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9号文发布之后,云南根据自身电力发展实际,创建了“三个主体、一个中心、三个市场、四种模式”的“3134”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
何为“3134”三个主体:指云南电力市场中的售电主体、购电主体、输电主体。
一个中心:即交易在云南电力交易中心进行。
三个市场:即云南电力市场中的省内市场、省外增量市场、清洁能源市场3个电力交易市场。
四种模式: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交易采用集中撮合交易、发电权交易、挂牌交易、直接交易4种交易模式。市场化交易按照优先保障省内需求、再满足外送需求的总体原则,各市场主体自由选择交易模式。
成效显著从2014年开始实施市场化交易到2015年底,通过积极推进云南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共成交电量402亿千瓦时,有效降低了工业企业成本,稳定和扩大了工业生产,“稳存量,促增量”的作用十分明显。
2014年,全省9家水电企业、87家用电企业参与了市场化竞价交易,协议成交电量94亿千瓦时,实际交易电量82亿千瓦时。
2015年1~11月,省内市场共有2474家用户、49家电厂参与市场化交易,共成交电量304.9亿千瓦时;西电东送增量市场共成交电量52.5亿千瓦时;清洁能源市场成交电量64.8亿千瓦时。2015年全年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预计超过320亿千瓦时,全部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含西电东送增量市场、清洁能源市场)预计超过450亿千瓦时。
结语:
云南电力交易中心自主探索的“3134”电力市场模式,就根据云南实际情况设置了水火发电权置换等规则,协调水火电之间的关系,并且获得国家发改委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