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1.青海:培育售电业务主体 促进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
青海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以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为重点,以100%清洁能源使用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智能电网建设为保障,打造清洁能源建设、使用和输出全链条示范省。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组建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培育售电业务主体,促进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建立优先购、发电制度,制定放开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做好输配电价成本监审,推进电价交叉补贴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不断完善、细化两部制电价政策,发挥公平负担和促进合理用电的作用,减少停产、半停产企业电费支出。开展电价特区研究,从电力市场建设、降低电源上网电价等方面,提出保持青海低电价优势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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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电改之窘|如何看待电力交易中的等额传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信厅于2018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要求售电公司按照等额传导的方式,将市场竞得电量、电价传导至用户。宁夏关于等额传导的做法,并不是全国首例。早在2018年湖北省放开省内售电公司参与直购电交易时,湖北省政府就出台了等额传导规则,当时湖北省内售电公司一片哗然。售电公司应当如何看待电力交易中的等额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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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能源服务代表未来电网企业发展方向 但业务开展缺乏能效评估和节能量认定环节
据了解,综合能源服务代表未来电网企业的发展方向,但长期以来综合能源业务开展缺乏专业、权威的能效评估和节能量认定环节,需设立能够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权威机构,以更好开展综合能源计量与评价工作。对此,国网天津电力于今年1月联合天津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校企“产学研”合作优势,共建首个“综合能源计量与评价实验室”,致力于综合能源领域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实验检测和技术服务等。经过软硬件和资质建设,该实验室于今年10月获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认定,成为天津地区首个可向社会提供综合能源相关公正数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具备了开展综合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与分析、综合能源系统模拟仿真、综合能效检测认证等能力,实现对综合能源项目的权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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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
4.陕西2018年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430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32.51%
1月3日,记者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获悉,2018年,该公司全年完成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4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51%,释放改革红利约13亿元。
2018年以来,陕西公司紧抓华东、西南等地缺电时机,协调电厂临时增送电量54.91亿千瓦时。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各项工作部署,保障全省电力供应,大力开展省间外购电交易,外购电量达1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2%。预计全年完成省间交易电量23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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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9年湖南1月双边协商交易结果 价差-3.95元/兆瓦时
“电力聚焦”获悉,湖南1月双边协商交易结果发布,1月成交电量32.32亿千瓦时,成交价差-3.95元/兆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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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
售电每日要闻-2019.01.03
6.福建重新发布2019年度挂牌直接交易申报电量限额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重新发布2019年度挂牌直接交易申报电量限额的通知》,因发电企业最终提交的挂牌委托电量之和小于省工信厅预计的挂牌交易电量规模,因此修正2019年度挂牌直接交易申报电量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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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7.重庆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 优化分时电价政策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服务民营经济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民间投资、民企融资等18条具体措施,支持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
提出:优化分时电价政策。优化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甄别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行业。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合理调整我市丰枯浮动比例,实现整体不增加企业用电成本负担。
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以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逐步落实符合变压器容量要求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
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加强输配电价监管,按照国家安排对重庆电网输配电价进行定期校核,继续清理和规范电网环节收费。严格落实取消电网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等政策措施。电网企业已为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校验、复电服务超过三次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按照地方定价目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持续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物业等经营者向转供用户在国家规定售电价格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到位。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者改制为增量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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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山西“煤改电”市场化交易助力新能源消纳
记者日前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了解到,2018年以来,国网山西电力与山西省44个涉及“煤改电”的县级政府签订“煤改电”打捆委托代理协议,与新能源企业累计开展5次“煤改电”采暖用电市场化交易,累计交易电量2.19亿千瓦时。
截至目前,山西省共有“煤改电”居民用户10万余户。“煤改电”用户打捆参与市场化交易,既推动冬季清洁采暖,又可解决供暖期间新能源企业弃风、弃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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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9.4346家!安徽公布2019年第三批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基本信息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发布2019年第三批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基本信息的通知》,本次发布范围为12月27日至12月29日提交申请表且符合要求的电力用户。包括3565家已进入安徽电力市场的用户及781家新申请准入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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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10.2018年11月分地区用电情况:东、中、西部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均增长5%以上
11月,中部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近几个月来首次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东、中、西和东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4.3%、6.5%、5.6%和4.0%;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1%、5.1%、8.4%和2.6%。
1-11月,东、中、西、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29876、11741、16947、3635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6.9%、9.4%、11.2%、7.1%。
11月,东部地区用电量占比46.8%,比去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用电量占比18.1%,比去年同期回落0.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比28.9%,比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占比6.2%,比去年同期回落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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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每日要闻-2019.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