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定,对中心发电可靠性管理系统(二级)、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系统(二级)、供电可靠性管理系统(二级)实施等级测评,掌握安全保护现状,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明确安全需求,并配合做好系统备案和后续整改工作。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公开征集电力可靠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电力可靠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定,对中心发电可靠性管理系统(二级)、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系统(二级)、供电可靠性管理系统(二级)实施等级测评,掌握安全保护现状,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明确安全需求,并配合做好系统备案和后续整改工作。
三、完成时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四、实施方式
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潜在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与入选单位签订合同书后,委托入选单位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五、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
2.申报主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获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4.申报主体近三年有政府行业相关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案例。
六、申报材料清单
1.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
2.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即可);
3.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工作计划、实施方式、人员配备和售后服务方案等);
4.项目报价
七、其他事项
1.报送时间:2019年9月13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北京市西长安街86号)。
3.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代表证件(身份证)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提交申报材料。
4.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于9月27日前通知入选单位,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010-63413485/63413150
附件:项目申报书
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