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16年9月生产性材料(配线辅材)公开询价采购公告2016/GG/241号根据实际需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16年9月生产性材料(配线辅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本公告中所列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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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9月生产性材料(配线辅材)采购公告

2016-09-14 14:12 来源: 南方电网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16年9月生产性材料(配线辅材)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2016/GG/241号

根据实际需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16年9月生产性材料(配线辅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本公告中所列的报名要求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16年9月生产性材料(配线辅材)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最高限价20万元。

(三)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四)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五)采购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75号

(六)采购服务平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招标服务中心)

二、采购内容

生产性材料物资一批(包括电缆,开关操作箱,低压空气开关等)

三、供应商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足够的经济实力。

2.报价供应商在近一年网省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的处罚,或受到处罚但已得到了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的验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参加报价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5.特定产品(详见采购清单)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 9月14日- 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截止之后,采购人将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申请;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将不接受其的报价文件。

3.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大厅。

4.本次招标文件的发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二)采购询价文件获取

本次询价采购请自行下载查阅询价文件(附件1),请确认完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

(一)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二)提交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98号广发花园柏丽商业中心11B。

(三)提交时间:现场递交时间为2016年 9月 23日9:00-9:30。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报价文件为有效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五)报名截止时,报价文件有效的潜在供应商满三名及以上,本次询价采购进入评审阶段;报价文件有效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名时,将重新组织采购。

六、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大厅。

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020-85122607

七、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监察审计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号

邮编:510600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5120250

传真:020-85121908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五)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16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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