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环评公示所属地区:福建进展阶段:【标】勘察设计(网站链接点击进入)是否核准:是【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37号】公示日期:2016/05/11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厂址西南距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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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统计】近期环评项目(7个)

2016-06-13 17:31 来源:东润海德火力发电 

01、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环评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

进展阶段:【标】勘察设计(网站链接点击进入)

是否核准:是【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37号】

公示日期:2016/05/11

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厂址西南距泉州市区约30km、西距惠安县城约12km。厂址所在区域属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划定的一般控制区。本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及1×15MW背压机组,为工业区供应3.8MPa等级中压蒸汽678.1t/h,1.3MPa等级低压蒸汽48.5t/h。设计煤种采用大同烟煤,校核煤种采用内蒙古伊泰集团烟煤。

本工程采用单塔双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湿式除尘器除尘、低NOx燃烧技术+SCR烟气脱硝装置,三台炉合用一座210m三管烟囱。冷却水采用海水直流方案,温排水排入湄洲湾西南部海域。淡水取自惠安县城南水厂,并由城南水厂供至厂外1m。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与隔声措施;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在综合利用量不畅时运至厂内大型灰库及渣场,同时依托石化区固废填埋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及循环冷却供排水系统。

根据项目环评审查意见,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终稿已完成,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查询网站或向建设单位索取。广大市民若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其它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1、建设单位: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工

地址:福建省惠安县世纪大道电信大楼十二层

邮编:362100

电话: 0595-27583202转3206

传真:0595-87313187

E-Mail: yuantianding@crpower.com.cn

2、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4号

邮编:100120

电话:010-59385124

传真:010-82281946

E-Mail:limj@ncpe.com.cn

02、宁夏2×B6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公示日期:2016/05/1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来信、来电,提出具体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银川滨河新区依托银川市,沿黄河两岸发展,规划区总面积约275平方公里,由“生态休闲区、国际商贸区、新兴产业区和临空经济区”四大板块构成,其中“新兴产业区”包括城市功能区、滨河产业园和横山产业园,滨河产业园、横山产业园均为规划的工业区。现阶段滨河产业园已有银川恒天如意科技产业城、宁夏国飞电气有限公司、宁夏宏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十多家企业入驻,其中,银川恒天如意科技产业城是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以轻工纺织为主的工业城项目,规划建设项目采暖期平均热负荷约576t/h,最大热负荷约631.9t/h。

根据《银川滨河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银川滨河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滨河产业园的供热现状和银川恒天如意科技产业城的工业用汽需求,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拟在滨河产业园内投资建设2×480t/h 高温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2×B6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烟气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单塔双循环工艺)、低氮燃烧器+SCR 脱硝装置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燃煤由内蒙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采用汽车运输;采用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作为生产用水,市政自来水作为生活用水;不建设灰场,事故灰场依托宁东基地3#渣场。项目计划总投资85763万元,可利用场地面积约37.17hm2,其中本期工程场地面积21.17hm2。

本项目的建设将为银川恒天如意科技产业城提供充足的工业蒸汽供应,是滨河产业园乃至滨河新区的发展的需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宁发改能源(发展)函〔2015〕967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第四条电力中“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银川滨河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银川滨河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等一系列规划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有:锅炉排放的SO2、NO2、烟尘、汞及其化合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汽轮机、发电机、各类泵、风机等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锅炉烟气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综合除尘效率99.95%、脱硫效率98.5%、脱硝效率85%、汞及其化合物去除效率70%,净化后烟尘、SO2、NO2排放浓度全部达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及《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限值”水平,汞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内建设封闭式条形煤场。碎煤机室、煤仓间、转运站、灰库、渣库、石灰石粉仓等粉尘产生点均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9.9%,有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经大气预测,本工程SO2、NO2、PM10、PM2.5最大地面小时、日平均、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厂内设置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分质处理后全部回用,保证全厂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同时,本项目采用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监控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本项目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外售综合利用,事故状态运至宁东基地3#渣场贮存。脱硝废催化剂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优化总图布置,通过设备招标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在设计和安装设备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并加强绿化,利用植被降噪吸声使噪声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位于银川市滨河新区新兴产业区滨河产业园内,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滨河新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采用较为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采取工艺先进、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设计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于2015年5月12日~5月25日在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放置报告书进行公示,公众可到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进行查阅。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⑴建设单位: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兴明

