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今日新疆环保厅发布了“关于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2号机组等4家企业部分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进行备案的公示”,内容如下:关于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2号机组等4家企业部分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进行备案的公示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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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2号机组等4家企业部分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进行备案的公示

2018-10-15 14:47 来源:新疆环保厅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今日新疆环保厅发布了“关于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2号机组等4家企业部分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进行备案的公示”,内容如下:

关于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2号机组等4家企业部分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进行备案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89号)和《关于规范申报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水平认定材料的通知》(新环发〔2017〕255号)的相关要求,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2#机组(300MW)、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150MW)、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哈密电厂1#机组(660MW)、新疆恒联五彩湾电厂一期工程2#机组(660MW)自行组织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的验收评审及验收公示,向我厅报送相关材料申请备案。

根据备案材料,以上申报备案的机组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能达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水平。我厅予以备案,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30日


原标题:关于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2号机组等4家企业部分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进行备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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