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开展2017年长期协议预交易(补充)的通知
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确保2017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有序开展,根据自治区工信委《关于签订2017年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度合约交易意向(第二批)的通知》(桂工信运行〔2017〕7号),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主体
列入自治区工信委公布准入名单的各市场主体,按自愿的原则到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含企业注册、数字证书办理),成为合格市场交易主体后,方可参与第二批年度长期协议交易。
2017年第一批年度长期协议交易有成交电量的电力用户不再参与第二批年度长期协议交易。
2017年第一批年度长期协议无成交电量用户注册情况详见附件2(截止2017年1月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二、交易规模
第二批年度长期协议交易规模为15亿千瓦时。其中火电企业交易规模10亿千瓦时,核电企业交易规模5亿千瓦时。
各火电企业第二批年度长期协议交易电量上限=本企业符合参与市场化交易机组装机容量/准入火电总装机容量(1645万千瓦)×火电机组第二批年度长期协议交易规模(10亿千瓦时)。
电力用户年度长期协议交易电量不得超过其2016年实际外购电量(以供电部门结算电量为准)。
售电公司2017年年度长期协议交易电量(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不得超过6亿千瓦时。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双边挂牌和双边协商两种方式,均通过广西电力交易系统开展(网址:https://pm.gx.csg.cn/)。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自主选择交易方式。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由双边挂牌交易电量和双边协商交易电量组成,成交意向书不得取消、更改。
四、交易组织
预交易时间为2017年1月9日至1月13日,各市场交易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广西电力交易系统开展交易工作。年度长期协议交易无约束结果按“先签优先,后签调减”的原则进行调整。
(一)双边协商交易
即日起开展双边协商预交易。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根据各自需求自由协商,由发电企业在交易时段内登录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系统填报成交的电量、价差,电力用户在交易时段内进行确认。
(二)双边挂牌交易
2017年1月11日09:00至11:00开市组织挂牌交易,所有标的电量成交后结束,视市场交易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在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申报挂牌电量、价差,可滚动调整,形成标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相互摘牌。
五、安全校核
交易中心汇总双边挂牌交易、双边协商交易形成无约束成交结果后,交广西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安全校核。安全校核结果在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系统发布,公示一天。
六、合同签订
安全校核通过后,各市场交易主体在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确认并按合同模板签订市场化交易合同。
七、相关要求
(一)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必须具备零点抄表功能,市场化电量以自然月为抄表周期。
(二)为推进市场交易信息化建设、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均需装设负荷控制管理终端,并接入广西电网计量自动化系统。请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协助指导相关用户办理,各有关供电局配合,具体管理要求、技术规范另行通知。
(三)请成为市场交易主体的电力用户及时登录广西电力交易系统(网址https://pm.gx.csg.cn)填报2017年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总需求电量和年度长期协议需求电量。年度长期协议需求电量不得超过2016年购电量。本次填报数据作为开展2017年第二批年度长期协议交易的依据,请各市场主体如实填报,未及时如实填报的将暂缓参与交易。
(四)售电公司与所代理的电力用户签订的协议或合同需在2017年1月13日12:00前上传广西电力交易系统。
(五)各市场交易主体根据签订的合约意向书于2017年1月13日17:00前,登录广西电力交易系统完成年度合约交易意向填报,纸质版原件于2017年1月13日前寄送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六)本次预交易作为2017年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组成部分,若《2017年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后不影响本次交易结果执行,则本交易结果视为正式交易结果。
电力交易中心联系人:
商云龙0771-2550541、13768880919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7号电力大厦C座一楼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联系人:
杜工18126872942马工020-38813923
数字证书客服热线:400-830-1330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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