电话:18795293366

地址:银川市滨河新区鸿雁街

⑵环评单位: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51-3026698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亲宁巷12号国贸新天地A座14楼

邮编:750002 传真:0951-3026338

电子邮件:nxhkyhp@126.com

八、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03、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省

公示日期:2016/05/19

附:2016/03/31项目环评二次公示内容

“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1.项目名称及概况

1.1 拟建项目名称

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项目

1.2拟建项目概况

承办单位: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亳州市蒙城县双涧镇赵巷村东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利用区域农作物秸秆资源,建设一台130t/h高温高压锅炉配一套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厂区用地面积13.6319公顷。具体工程包括主体工程一台130t/h高温高压锅炉配一套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辅助工程包括燃烧系统、热力系统和除灰渣系统;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电气、热控、暖通、通信等;贮运工程包括厂区干料棚堆场、灰储渣间等;环保工程如烟气脱硫、除尘、脱硝装置、工业废水、噪声治理措施等。

项目厂址总用地面积约136319m2,建构筑物用地面积约47576.8㎡,总建筑面积为27621㎡。劳动定员100人,年设计运行时间7200小时,年消耗生物质燃料22.86万吨,年发电量2.16亿千瓦时,年供电量约1.944亿千瓦时。

2项目区环境现状

本次项目环境现状监测委托安徽创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拟建项目区现状质量评价如下。

2.1大气

监测期间,7个监测点位的SO2、NO2、PM10、PM2.5和CO等五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H2S和NH3小时浓度也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限制范围之内。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能够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2.2地表水

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为:pH、CODcr、BOD5、NH3-N、SS、TP、挥发酚等共7项。

根据现状评价结果,涡河所有监测断面中COD、NH3-N均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东孙沟满足V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拟建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不对项目构成制约性因素。

2.3地下水

本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监测因子包括: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总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铁、锰、总大肠菌群,同时提供监测井用途及水位。

现状监测数据评价结果表明,总大肠菌群有超标现象,可能与背景值超标和周围居民生活和农业活动有关;其它检测项目均未超标,说明厂区地下水水质总体状况良好。

2.4噪声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监测点1#~6#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7#和8#(公路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周围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2.5土壤

根据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土壤现状监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现状质量较好。

3.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3.1废气

本工程主要以植物秸秆等生物质作为燃料,不添加煤或其它燃料。因此,项目建成后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燃生物质产生的SO2、烟尘、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主要是原材料生物质燃料料仓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和脱硝逃逸氨。

3.2废水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包括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等。

3.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水处理沉淀泥沙、锅炉灰渣和生活垃圾。

3.4噪声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是给水泵、循环水泵、冷却塔、引风机、空压机、汽轮发电机等运转设备,以及锅炉对空排汽以及管道阀门漏汽造成的噪声。

3.5 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帐”

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帐”情况见下表所示。

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帐”一览表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拟建工程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SO2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炉后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工艺,烟气从流化床下部进入吸收塔,与消石灰颗粒充分混合,SO2、SO3及其他有害气体如HCl和HF与消石灰反应,生成CaSO3˙1/2H2O、CaSO4˙2H2O和CaCO3。项目按照控制脱硫效率不小于85%对脱硫系统进行招标,拟建工程SO2排放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100mg/m3的限值要求。

2、烟尘防治对策

拟建项目烟气除尘措施拟采用袋式除尘工艺,设计除尘效率不小于99.8%。拟建工程烟尘排放浓度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m3的限值要求。

3、氮氧化物防治对策

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产生与锅炉类型,燃烧条件,燃烧温度等多种因素均相关。拟建项目烟气中氮氧化物产生浓度能够稳定小于200mg/Nm3。拟建工程拟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SNCR工艺是一种成熟的脱硝技术,在国内外均有广泛的应用。尤其在小型 的燃煤、燃油、燃气机组或工业锅炉上,SNCR具有一定的优越性。脱硝效率不低于55%,据此核算NOX排放浓度能够控制在90 mg/Nm3以下,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100 mg/m3的限值要求。

