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常州印发《2018年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发〔2018〕1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坚决扭转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被动局面,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执法监管,严格目标考核,切实打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散煤整治
1、加强散煤整治和煤质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加大散煤整治力度,确保全市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严格煤质管理,督促各用煤单位使用优质煤,煤炭硫分须低于0.7%。对相关部门通报我委的情况,电力能源处立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二)加大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力度
2、采取强制减排措施。对照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51%、45%、49%和30%的目标,结合市大气办《关于公布2018年度重点管控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常大气办〔2018〕2号)要求,进一步细化限产、停产企业名单,从7月起继续实施大气强化管控,对列入名单的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限产比例不低于50%,省大气办要求的停产整治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到位。同时根据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一步调整限产比例、停产整治企业名单。对钢铁、水泥、铸造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错峰生产。限停产企业名单由经济运行处牵头,会同各辖市区、环保部门适时调整,报市大气办公布。
3、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替代。深入推进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替代工程。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4、淘汰落后化工产能。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至2018年底,全市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完成化工企业关停任务;转移、重组、升级化工企业实施方案基本确定;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6月底前,对规模小、产业关联度低、安全环保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拆迁不到位、周边社区居民反应强烈,且持续整改仍不达标的化工园区,取消化工园区定位。
5.加快城区重污染企业关闭与搬迁改造。7月底前制定建成区内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搬迁改造计划。9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所有重污染企业关停。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6、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化充换电站等公共设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常州市经信委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牵头处室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集中攻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各辖市、区经信系统要上下协同,共同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各辖市、区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力度,各牵头处室按照责任分工具体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的督查指导,采取随机抽查、专题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牵头处室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每周上报委办公室。
(三)强化考核问责。组织人事处结合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办法,对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弄虚作假、整治不力的委机关处室及工作人员,督促其整改,并纳入考核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党组研究,取消处室及个人评优评先资格等。
(四)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形成领导牵头负责、处室各负其责、经信系统广泛参与的大格局。建立重污染企业重点监控体系,邀请专家团队开展分析研判,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增强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持续深入宣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举措和成效。
常州市经信委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朱志洪主任
副组长:洪军副主任
张志强副主任
刘小平副主任
宗纲副主任
组员:范一宁办公室主任
许步青组织人事处处长
孙志宏产业政策处处长
陈申经济运行处处长
赵捷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许程伟电力能源处处长
朱岩装备工业处处长
张丽娟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苏英信息资源与安全处处长
周天福法规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