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西宁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宁市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宁政〔2016〕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西宁市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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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印发(全文)

2016-07-14 10:53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西宁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宁市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宁政〔2016〕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

《西宁市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

西宁市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着力在我市工业领域推进以“去产能、减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强创新”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现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眼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治手段,将我市工业领域“去产能、减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强创新”工作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的长效机制,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着力增加有效供给,着力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为实现“12315”总目标,建设“幸福西宁”,构建具有西宁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全市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针是:

——更加突出创新核心地位。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将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做精做优,全面提高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单位要素边际生产效率和宏观经济内生动力,打造产业创新高地。

——更加注重解决结构矛盾。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停止新增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等多种手段,在经济总量增长的同时,从供给端入手解决低效过剩产能问题,达到供需结构平衡,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更加关注减轻企业负担。通过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提高运行质量,激励创造新的供给,增加资本积累和发展后劲。

——更加强调推进简政放权。通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争让西宁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创业创新环境最优的省会城市之一,促进企业发展的活力竞相迸发,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倒逼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政府行为,按照“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作用,推进“去产能、减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强创新”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企业主体和政府支持相结合。坚持企业承担去产能、减库存、补短板、强创新的主体责任;政府负责制定降成本政策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健全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提高有效供给能力。

——坚持自主退出和依法依规相结合。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完善企业退出通道,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依法依规推动工业领域开展“去产能、减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强创新”,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化解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按照“关停出清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技术改造一批”的要求,做好过剩产能化解工作,探索保留产能与退出产能适度挂钩机制,促进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转型升级。

——坚持政策引导与内部挖潜相结合。推动政策落实,更好发挥财政、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挖潜增效,促进技术创新,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破局、两年稳定、三年提升”的要求,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省级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实施百项改造提升工程,2016年至2018年,每年组织实施以推进企业生产设备升级改造、促进节能减排和“两化”融合等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50项,完成技术改造投资30亿元以上;3年内完成技术改造项目150项,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实施百项创新攻坚工程,每年组织和实施技术创新攻坚项目50项,完成技术创新和攻坚投入25亿元以上,3年内组织和实施技术创新攻坚项目150项、完成投入80亿元。

“僵尸”企业实现分类妥善处置。完成50万吨钢铁压减目标。力争淘汰各类落后产能130万吨。

二、重点工作

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解决瓶颈制约与技术创新、化解产能过剩与处置“僵尸”企业、降低综合成本与提高产出效率等制约工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构建工业发展新的增长动力和发展模式,有效促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一)积极稳妥去产能,减少过剩低效供给。化解产能过剩、处置“僵尸”企业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领域,有利于调整供给结构,减少过剩的低效供给,提高供给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关停出清一批。做好摸底调查,对丧失自我修复与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生存的企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治手段,通过一次性关停退出。二是兼并重组一批。鼓励市场化的兼并重组,发挥差别化政策引导作用,通过加大财税金融和资金扶持力度,支持有前景的企业通过重组渡过难关、焕发生机。三是技术改造一批。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大资金、科技研发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二)多措并举减库存,全面减少资金占用。积极消化有色、黑色、水泥等行业产成品库存,减少资金占用,全面激发企业活力,努力实现产销基本平衡。一是完善工业产品目录,围绕企业产品生产能力、原材料采购需求实际,修订完善《西宁市工业产品目录》。二是根据《西宁市工业产品目录》,鼓励市内重大工程项目,提高采购本市钢铁、水泥等产品比重。加强产业间上下游对接力度,深入挖掘市内市场潜力,引导和鼓励企业优先购买市内产品。三是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通过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等方式,开拓互联网营销方式,拓宽销售渠道。四是鼓励企业在重点销售区域,联合当地企业共同组建销售公司和区域代理包销公司,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五是支持企业进一步扩大异地仓储及前置销售能力建设,引导企业研究完善产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延伸产品销售服务链,提高我市产品市场销售量。六是支持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引导企业积极利用期货市场交易等营销模式,加大去库存化力度,有效规避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三)综合施策降成本,有效降低企业负担。贯彻落实好降低企业综合成本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积极向国家、省上反映和争取有关减税降费政策。一是减轻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和推动设备加速折旧,通过“营改增”的全面实行,减少企业所得税。二是降低社保缴费率。积极落实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落实好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政策。三是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循环贷款、滚动贷款,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合理设定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运用项目贴息、流贷贴息、技改贷款贴息、产业基金投资等政策降低企业财务费用。四是降低电、气价格。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鼓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企业购电成本。协调落实工业用气市场化改革政策,稳定“气”字头企业生产。五是降低用地成本。坚持集约用地,提高用地准入门槛,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探索实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鼓励工业企业强化技改,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六是降低物流成本。落实铁路 “一口价”政策,协调青藏铁路总公司减轻运费和装卸费负担。加强路网规划,规划建设环工业园区高速公路,提高运输效率。七是强化内部管理。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做好内部降本增效,确保重点工业产品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技术改造降低能耗物耗,通过全面成本管理和控制,促进企业效益提高。