4、高烟囱排放

采用高烟囱排放是利用大气的稀释作用降低污染物落地浓度的有效措施,本工程新建80m高的烟囱,出口内径2.0m,排放口烟气温度为130oC,满足有关设计要求。

5、烟气在线监测

拟建工程将在烟道或烟囱上安装固定的烟气连续监测装置,此装置可对锅炉排烟中的烟尘、SO2、NO2、温度、压力、含湿量、流速和空气过程系数等8个参数进行连续监测,计算出烟尘、SO2和氮氧化物瞬时值及每日、每月、每年的累加值,与当地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无组织排放控制对策

工程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项目燃料堆场燃料厂内暂存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控制措施为:项目厂区内不设露天燃料堆场,项目燃料仓位于厂区的北侧,半封闭加防风抑尘网设计,极大程度的减少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此外,顶棚加盖加上半封闭措施也杜绝了燃料堆存过程中淋溶水入仓的情况。采取上述措施后,燃料仓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点浓度可控制1.0mg/m3以下,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4.2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1.生活污水处理

生活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冲洗,正常情况下将生活污水完全回用;雨季时,系统将多余的生活污水排入“多介质过滤+二级反渗透”系统。因此,本工程生活污水的处理及回用措施是可行的。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6m3/d,本工程拟建设5m3/h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一用一备)。生活污水由厂区污水管网排至生活污水调节池,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手段是采用生化处理技术接触氧化法处理。该设备具有占地少、基本不产生污泥、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维护管理方便等优点。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冲洗、绿化。

2.生产废水处理

工业废水分为化学水处理系统反渗透浓排水和冷却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两大类。

拟建工程化学水处理系统反渗透浓排水为间断排放,折算连续排放约为4m3/h,排入项目拟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冷却塔循环排污水排放为连续排放,根据设计院设计的循环系统浓缩倍率,项目运营后,冷却塔循环排污水排放量为14m3/h(夏季)/6.5m3/h(冬季),冷却塔循环排污水具有低有机污染,高盐分的特点,为做到项目废水“零”排放,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设计采用“多介质过滤+二级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8m3/h。处理后的清水返回循环水系统复用,浓水用于项目干灰渣的调湿、脱硫脱硝系统用水,不外排。本工程生产废水的处理及回用措施是可行的。

4.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灰渣综合利用

项目灰、渣及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正常情况下均能够做到100%综合利用。可以用于铺路、水泥制造等行业。

2、生活垃圾

本工程活垃圾产生量15t/a,由市政环卫统一收集处理。

4.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中国火力-发电网

拟建工程噪声污染防治采用综合治理的方式,以声源控制为主,同时从噪声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生产噪声,采取对设备装设隔声罩,对外排汽阀装设消声器,在建筑物内敷设吸声材料等措施控制噪声。经过治理后噪声确保做到不扰民。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要使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

2、分区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化学水处理楼、点火油罐区、废水处理站、污水收集运送管线和氨水罐等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干灰库、渣库、干料棚、水泵房等区域;其他区域为非污染防治区。

3、地下水监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三级评价项目,在建设项目场址下游布设1个跟踪监测点。

4、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措施

5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安徽省能源局对该发电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内容进行了确认;项目建设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及《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通过采取技术成熟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建工程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SO2及NOx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工程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

在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中国火力-发电网

6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关于拟建项目有关的其他信息,请与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或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经理

电话:13865023926

E-mail:375937145@qq.com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1-63545163

E-Mail:wuyunn555@163.com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 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 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地方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3) 对拟建工程比较的其他居民。

7.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态度(赞成、反对、无所谓)、您对拟建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以及有无需拟建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您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反馈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具体联系信息见本公告第六部分内容。

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04、湖北理昂生物质发电项目环评公示

潜江理昂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所属地区:湖北

公示日期:2016/05/05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潜江理昂生物质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工程拟建厂址位于潜江市浩口镇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新建1台9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套2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配套工程:秸秆收集及前处理系统、燃烧系统、热力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输出系统及给排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接入系统等;

环保工程:除灰渣系统、灰渣处置设施、烟气净化装置、烟囱、废水处理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潜江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

