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四川省乐山市发布了《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规定,十三五期间加快建设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嘉阳电力公司2*350MV等火电项目,加快推进四川大渡河沙坪一级、沙坪二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等水电开发项目。新建、改(扩)建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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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一批火电、水电项目建设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文)

2016-05-24 08:2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四川省乐山市发布了《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规定,“十三五”期间加快建设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嘉阳电力公司2*350MV等火电项目,加快推进四川大渡河沙坪一级、沙坪二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等水电开发项目。新建、改(扩)建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9座,新增线路总长度1400公里。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4900公里,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总长度20000公里。优化能源发展方式和布局建设,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科学有序开发水电,加快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积极推进风电发展。加强中核集团川南犍为核电项目厂址保护,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和低碳清洁能源比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8%左右。促进全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实施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推动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城乡清洁用能。鼓励发展城镇分布式能源和农村可再生能源,改善民生用能条件。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应用,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以区域电力输送网络、市内骨干电网网架和输气管网为重点,加快完善城乡输配电网络、天然气管网建设,构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清洁环保的能源输送主网架。巩固和完善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的主网架,协调发展35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加大农网改造力度,电网输配能力与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升。加强能源互联网建设,提高电网运营能力。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全文如下:

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明确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重要参考。

总体要求篇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时期。必须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总体工作取向,充分释放改革动力,挖掘经济增长潜力,保持转型发展定力,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凝聚全域发展合力,推动转型升级、美丽发展,带领全市人民实现全面小康。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充分认识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准确研判世情、国情、省情,立足基本市情,把握发展趋势,是谋划好“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第一节“十二五”发展成就

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十二五”以来,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3%,总量超过千亿元。GDP超百亿元的县(市、区)由2个增至6个,人均GDP接近40000元。“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累计完成3829亿元、2013亿元和370亿元,是“十一五”的2.5倍、2倍和2.4倍。

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三次产业结构由13.4:59.5:27.1调整为11.0:58.9:30.1,服务业比重上升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达38%。非公有制经济对GDP贡献率提高5.1个百分点、达65.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7.8%,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4%。年专利申请量突破1400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0%。

城乡建设取得新成效。市境内国、省干线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乡乡通硬化路、村村通公路。城际高铁开通,干线铁路、高速公路、旅游机场、航电开发全面提速,综合交通枢纽正在成型。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逐步建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7.3%。森林覆盖率达到55.47%,较“十一五”末提高6.35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5644.5万立方米。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提高到75.1%,PM10年均浓度值比2013基准年下降20.8%。

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展开,11项国家级和17项省级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成为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全省首个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建立了友好交往及贸易往来关系的国家和地区达到109个。旅博会、陶博会、钢博会、茶博会“1+3”开放平台初步搭建。累计引进市外内资2561.6亿元,年均增长12.9%;实际利用外资5.76亿美元,年均增长4.6%。

人民生活得到新改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1%和13.7%,分别达26361元和11649元。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实现翻番,达1163.7亿元。城镇新增就业20.8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9.5%下降到4.2%。教育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困难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住房、饮水、用电、出行、就医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社会治理开创新局面。“法治乐山”、“平安乐山”建设稳步推进,“作风兴市”持续深化。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基本建成,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双拥共建”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持续深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乐善至美、创新力行”的乐山精神深入人心。全市呈现政治生态清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生动局面。

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

第二节“十三五”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从全球看,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刻调整中曲折复苏,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仍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力量对比的调整变化,为我国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期的内涵,正由加快发展速度的机遇转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正由规模快速扩张的机遇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从国内看,“四个全面”成为治国理政新思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形成新格局,经济发展步入转型升级新阶段,深化改革成为助推发展新动力。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步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全省处于经济发展规模质量同步提升期、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期、多点多极发展整体跃升期、发展动力转换关键期、产业转型升级接续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