(四)突出重点补短板,保持产业竞争优势。突出产业链的集聚倍增效应,通过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在产业发展“补短板”上下功夫,加快高端产品扩能增效、关键工艺设备升级和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广泛应用。一是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画好产业地图,抓好产业招商,大力发展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补强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促进产业垂直整合。找准主攻方向,依托光伏、锂电产业基础,打通产业链条,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二是强化产业集聚区的培育。结合五大产业基地建设,以突破核心技术瓶颈、培育高附加值产品、打造上下游配套的高新产业为目标,优先布局一批重大产业投资项目、重大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三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科技创新为引领,落实省政府“百项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发展有色(黑色)金属加工、特色化工、装备制造、建材、藏毯绒纺、食品保健等传统优势产业,全面推进实施循环化改造,实现资源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改革创新、自主创新以及引进、吸收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理念,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高竞争力,实现内生增长。

(五)有的放矢强创新,提高供给质量效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创新驱动,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部署创新链,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业态创新,创造有效供给,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一是以制度创新营造环境。以制度的创新释放红利,扩大供给升级的倍增效应,增强企业获得感。进一步创新科研激励、成果转化、企业融资、人才引进、两化融合等制度,健全产学研创新体系,优化要素配置,促进生产要素向创新领域流动集中。二是以技术创新带动升级。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联动的创新体系,启动“百项创新攻坚工程”,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2个千亿元和3个五百亿元产业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带动产业升级换代。三是以业态创新转换动力。抓住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发展物联网的机遇,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大力支持“双创”平台建设,通过财税扶持、产业引导基金支持等措施,加速培育成长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四新”经济发展。四是以质量品牌塑造优势。全面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追求卓越品质,在新能源、新材料、特色轻工、高原生物产业等重点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名牌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统筹全市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牵头部门对落实工作意见负总责,市直有关单位和地区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

(二)加大财政支持。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全力支持全市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光伏、锂电等行业提质增效,高新技术、生物制药等行业发展壮大,藏毯绒纺、铝及深加工等行业改造提升。积极推进政府资金与信贷、债券、基金的有效结合,有效扩大社会投资。

(三)积极化解矛盾。加大稳岗补贴等政策落实,支持有能力的企业更多选择内部安置。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增强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切实管控好失业风险,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四)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人才集聚、提升和使用工程,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共同努力,加快培养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努力形成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支撑体系。

(五)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工业领域“去产能、减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强创新”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西宁市工业企业“去产能”实施方案

2.西宁市工业企业“减库存”实施方案

3.西宁市工业企业“降成本”实施方案

4.西宁市工业企业“补短板”实施方案

5.西宁市工业企业“强创新”实施方案

附件1

西宁市工业企业“去产能”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有序开展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结合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基本原则,将有序推进化解产能过剩、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作为 “去产能”工作的重点,推动重点行业瘦身健体,切实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二、主要目标

稳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3年内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基本完成,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完成西宁特钢50万吨钢铁压减目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完成电解铝、水泥、铁合金等行业专项对标工作,淘汰落后产能130万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重点工作