邮 编:433116

联 系 人:刘小林

联系电话:15211147151

电子邮箱:3154626731@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二路12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罗瑞

传 真:027-65262810

电子邮箱: 447243115@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公众参与;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程序

环评单位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后,将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或潜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进一步的环评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空气、水、噪声等环境影响的意见;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进一步信息公示提到的截止日为止,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回复意见处理情况。您的意见将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05、湖北年产10万吨燃料乙醇改扩建项目配套发电系统环评二次公示

所属地区:湖北

公示日期:2016/05/06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湖北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燃料乙醇改扩建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1.4本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源

1、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

1)木薯干破碎、筛分等预处理工段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2)发酵工段产生的CO2废气。

3)蒸馏工段无组织排放的不凝气体。

4)糟液分离及干燥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气体。

5)秸秆储运及切碎工段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6)热风炉内沼气燃烧产生的尾气。

7)厂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

8)有机肥生产系统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

9)热电站生物质锅炉尾气。

10)乙醇储罐、变性剂(汽油)储罐大小呼吸,无组织排放废气。

11)食堂油烟。

2、废水

本改扩建项目废水包括糟液压滤后的滤液、发酵罐等灭菌废水、CO2净化废水、化验废水、机修废水、地面清扫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排水及锅炉排污水、制冷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等。

3、噪声

本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破碎机、空压机及收尘风机等设备有一定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本改扩建项目有空分系统除尘灰、原料筛分渣、脱水塔废分子筛、CO2净化废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布袋收尘、脱硫石膏、锅炉炉渣、机修车间固废、软化水废树脂、废沼气脱硫剂及办公生活垃圾等。

二、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分析

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物质锅炉尾气

本改扩建项目生物质锅炉燃料主要为秸秆、槽渣,同时添加沼气作为辅助能源。本改扩建项目采用双碱法脱硫和SNCR脱硝工艺(以尿素为脱硝剂)处理热电系统生物质锅炉尾气,尾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标准限值。

(2)木薯干破碎、筛分等预处理产生的粉尘

木薯干破碎、筛分等预处理工段,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的尾气低空排放。

(3)发酵工段产生的CO2废气

发酵工段产生的CO2气体部分回收,剩余部分经20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乙醇、甲醇、非甲烷总烃、VOCs。

(4)秸秆储运及切碎工段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秸秆切碎工段局部设置集气罩,含尘气体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低空排放。

(5)热风炉内沼气燃烧产生的尾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沼气经脱硫脱水处理后,再用于各用气环节。热风炉内沼气燃烧产生的尾气SO2、NOx含量较低,经15m烟囱排放。

(6)油烟净化系统

食堂油烟由烟道至屋顶外排油烟采用带有组合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排放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排放限值。

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改扩建项目拟建设5000t/d的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后全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达到10000t/d,处理本改扩建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全厂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高温厌氧、UASB厌氧反应器、氧化沟、MBR反应池等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间接标准限值及《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相关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

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理措施后,使声源小于85 dB(A)。

2.4固体废物

本改扩建项目有空分系统除尘灰、原料筛分渣、脱水塔废分子筛、CO2净化废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布袋收尘、脱硫石膏、锅炉炉渣、机修车间固废、软化水废树脂及办公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水处理污泥、锅炉炉渣作为有机肥生产系统原料回收;机修车间固废、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树脂,均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空分系统除尘灰、原料筛分渣、脱水塔废分子筛、CO2净化废渣、废活性炭、布袋收尘及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与评价

①评价区内PM2.5、PM10、NO2、SO2、TSP、NH3、H2S、甲醇各监测数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②本改扩建项目地表水各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蔡家河水体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要求,内荆河满足Ⅳ类水体标准要求,长江满足Ⅱ类水体标准要求,本改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

③场区地下水现状质量较好,监测的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④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四、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改扩建项目完成后,根据工程分析,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本改扩建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在预测范围内各预测值均达标;TSP、SO2、NOx、乙醇、甲醇、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的预测值,在厂界周边居民敏感点均达标。

本改扩建项目有机肥生产系统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300m,厂区污水处理站设置为100m,其它区域设置为50m。

