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科学开发用电计划,加快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研究建设电力现货市场。加强对电网公平开放、电力市场交易和价格成本的监管,维护电力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推动清洁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快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积极组织发电企业参与送华北电量交易、送北京集中电采暖用户交易、参与大用户直供电等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范有序做好富佘电量跨省跨区现货交易工作。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和优先发电制度,鼓励可再生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多渠道拓展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加大力度发展电能清洁供暖,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支持电能供暖项目参与电力市场,降低运行成本,积极开展电能替代,推进长春、吉林、四平、白城和松原等五个城市电能替代试点。
详情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能规划[2019]83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有关能源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7〕72号)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发改规划〔2018〕168号)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实际,吉林省能源局、省发改委对《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调整,经省政府同意、国家能源局批准,现将《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pdf
吉林省能源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