(一)稳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区县(园区)组织、市级推动,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为打赢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完善处置工作机制。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由市经信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会同相关地区,落实任务、细化目标、确保打赢处置“僵尸”企业第一仗。在实施过程中,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又要注重研究新问题,不断完善形成一套集债务处置、人员安置等为重点的工作机制,为“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供可靠制度保障。(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是科学甄别企业类型。精准摸查企业情况,建立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将连续三年亏损,产能利用率低于50%或停产半年以上,无力偿还到期负债(主要指银行借款)且持续一年以上时间等三类情况的企业纳入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 “僵尸”企业数据库由各区县政府、园区在充分甄别并确保信息真实性后,报市经信委备案入库。数据库原则上每年调整更新1次。(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市电力公司、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是分类处置因企施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坚持分类处置、因企施策,按照关停出清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技术改造一批的处置办法,精准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市电力公司、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关停出清一批。对产能落后,完全失去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活力,生产停顿、亏损严重、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由市经信委等市直相关部门牵头,区县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在全面评估各类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停止各级财政补贴、贷款供给等措施,依法组织一次性关停退出。特别是要做好首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区县、园区、部门及企业要咬紧目标、倒排计划、强化督查,确保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兼并重组一批。通过资产收购、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快对有品牌、有市场,但规模小、负担重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升经营规模、边际效益和市场抵御能力,加快企业转型。以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产业企业联合为目标,引导优势企业对现有资产和资源仍具有一定价值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高规模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技术改造一批。以“百项改造提升工程”、“百项创新攻坚工程”和“123”科技支撑工程等为载体,由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重点对具有发展潜力,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大资金、科技研发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开展技术改造,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提高有效供给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跨越。

(二)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着眼于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铁合金等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治手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发〔2013〕41号和青政〔2014〕10号文件要求,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各级项目管理部门不得对产能过剩行业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并不予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等相关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严肃查处。(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市电力公司、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是依法依规退出。继续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专项对标行动,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技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切实为先进产能腾出能耗、资本和市场空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电力公司、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坚决贯彻落实国发〔2016〕6号、7号文件精神,由市经信委牵头进一步细化我市钢铁、铁合金化解产能过剩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集中利用3-5年时间,退出钢铁、铁合金等行业落后产能。推动资源、产能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好转,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电力公司)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以提升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围绕破解我市产业层次低、高载能产业比重大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淘汰标准、加快淘汰进程,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由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牵头,指导区县、园区分年度分解落实淘汰目标任务,实现区域内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是提高淘汰标准。制定执行更加严格的能耗、物耗、水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准入标准和强制性淘汰标准,对存在超标用能、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超标排放等问题,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或生产设备,加快予以淘汰。(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各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机遇,支持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碳化硅等行业,主动淘汰退出落后低效产能。市委、市政府将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问责。(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表:西宁市工业企业“去产能”实施方案任务表

西宁市工业企业“减库存”实施方案

为积极有效消化有色、黑色、化工等行业产成品库存,减少资金占用,全面激发企业活力,结合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将全市工业领域减库存工作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的长效机制,加大减库存化力度,有效规避产品价格下跌风险,较快回笼流动资金,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二、主要目标

目前,全市钢材库存1.5万吨;铁合金库存4万吨;电解铝库存3万吨;水泥库存300万吨。通过加大外销力度和鼓励市内基础设施项目用量等举措,使钢铁库存控制在1万吨以内,铁合金库存控制在2万吨以内,电解铝库存控制在2万吨以内,水泥库存控制在100万吨以内,实现产销基本平衡。

三、重点工作

(一)支持市内企业开拓市场。结合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及时更新发布市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材料设备需求和产品供应信息,结合《西宁市投资拉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搭建企业产销对接平台,引导区域内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加大地产工业品采购力度,推进铝水直供,提高电解铝就地转化率。政府类采购项目,在同质同价前提下优先使用市内产品,在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建立相应工作方案和协调机制,确保“减库存”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和创新合作。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立足我市优势产业,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参与和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积极与丝路沿线国家开展产业对接,重点面向中亚、西亚、南亚等国家合作建设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项目。支持企业在向西开放的过程中,加大营销工作力度,鼓励钢材、铁合金、电解铝、水泥、轻工、机床等产品出口。

(三)鼓励企业借力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积极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为我市工业企业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物流快递与电子商务产业联动,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织本地企业抱团自建电商平台或对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对促进企业增产增效、拓展网上市场成效显著的平台,给予一定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改进生产经营模式,拓宽销售渠道,对网上销售额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附件3

西宁市工业企业“降成本”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工业企业“降成本”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主动服务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工业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创新型转变。

二、主要目标

通过减轻企业行政负担、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助力企业提质增效等四项措施,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显著改善,负担进一步减轻,生产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回归合理。