“十三五”时期,我市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供给侧的改革,全省强化多点多极支撑、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等历史机遇不容错失,具备稳定经济增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和条件。同时,实力不强、结构不优、贫困不少、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市情还没有根本改变,短期问题和长期矛盾相互交织,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制约因素正在凸显。特别是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增速明显回落,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有: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GDP、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服务业比重仍有较大差距。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增长方式仍然粗放。环境资源约束加大。市域三分之二国土空间属于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生态环境较为脆弱,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雾霾、水污染、土壤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农村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城乡发展不够协调。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达14712元。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保障水平整体偏低。潜在风险有所增加。部分传统产业收缩,新兴产业还未形成支撑。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金融风险有所积累。社会问题逐步显现。人口老龄化压力巨大,60岁以上人口比重高达21.8%。因经济下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呈多发广发态势,社会治理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总体上,“十三五”时期仍是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期,经济社会向好发展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风险和挑战,把握新常态,适应新变化,更加注重主体功能发展,更加注重优化经济结构,更加注重增强发展动力,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发挥比较优势,更加注重补齐发展短板,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带领全市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的发展理念,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发展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奋力推进乐山“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全省实现“两个跨越”作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全市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把创新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根本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自主创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统一。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改革的普惠性,凝聚改革共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扩大开放。充分实施开放合作战略,加快建设有利于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深化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区域融合、优势互补,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依法治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改进党的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持续改进作风和反腐倡廉,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第三章 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坚持新的发展理念,把握市情特点,发挥比较优势,补齐发展短板,科学确立发展定位和阶段性目标。

第一节 战略定位

“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乐山发展总体战略定位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极,四川综合交通次枢纽,大小凉山脱贫攻坚示范区。

——国际旅游目的地。得天独厚的文旅资源是我市最核心的竞争优势,也是我市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十三五”时期,要充分发挥优势,深入挖掘潜力,以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为总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全域旅游的思路,坚持全球视野、文化为魂,着力推进全领域各行业与旅游融合,加快旅游产业和城市发展国际化进程,建成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现旅游业向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转变,乐山由景区主体型旅游目的地向区域综合型国际旅游目的地跨越。

——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极。我市传统产业基础较好,新兴产业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居全省前列。“十三五”时期,要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和四川省行动计划,以科技创新为着力点,在提质增效中优化存量,在高端引进中做大增量,在稳定需求的基础上加快供给侧的改革,培育壮大高端成长型制造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着力构建与旅游城市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川综合交通次枢纽。我市地处成都、川南、攀西三大经济区结合部,是成都经济区唯一港口城市,地理区位和交通条件独特。“十三五”时期,要坚持以交通为先导、城市为核心,构建水、陆、空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一核多极”的现代城镇体系,完善与旅游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条件。

——大小凉山脱贫攻坚示范区。彝区、山区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十三五”时期,要充分发挥彝区、山区生态优势,健全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在扶贫与扶志、产业富民与产业强县、新村寨与新生活、养成好习惯与形成新风尚等方面探索实施符合大小凉山彝区特点的政策和措施,在大小凉山地区脱贫攻坚中示范带头、率先脱贫。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保持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实现翻番,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迈上2000亿元台阶、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保持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保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文旅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5%左右。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更大进展。有效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稳步提高,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38%、55%左右。城乡统筹发展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和区域差距明显缩小。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保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城乡收入、区域收入、群体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贫困县(区)、村全部摘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19年基本消除现行贫困线标准以下贫困人口。

——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供给侧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依法治市全面落实,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美丽乐山”建设取得新成效。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更加绿色、低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主要河流常年达标,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农村面源污染得到遏制,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发展工程。建成成贵、成昆新线、连乐铁路,完成绕城高速、成乐高速扩容,基本建成仁沐新和峨汉高速公路,实现县县通高速,建成乐山军民合用机场,抓好岷江流域保护和开发,推进岷江港航电工程;建成青江新区、临港新城等一批城市新区;建成乐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苏稽文教城。全方位实施各领域“十大工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第二节“十三五”面临形势2

