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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本周,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是国家发改委对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举措而出台的又一重拳,此次将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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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现货市场:
7月5~6日,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南方能源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国科学院院士王锡凡、清华大学教授夏清等电力系统专家,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电网企业相关负责人及主要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代表等130余人齐聚东莞,对拟发布征求意见的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体系进行论证,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即将公开征求意见,届时将成为我国发布的首个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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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本周,四川发改委发布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以“专线供电”可以有效降低上网侧电价以及输配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这将实现示范区到户电价0.3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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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1.国家发改委: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 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应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
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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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核定输配电价的用电类别可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四川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对《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通告,实施意见中称,四川将扩大参与电力市场用户范围。所有核定输配电价的用电类别均可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园区内企业可由售电公司捆绑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省属等地方电网可作为一个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实施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 。综合运用市场、计划电量调节、富余电量、留存电量等各项支持政策,多措并举、重点突破,将电价扶持导向与产业区域布局、产业培育方向结合起来,根据现实基础和产业对电价承受能力“分类施策”“精准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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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广西、海南售电公司监管办法正式发布:发电企业背景售电公司不得干扰用户自主选择权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日前印发了《广东、广西、海南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比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增项开展售电业务的发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投资成立的售电公司不得利用发电业务资源,干扰用户自主选择权。不得将发电业务与售电业务一并宣传,增项开展售电业务的发电企业,在同一线上集中交易中,不得同时以发电方和用电方的身份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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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黑龙江再降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降低2.12分/千瓦时
黑龙江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降低黑龙江省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12分。取消大工业用电分类下单列的优待类电价,实行统一的大工业用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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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5.国务院: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 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情况成督查重点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其中,能源环境领域多项工作成督查重点,文件提到: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平均降低10%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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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售电市场迎注销潮 有地区售电公司每卖一度电仅赚不到4分钱
2015年,政策层面放宽售电公司的准入门槛,带来了售电企业的成立热潮。据不完全统计,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各地已经成立的售电公司上万家,其中公示的有近3000家。
数量众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一批售电公司准备退出市场。特别是2018年以来,售电公司更是迎来一波注销潮。例如,6月18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就公示了包括国能世新(北京)售电有限公司等3家的注销公告。曾经测算的售电市场规模每年达数万亿元,如此巨大的市场,为何一批售电公司却选择退场?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售电市场刚放开,很多进入市场的都是电网员工走出去创办的售电公司,他们拥有资源与人脉关系,所以也有一部分客户,套利空间较大。但是目前市场已经发生变化,过去的操作手法逐渐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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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网降低一般工商业度电价6.48分 减负累计超2500亿元
记者近日在国家电网公司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5月,该公司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在降价降费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随着6月份西藏开展电改,国网经营区26个省级电改试点方案已全部批复。
今年以来,国网通过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以及调整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等多项措施,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6.48分,全国总计648亿元,相应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任务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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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全速推进 试点扩围至320家(附三批次全名单)
2018年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了《第三批第二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此次名单中共包含28家试点,至此,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扩围至320家。
第三批第二批次公布的试点名单来看,28家试点分布于8个省份,分别是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四川、陕西和新疆自治区。其中山东的试点个数较多,有7家。其次为新疆自治区,有6家。
从4月25日公布的第三批第一批次的97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到6月25日的第二批次,短短2个月时间,增量配电试点再度增加28家,至此,第三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共1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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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析丨江苏2018上半年电力市场情况
2018年已经过半,作为三大电力市场之一的江苏,这半年电力市场情况如何?有没有交出一份让广大市场主体满意的答卷?答案是肯定的。
12月6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电力交易的通知》,通知称2018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约1900亿千瓦时,其中年度电力交易已成交电量1445.1亿千瓦时,超过了2017年全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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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接下来 广东将按年按月按周按日进行电力交易!
7月5日-6日,南方能监局主办的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专家研讨会暨市场监管研讨会在东莞举行。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大体如下:
组织方式:考虑电网运行、机组运行约束条件,全电量申报,集中优化出清。
从一定程度上看,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的中长期交易的合同或为金融合同,日前交易的合同为物理合同。
由于电力的特殊性,电量方面,中长期交易形成差价合同电量,在日前市场进行全电量优化,也相对适应目前广东调度现状。电价方面,中长期交易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现货市场价格有效反映市场供需形势,体现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高度耦合性。
目前广东电力市场上的中长期合同可理解为物理合同,而现货规则正式施行后,中长期合同为金融合同,那么现有的签约模式可能会随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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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编制的秘密……
5月23~25日,南方(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第四次编写会议在广东惠州召开,来自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南方电网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及发、售电侧有关市场主体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对前期提出的广东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其细则主体内容进行总结性梳理。
这已是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以下简称“南方能源监管局”)组织开展的第四次集中编制工作。自明确由南方能源监管局牵头负责制定电力市场规则以来,其秉持开放、公平的原则,坚持开门编规则、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于今年1月规则编制起草阶段即首次召开研讨会,组织邀请发电侧、售电侧、用户侧、市场交易运营机构及国内外专家学者就规则内容进行多角度探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提高规则编制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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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12.我国电力直接交易现状、交易路径与模式设计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分别牵头组建了北京、广州2个全国性的区域电力交易机构,京津唐组建了全国第1个局部范围内的区域电力交易机构,河北、山东、江苏、重庆等各个省(区、市)也已分别组建了省(区、市)级电力交易机构。
电力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参与跨省跨区交易时,可在任何一方所在地交易平台参与交易,也可委托第三方代理。当前电网公司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视为中小用户的代理。
大用户直接交易的主要方式有双边协商、集中撮合和集中竞价,交易频次有年度交易、季度交易、月度交易和日前交易。早期直接交易试点主要为地方政府主导和组织的“点对点”交易,交易频次以年度为主[4]。经过多年探索,“多买方-多卖方”的集中交易模式目前已经比较普遍,在交易频次上也从年度交易扩展到了日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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