三、重点工作

(一)减轻企业行政负担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企业各种证照年检年审手续,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审批一律取消。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帮办代办等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在执行《西宁市涉企收费清单》(宁政〔2014〕208号)基础上,对全市行政管理过程中所有涉及企业的收费事项继续规范清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取消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工伤劳动鉴定费、职工医疗保险证件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征农机监理费、土地登记费等行政性收费项目,力争清理率达到35%,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全面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对外公开,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向社会公布企业税收目录清单和税收优惠目录清单,严禁向企业重复征税、征过头税、提前征税。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营改增”税制改革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做到应退尽退、应抵尽抵。(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4.减轻企业用工负担。进一步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对符合产业导向、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最多可延缓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5.搭建高效融资平台。建立政银企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市级经济综合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强重点工业项目对接,实现项目建设与融资需求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各类融资平台的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市级还贷周转资金,帮助企业搭桥渡难关。(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6.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协调金融机构落实企业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对困难企业实施差别化信贷支持政策,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收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西宁产业和企业实际,制定差别化信贷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7.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充分挖掘工业信贷需求,扩大企业信贷投放规模,优化工业信贷投向,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清理不必要的资金中介、过道、通道、过桥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8.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加快组建市信用担保集团,发挥市信用担保集团的再担保作用,加强银保合作,采取联贷、联保、联投等方式,鼓励各类担保公司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降低担保费率,市、区县及开发区国有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5%。扩大企业抵押担保物范围,缓解企业担保难、抵押难问题。(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西宁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9.设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设立总额为1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力争撬动银行及社会资金3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光伏、锂电、铁合金、铝加工等行业提质增效,积极扶持培育高新技术、生物制药等行业发展壮大。(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降低生产要素成本

10.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优化铁路运价管理机制,利用好“一口价”、“批量议价”政策优势,实现稳大促小、增运上量。积极协调铁路企业接受客户支付铁路运费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取消到期和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项目。(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11.降低企业电力成本。积极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支持电解铝企业稳产,带动发、供电行业平稳运行,逐步扩大参与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范围。促进发电企业与铬铁企业开展增量电直接交易,降低铬铁企业用电价格。在继续实行硅铁“一口价”政策的基础上,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将“一口价”政策范围扩展到晶硅、电石等行业。缓解部分企业预缴电费压力,暂时取消预缴电费规定,每半月按时缴纳,支持企业稳定生产。(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

(四)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12.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企业自主创新力度,对当年度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型企业和试点企业的,当年度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3.推进企业节能降耗。支持企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和环保安全的技术、工艺、装备,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切实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企业和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对主动淘汰且按要求全面完成关停拆除任务的企业,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补助。(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4.加强上下游产业对接。继续支持铝水直供,提高电解铝就地转化率,促进上下游企业稳定生产。依托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龙头企业、电商平台,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大力推进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建材等产业上下游实现购销合作。在同等质量和价格条件下,对优先采购市内企业产品年累计在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和税务发票按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5.引导企业强管理降成本。开展企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企业深化内部改革,抓好企业生产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加大技术改造,降低生产成本,增产适销对路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表:西宁市工业企业“降成本”实施方案任务表

西宁市工业企业“补短板”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有序开展重点行业“补短板”工作,结合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补短板”,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对现有低端的生产装备、工艺进行升级改造,促进产业向高质化、高端化、绿色化转型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6-2018年,每年组织实施以推进企业生产设备升级改造、促进节能减排和“两化”融合等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50项,完成技术改造投资30亿元以上;3年内完成技术改造项目150项,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

三、重点工作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出发点,围绕“四个聚焦”,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等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工业企业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

