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安徽省物价局公布关于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 2016年第二季度超低排放加价奖励款结算情况,详情如下:
华东电网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试行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加价奖励政策的通知》(皖价商〔2015〕151号)规定,按照安徽省环保厅提供的相关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时段、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提供的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和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经公示并核算,2016年第二季度,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2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电量为165489万千瓦时,超低排放加价奖励金额1654.89万元(具体见附件),请你公司予以结算。
附件: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2016年第二季度超低排放加价奖励结算表
安徽省物价局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