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了3个电力项目。分别为: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55MW剩余煤气、蒸汽综合利用自备电厂项目,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详情如下:
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55MW剩余煤气、蒸汽综合利用自备电厂项目
项目名称:
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55MW剩余煤气、蒸汽综合利用自备电厂项目
建设地点:
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
建设单位:
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磐石市境内。拟建自备电站位于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在依托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公用工程基础上,新建1台185吨/小时超高温超高压燃气锅炉,新建1台55兆瓦超高温超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处理系统和循环冷却水系统。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消耗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约11.41亿立方米,年发电量约4亿千瓦时,年外供电量约3.72亿千瓦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利用现有高炉煤气作为燃气锅炉燃料,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排放的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须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00米。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应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降尘;设计阶段各类废水应优先考虑回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吹管和锅炉排汽应采取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吹管时间,提前告知周围居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燃气锅炉烟囱应设置永久采样孔,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实时监测,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并确保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行。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对厂区进行防火设计;对煤气输送管道及污水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储存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吉林省九台市昭旭能源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九台市土们岭镇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2×660兆瓦机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垃圾等污染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造后,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的要求。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增脱硫废水等工艺废水须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灰渣和脱硫石膏须妥善收集、贮存,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属危险废物,须妥善储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五一村大唐辽源发电厂院内
建设单位:
大唐辽源发电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源市龙山区大唐辽源发电厂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3、4号机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垃圾等污染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造后,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的要求。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增脱硫废水等工艺废水须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灰渣和脱硫石膏须全部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属危险废物,须妥善储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