4.2地表水环境影响

根据水环境现状的监测结果,受纳水体水质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本改扩建项目污水在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蔡家河,再汇入内荆河,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4.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本改扩建项目采取多种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本改扩建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低。本改扩建项目位于工业园,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居民均饮用自来水,本改扩建项目厂址属于地下水不敏感地区,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有限。

4.4声环境影响分析

叠加后厂界噪声昼间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改扩建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安置,未排入环境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5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设施风险识别范围:项目生产装置:乙醇储罐、变性剂(汽油)储罐等。本改扩建项目物质风险识别范围:乙醇、汽油等。风险类型为火灾、爆炸、中毒及污染物事故排放等。

本改扩建项目采取了以下防范措施:

1、要储罐区周边设置围堰,将化学性质不同的原料区分开设置,围堰高度为1.5米,同时,在修筑围堰时,为了防止化工原料泄漏后污染土壤,要求储罐围堰必须完全封闭以保护土壤。

2、本改扩建项目设置4300m3的事故水池,当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生产废水排入事故水池暂存。

3、项目设置消防水系统等防火设施。

本改扩建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储罐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工程的风险事故对周围影响是可接受范围。

五、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5.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改本)》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为第1.5代非粮燃料乙醇生产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年修改本)》,本改扩建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五条(新能源)第5 款:“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的范畴。

因此,本改扩建项目属于国家鼓励投资发展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改本)》相关要求。

5.2洪湖市临港工业园总体规划环评及批复符合性分析

根据《洪湖市临港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洪湖市临港工业园产业布局可分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能源化工产业园、新型制造产业园、临港现代物流园以及商贸综合服务区。

本改扩建项目位于能源化工产业园内,符合东部国际低碳产业园的新能源及环保产业园的产业定位。

5.3环境敏感性

拟选厂址位于洪湖市临港工业园能源化工产业园内,距离长江白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排入蔡家河,汇入内荆河。项目废水没有排入长江,不会对长江白鳍豚自然保护区产生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有机肥生产系统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300m,厂区污水处理站设置为100m,其它区域设置为50m。

六、评价结论

湖北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燃料乙醇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厂址符合洪湖市临港工业园总体规划,各种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工程投产后对当地环境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七、公众参与及意见反馈

以上为本工程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评结论等简述与要点。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单位、专家及公众可在通知公告登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意见与建议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湖北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科学研究院。

建设单位:湖北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工

电话:15936419906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程文涛

电话:027-87643279

联系方式: cwthxy@163.com

06.湖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麻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概要: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歧亭镇官塘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垃圾42.9万吨的垃圾焚烧电厂,配置2×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2×12MW 凝汽式汽轮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渗滤液收集、废水处理、飞灰处置等环保设施中国火力发电网。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中电官塘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麻城市歧亭镇车站路特1号

邮 编:438309

联 系 人:俞君明

联系传真:0713-8531851

电子邮箱:991468737 @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刘皓磊

联系传真:027-65262810

电子邮箱:67242617@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成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明确评价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组成、建设内容等,分析工程实施各阶段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2、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调查、搜集项目所在相关规划,分析项目建设的规划符合性。

3、环境质量现状:依据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及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按照相关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

5、公众参与:通过采取网站、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在此基础上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对收集到的公众意见进行统计分析,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相应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情况说明。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程序

在完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初步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将在黄冈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hghb.gov.cn/)进一步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以下几方面的意见:1)对可能造成的环境空气、水、噪声、生态等环境影响的看法;2)对项目建设的态度;3)环境保护方面意见与建议。中国火力发电网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下一次公告确定的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通过上述地址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实名(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反映您的意见和建议,为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部门的项目决策提供参考。

湖北中电官塘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07.福能晋南热电厂工程环评获批公示

福能晋南热电厂工程

所属地区:福建

进展阶段:【标】主机

建设周期:2016-2017年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晋江市深沪镇东海埯工业开发区,厂址西北距晋江市约30km公路里程,位于开发区西南沿海山坡地。工程规划建设3×27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配套建设3×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事故灰场及其他相应的公辅助设施,工程动态投资额约 112000 万元。

2016年4月28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情况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厅决定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13日(10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03 、88367027(传真)

电子邮箱: hpc@fjepb.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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