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廉江核电厂、台山核电厂规划限制区的批复,详情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廉江核电厂
规划限制区的批复
粤府函〔2025〕80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
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关于划定廉江核电厂规划限制区的请示收悉。根据有关规定,并征得国家核安全局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廉江核电厂1号至6号机组核岛为中心、5公里为半径的包络区域划定为规划限制区。
二、湛江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规划限制区各项管控要求,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要落实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台山核电厂
规划限制区的批复
粤府函〔2025〕8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关于划定台山核电厂规划限制区的请示收悉。根据有关规定,并征得国家核安全局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台山核电厂1号至6号机组核岛为中心、5公里为半径的包络区域划定为规划限制区。
二、江门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规划限制区各项管控要求,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要落实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