,后城区线路的原则。

8.在丹东市政府的领导、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在电力供需紧张的形势下应积极参与调峰。

9.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如在限电期间该企业没有生产,对其它企业应执行更高序位避峰限电方案,以保证地区电网安全运行。

10.在电网遇到突发故障时,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原则,严格执行《丹东电网事故限电序位表》进行限电,最大限度地避免拉限电带来的损失,并及时发出紧急通告,保证电网安全。为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坚持以先生产后生活、先农村后城市、先内销后外销、先可随意限制的负荷后不可随意限制的负荷、先可中断生产的企业后连续生产的企业、先用电大户后用电小户的顺序编制拉闸限电序位。

五、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

成立丹东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气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丹东供电公司

市各发电企业

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管理科),由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分工

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客户开展有序用电工作,落实有序用电调控指标并分解下达;组织编制、演练和实施年度有序用电方案;监督检查有序用电工作情况等。

电网企业是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配合开展有序用电方案的编制、演练、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指导电力用户合理用电;统计上报有序用电工作情况等。

发电企业应积极参与有序用电工作,加强机组运行及检修管理。

电力用户是有序用电工作的执行主体。应根据政府发布的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负荷控制方案,做好负荷管理系统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指令。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节能措施,应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减少不合理的用电需求。

3.培训及演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电网企业定期开展用户负荷调查,并对相关企业开展有序用电及节电知识培训。为了检验有序用电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理顺有序用电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保证通信渠道畅通可靠,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将定期组织开展有序用电方案演练工作,并落实完成全省级应急演练工作。

4.方案启动

根据电力供需情况,电力主管部门及时发布预警和启动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有序用电、平衡电力供需,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维持社会正常用电秩序。

方案一经启动,电网企业根据电力主管部门预警、启动指令和指标,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执行计划,直至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发布有序用电方案终止执行信息。相关电力用户应启动内部有序用电方案。

5.方案执行

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负责落实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和计划,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组织对执行过程和效果进行督查,发电企业保证机组出力,落实各项预定措施,最大限度地平衡电力供需矛盾。

6.监督检查

电力主管部门将对有序用电工作情况开展监督和检查,确保有序用电工作规范、有效。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有序用电组织体系和制度是否健全,用户负荷调查工作开展是否全面,有序用电方案的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规定,有序用电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有序用电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统计上报

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电网企业应每日统计、报送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包括最大负荷、最大电力缺口、错峰负荷、错峰户数、避峰负荷、避峰户数、限电户数、限电负荷、拉电条次、拉电负荷等。

8.应急处理

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对方案执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对执行方案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停止供电;对非计划停机或出力受阻的发电企业,主管部门应加大考核力度。

电力主管部门要组织跟踪检查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电力用户进行警告,必要时应采取强制限电措施。对阻挠检查,拒绝实施有序用电,造成所属供电线路被迫实施强制限电或导致电网事故的,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附则

由于2020年地区用电负荷预测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在实际安排限电工作时,将根据下达的具体指标情况予以调整落实。有序用电方案发布后新增用户也将根据用户性质、符合调控范围的列入有序用电调控名单,参与有序用电调整。

本方案由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新的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发布前均按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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