(一)聚焦产品,着力推进新产品开发。鼓励和支持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增加技术改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对现有产品进行改造提升,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注重品牌建设。特色轻工领域,重点发展冬虫夏草、枸杞、沙棘、党参以及动物血液、脏器等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实现生物产业的规模化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积极利用现代生物提取技术,以健康品和药品两大系列为方向,加强中藏医药传承和研究,扩大中藏药材GAP种植规模,运用创新技术,开发一批中藏药新产品、新剂型。实施矿泉水、乳制品等品牌战略,培育1-2家综合性龙头企业。新材料领域,重点发展铝基、镁基、钛基和锂合金等新型轻金属合金材料,镍基下游高端合金及功能材料;壮大发展LED光电材料、铜铝箔电子基材,电子级碳化硅、单晶及外延片等电子材料以及高纯氧化铝、蓝宝石、超级碳材料等人工晶体材料。新能源领域,加快发展隔膜材料、电解液等锂电配套产业,构建完整锂电产业链条。不断提高晶硅电池、薄膜电池、高倍聚光及光热效率。(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聚焦装备,着力推进设备更新改造。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改造升级,鼓励企业使用柔性自动化生产装配线、大型控制系统、数控机床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设备,推广应用新型传感、嵌入式控制系统、系统协同等智能化制造技术。大力推广智能制造生产模式,加快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开展智能工厂应用示范,不断提升企业智能化生产水平。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提升企业生产效益为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和推广工业机器人在投料装车、铸锭扒渣、轧钢推渣、浇铸搬运、阳极操作、成品码垛等特殊岗位上的应用试点。进一步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及特殊危险岗位的“机器换人”。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维修、保养、运行服务体系,推动装备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中高端迈进。(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聚焦能效,着力推进节能降耗减排。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和开展节能技术创新。加强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管理,在重点行业中实施一批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进一步降低能耗水平及排放水平。铁合金行业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粉尘排放为重点,支持其实施余热利用、烟气治理等技术改造,实现烟尘全部有组织排放,进一步降低粉尘排放浓度。电解铝行业以降低电力消耗,减少氟化物排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下游产业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推进炭素焙烧炉进行加密技术改造,并实现对尾气的回收和净化利用。化工行业,以资源多元素开发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形成横向联合与纵向延伸相结合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聚焦“两化”融合,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上的嵌入式应用,推广应用过程控制、资源计划、生产运行系统等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企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管理的全面融合。积极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改造,推进产业与“互联网+”融合,激发企业投资及创新活力,培育新业态。重点在装备制造行业,以数字化和网络化提升企业研发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为切入,支持企业建设数据中心、生产数据分析、云端调用等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特色纺织行业,以电子商务拓展特色纺织产品市场渠道为切入,支持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升级。生物医药行业,以保障生物医药产品质量安全为切入,支持开展生物医药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控系统建设。(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表:2016年西宁市工业企业“补短板”重点项目表

西宁市工业企业“强创新”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工业企业“强创新”工作,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结合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创新驱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破解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加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引领和带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实现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2016-2018年,每年组织和实施技术创新攻坚项目50项,完成技术创新和攻坚投入25亿元以上;3年内组织和实施技术创新攻坚项目150项、完成投入80亿元。取得创新成果和技术转化30项。完成创建和培育国家级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R&D)比重达到3%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百项创新攻坚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重大技术进步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基础上,滚动实施“百项创新攻坚工程”项目,全面提高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使新兴产业成为带动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打造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锂电、光伏、新材料等产业集群打下坚实基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新能源、新材料、有色金属、生物制药、轻工纺织、装备制造、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实施一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为我市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五大产业基地建设支撑全产业链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工业设计、检验认证、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综合信息服务和创新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鼓励重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原始创新,加大集成创新力度,建设、完善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推进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高端人才。实施工业领域创新型领军企业示范工程,积极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构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吸纳上下游配套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技术标准、关键技术、专利保护、成果孵化转化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搭建对接平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集合部门资源,建设集技术需求、成果发布、人才聚集、项目融资等于一体的互联网产学研用供需对接合作平台,完善分行业、分区域的多部门、常态化产学研用专题对接机制,建立线上、线下互动的工作体系。建立产业创新联盟。围绕光伏、锂电等优势产业,以关键技术突破和标准创制为切入点,完善、组建重点产业创新联盟,在关键和核心技术、装备、工艺上寻求突破,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全面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推广精益生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等国内外现代管理方法。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融合,大力推广企业资源计划、制造执行、供应商关系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以物流信息化、能源管理智慧化为代表的智能化管理试点示范。在特色产业集群推广全信息化智能管理。培育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树立质量标杆企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效益突出、方法先进、有推广价值的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引导企业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强化组织结构创新行动。打造一批行业旗舰式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优势企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强强联合,跨所有制实施战略性联合重组,加快推进铁合金、水泥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以规模做大、实力做强、结构做优为目标,按照孵化一批、创办一批、引进一批、转型一批、提升一批、壮大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思路,搭建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成长阶梯。(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表:2016年西宁市工业企业“强创新”重点项目表

附表

2016年西宁市工业企业“强创新”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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