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广核电力发布公告称,收到国家发改委通知,台山1号和2号机组计划电量的试行上网电价为人民币0.4350元╱千瓦时(含税 ),自投产之日起至2021年底止执行。详情如下:
台山1号和2号机组电价获得核准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谨 此宣布,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三代核电首批项目试行上网电价的通知》(「该文件」)。根据该文件,i)本公司附属公司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拥有的台山1号和2号机组计划电量的试行上网电价为人民币0.4350元╱千瓦时(含税 ),自投产之日起至2021年底止执行;及ii)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相关省份要按照原则性满发原则安排发电计划,且对于项目设计利用小时以内的电量按政府定价执行、以外的电量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本集团将持续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同时,本集团将持续做好
在运核电机组的安全生产和在建核电机组的工程建设,优化大修安排,提高机组可用率,有效控制在建机组的建设成本和在运机组的运营维护成本。
承董事会命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张善明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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