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积极督办推进各县(市区)发改委、生态环保和水利部门完成农村水电站清理整顿,7月上旬,已经提前完成346座农村水电站清理整顿综合评估评审工作。
据了解,全市346座农村小水电站均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大都无立项审批、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用和环评影响评价手续等,设备老化,生态泄放监控措实不到位,与国家政策严重不符。
为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更好地规范农村水电站,黄市积极开展农村小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成立由市县两级水利部门牵头,发改委、环保、土地、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县两级农村小水电站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落实生态泄放措实,编制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及时开展综合评估评审并下发评审批复。
经过清理整顿,346座农村小水电站中,专家一致同意175座农村水电站纳入整改类,171座农村水电站纳入退出类,提前完成农村水电站清理整顿综合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