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背景2015年3月,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对新一轮电力改革进行了部署。作为落实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的主要措施,在售电侧,电力交易的市场化让电能得以以商品化的方式自由交易,以电网、电厂、客户共同出资成立的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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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公司速成宝典】如何组建 要多少成本?

2016-08-24 14:16 来源:能源与环保 作者: 许进超

一、改革背景

2015年3月,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对新一轮电力改革进行了部署。作为落实“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的主要措施,在售电侧,电力交易的市场化让电能得以以商品化的方式自由交易,以电网、电厂、客户共同出资成立的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了,同时,以社会资本和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售电公司成立了。售电公司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承担着连接电网、电厂、用电客户的桥梁,售电公司在进行电力产品买卖中,将逐渐成为将来电力市场交易的主体机构。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

各省、交易中心政策文件

三、售电公司

(一)售电公司分类

第一类:

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

第二类:

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第三类:

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二)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产要求

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1)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3.从业人员

具有10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注册资本不低于其资产总额的20%。

(三)售电公司组建程序

以注册认定代替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以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监管,提升工作效率,重点是“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

一承诺:就是符合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应向省级政府或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并做出信用承诺。

一公示:就是省级政府或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通过“信用中国”等政府指定网站将市场主体是否满足准入条件的信息、相关资料和信用承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年度公布的市场主体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注册:就是列入目录的市场主体可在组织交易的交易机构注册,获准参与交易。

两备案:就是在能源监管机构和征信管理机构备案。

四、售电公司组建运行成本

第三类售电公司,工商登记、办公场所、车辆、售电软件、业务设计、人工成本等费用,一年的费用约280万元。

(以上是在昆明组建售电公司的成本,其他城市可另行测算。欲知进一步预算详情可与本公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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