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由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公司承制的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共和45万千瓦风电项目首批塔筒顺利发货。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东北约15千米处,场址中心距共和县城约75千米。风电场地理坐标为东经E99°34′0.86″~99°52′12.1″,北纬N36°22′44″~36°32′16.6″,海拔在3000~3190米之间。场址区地处山前倾斜平原,地貌以高原草甸为主。场址区沿线有207省道、共玉高速、214国道通过,有县道、水泥路和土路可利用,汽车运输相对较便利。
该项目装机规模为450兆瓦,安装225台金风 GW121-2000风力发电机组,塔架总高度85米,分为4段,单套总重167吨。酒泉新能源公司承制着125套塔筒及基础环的生产制作任务。该项目下段塔筒管节1与管节2连接处需开洞安装60毫米的加强板,并在加强板处焊接门框,薄厚板的对接安装给生产任务造成了很大的不便,针对此项难点工程办专门制定了安装工艺,在安装过程中联合品质办人员共同研究,对安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并且举一反三,对后续的安装提出纠正措施,保证了下段塔筒的生产能够紧跟整体进度。

为了保证塔筒发货的及时性,酒泉新能源公司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制定科学严谨的施工计划,并对行车路线的勘测、人员车辆的安全、原材料的进厂、施工质量的控制、施工节点的控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使得生产任务有条不紊的进行。最终,该项在金风监理工程师与酒泉公司各部门的联合验收下顺利完成首批发货任务。
该项目的顺利发货,标志着由酒泉新能源公司承制的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共和45万千瓦风电项目由生产制造阶段进入了发货阶段,不仅缓解了场地积压问题,而且也为后续的生产任务提起了干劲,为后续的顺利交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原标题:酒泉新能源公司承制的青海共和45万千瓦风电项目首批塔筒顺利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