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作为招标人代表,受委托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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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电网2016年(新增)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货物招标公告

2016-07-05 18:27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作为招标人代表,受委托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供货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其中,零散物资包括10kV电缆附件、蝶式绝缘子、钢芯铝绞线、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控制电缆、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等6类物资。

2.2招标货物补充说明

2.2.1本次招标的协议库存需求为年度全省范围内预估需求计划,标包的项目地区不代表最终协议库存订单执行的地区,最终订单执行以实际下达的项目地区为准。

2.2.2本次招标水泥杆、电缆保护管交货为“地面交货”,其他物资不变。

2.2.3本次招标项目实施价格联动的分标为:1kV架空绝缘导线、10kV架空绝缘导线、10kV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其它分标物资不实施价格联动。

3.交货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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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8)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1)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2)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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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6本次招标以下标段可接受经销商投标:零散物资(材料)。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4日上午9:00至2016年7月1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6.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6.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10日17:0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并确保标书费在2016年7月10日17:00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6.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6年7月11日中午12:00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相应位置。

6.5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CA证书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澄清内容并进行确认。

6.6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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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5日上午9:00。

(1)开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应答部分(需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应答的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2)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的完整电子版还需上传至江苏天源招投标网(https://bid.js.sgcc.com.cn/tyzb),上传完整电子版要求及操作方法详见附件八。

(3)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如下: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的开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3本次开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文件,以上传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文件为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7.4为了提高接标效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签到、现场扫描二维码方式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16年7月12日前完成“江苏天源招投标网”(https://bid.js.sgcc.com.cn/tyzb)”会员注册工作(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并于2016年7月13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前,登录“江苏天源招投标网”完成网上预约签到、生成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函》的操作。网上签到、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函》的流程、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七。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江苏天源招投标网”(https://bid.js.sgcc.com.cn/tyzb)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担保的分标名称,如未注明,则按照其所投分标的序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核定。

10.1投标人必须从本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10.2投标人应以电汇(包括网银,下同)方式提交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下文所列明的银行账户,在付款摘要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电汇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递交)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独密封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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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投标人可以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也可通过电汇方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

10.3.1通过电汇方式提交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确保年度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第一联)》复印件(单独密封递交)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独密封递交)。

10.3..2考虑年度保证金办理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投标人办理年度保证金须在开标之日前两个工作日到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办理完毕,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

10.3.3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确保在有效期之内使用投标保证金收据。

10.4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天源招标网(https://bid.js.sgcc.com.cn/tyzb)发布的《关于集中办理江苏省电力公司2016年度招标采购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物资类项目)》,咨询电话:025-81022222。

10.5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收款人: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250783004710001

10.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要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规定计算;年度保证金金额根据《关于集中办理江苏省电力公司2016年度招标采购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物资类项目)》确定。

10.7投标人应确保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10.8如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如提供“资金占用费”发票,招标代理机构将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将保证金存款利息退还投标人。如投标人不能提供“资金占用费”发票,视为自动放弃存款利息。办理退还保证金存款利息的具体办法详见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bid.js.sgcc.com.cn/tyzb)发布的《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存款利息的通知》。

10.9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至供应商服务大厅招标结算岗位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第一联投标人记账联),作为投标人财务记账的依据。

10.10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1.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邮编:210036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王经理025-81022207(招标文件购买、电子报价异议)、曹经理025-81022017(招标活动异议、招标文件澄清)、标书费确认及开通下载权限咨询电话:025-81022212/81022252/81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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