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华电乌鲁木齐分公司获批节能减排专项奖励1000万元已到账。
此项奖励是该公司积极响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投资9000余万元完成的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所获“以奖代补”项目资金。该公司#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采用“脱硝新增备用层催化剂+脱硫托盘塔(五层喷淋层+高效除尘除雾装置)+引风机扩容改造+烟道加固”的改造方案,该项目于2017年5月动工,9月21日全面完工,两台机组均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并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超低排放水平认定。
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该项目的建成不仅降低了烟气污染物排放,也改善了乌昌地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机组改造后烟气排放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低于5mg/m3、35mg/m3、50mg/m3,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提质增效做出巨大贡献。
一直以来,该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在建厂投产的中水回用、管带机输煤、BOT脱硫运营模式基础上,又先后实施了脱硫增容、脱硝、电除尘布袋除尘、煤场封闭、烟气超净排放、全工况脱硝等环保改造工程,成为新疆公司首家实现“超低排放”的火电企业。该公司用实际行动打造一个近“零”排放的火力电厂,从源头上推动经济实现绿色转型,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的新发展之路。截至目前,环保设施累计投资6.86亿元,占公司总投资的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