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笔者获悉:在近日召开的2017年光山县财税工作会议上,光山县供电公司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6年度“模范纳税人”荣誉称号,这是该公司一贯秉承“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结果。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光山县供电公司认真贯彻市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奋力拼搏,开拓进取,积极应对各种困难与挑战,全年累计完成供电量7.5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4%,同时,该公司还切实履行了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在确保完成各项经营指标的同时,自觉规范经营,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纳税工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做到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税款,展现了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光山公司将以此项荣誉为契机,全面贯彻2017年全县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开源、节流、协调、提素”四项工作,认真履行好纳税义务,继续争当全县依法纳税的榜样,为全县财税收入增长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