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增量配电试点进展明显加快,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批复四批404个试点项目。这四批增量配电网试点集中在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园、生态经济区、循环经济区、高端制造工业园区、能源产业园区、冶金、化工产业园区等。2019年11月1日,两部委联合发布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申报通知,那么增量配网试点项目该如何报送呢?
(来源:新疆风能 ID:wx5888900 作者:买文捷)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试点项目,必须要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一般原则上需满足以下三点:一是供电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二是试点规划三年内年供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以上;三是电网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
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试点项目,首先由当地地方政府或园区政府为主导编制增量配网试点方案,方案需对项目名称、供电面积、年供电量、投资规模、区域、电压等级等主要内容简单写明,将试点方案上报项目所在地的地区发改委。
地区发改委通过初步查看项目试点方案,以及征询电网、能源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相关意见后,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给省(市)发改委/能源局。
省(市)发改委/能源局收到地区发改委上报的试点项目报告后,需进一步核实试点项目,并根据相关部门和单位关于配电区域划分和配电网价格核定的意见后,将审查通过的试点项目正式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最后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两部委联合组织相关业内专家成立评估工作组,集中评估确定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北极星电力网联合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将于2019年12月7日-8日举办2019增量配电项目运营与实践研讨会(第三期),此次研讨会将聚焦增量配电落地与实践过程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充分探讨增量配电试点改革最新政策、项目申报、试点现状、项目案例、商业化模式等问题,助推增量配电市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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