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山东省电力公司作为招标人代表,受委托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3.交货期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8)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1)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2)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0日,每日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标书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或银行电汇,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和现金汇款。标书费可合并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费的具体分标、包号(如标书费低压电力电缆1-25),确保标书费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0017610602
6.3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投标人查看招标公告→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点击购买招标文件→将标书购买信息(汇款底单+委托代理人及其电话、邮箱,以上信息一张纸即可!)签字、盖章后发传真至0531-58699690或发邮件至cx88022576@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国网山东新增协议库存标书购买信息+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开通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权限→招标文件获取流程结束。
6.4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鲁能康桥发展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7.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和确认函、支持证明材料(技术、商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的纸质版的同时,需再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7.4投标人提供的《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集中核实结果证明函件》如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应在支持证明材料(技术、商务)中加以补充,并予以说明。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鲁能康桥发展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提交,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银行保函、支票、汇票等其他投标保证金形式。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投标保证金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均以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投标保证金条款。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以银行汇款、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担保的分标名称,如未注明,则按照其所投分标的序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核定。
11.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经十路舜华南路路口南行360米路东)A2-1栋22层
邮编:250101
联系人:姜经理/高经理
电话:0531-58699691/58699679
传真:0531-58699690
电子邮件:cx88022576@163.com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0017610602
收款人名称: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其他事项
1.涉及价格联动的货物K值见本公告附件一。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它部分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下表: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