产业发展篇

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创新发展理念,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供给侧的改革,努力构建与国际旅游目的地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四章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国家创新试点城市建设。

第一节 培育企业创新主体

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型创新企业,带动提升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构建“市级科技型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格局。发挥大企业(集团)自主创新主导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积极实施标准化和品牌战略。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户、科技型企业达到500户。

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科技服务龙头企业。加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初创企业,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建立面向创新创业者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资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和利用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融资,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科技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加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到2020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以上。

第二节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重点领域自主创新。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发展高新技术。推进冶金建材、盐磷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行业技术革新,加快新产品研发,大力推进特色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加快碳纤维、稀土、民用核能等领域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加强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和居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高新技术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应用。

加快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建立各县(市、区)协同创新机制,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深化乐山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沙湾不锈钢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技术服务中心等研发机构发展。

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整合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推动高校、重点科研院所与龙头企业共同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开展重点学科建设、重大产业技术攻关、高层次人才培养。鼓励园区、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设立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检测检验中心和科技经济实体。探索企业选题、机构共同研发的新模式。

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建立健全科技人员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健全技术转移、分析测试、产业技术工程化、科技信息、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统一完善的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管理服务综合一站式科技服务网络平台。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创新成果在产业领域转化应用,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

第三节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制定和落实支持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的优惠政策。设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金,加强财政性资金引导,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逐步提高到2.1%左右。健全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示范推广“盈创动力”服务模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整合科技计划,集中资源支持重点科技项目攻关。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夯实科技创新创业基础。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各类孵化器,加速创新创业资源聚集和经验推广。建成一批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和科技型企业加速器。完善孵化器认定标准,建立孵化器绩效评估制度。培养引进一批优秀孵化器服务团队,逐步健全“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的创新创业辅导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孵化基金,积极发展“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孵化模式。推进技术研发、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以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网络为依托的创新基础共享平台。

专栏 创新创业重点工程

平台建设。建设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60个。建设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等“双创”载体40个。

重大项目。筹建乐山市科技馆。

第四节 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加强创新型人才培育引进。制定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培育引进政策,围绕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民生领域发展需求,优先培育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型科技人才。实施“教育名师”、“企业名家”等重点人才项目,加强知名高校校地合作,着力引进高端智力人才,构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聚集中心。深入实施专技人才领军工程、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选拔培养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家,造就一批创新型、复合型、战略型青年拔尖人才。打造以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等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分层分类继续教育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完善市级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加强决策咨询委员会等新型智库建设,提高科学发展决策水平。

创新人才聚集体制机制。健全人才评价机构,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逐步推进行业组织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配置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与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人才优先投入的激励政策。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转变。加快建设社会化的人才档案服务系统。

专栏 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

专技人才领军工程。选拔培养一批符合全市发展战略、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家队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

拔尖人才培养工程。联合国内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建设2个以上博士后工作站,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复合型、战略型青年拔尖人才。

专家服务基层工程。建设省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市级专家服务基地5个,遴选实施20个重点示范服务项目。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及培训试教机构,建设一批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高技能人才建设工程。实施技能人才培养“万人计划”,构建由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以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高层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探索建设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旅游(乐山)分市场,打造海内外高层次旅游人才交流、集聚平台。

第五章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

坚持“国际化”发展道路,围绕全域资源、全面布局、全境打造、全民参与主线,深入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和四川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建设,以旅游业为先导,促进全领域各行业与旅游发展相融合,实现由景区主体型向区域综合型转变,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

第一节 构建全域旅游格局

整合全域旅游资源,优化旅游发展布局,坚持统筹规划和统一开发,完善“两核两极两线”和“一区七组团”旅游发展布局,加快形成全域旅游格局。加强旅游规划与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衔接,促进旅游与城镇、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峨眉山、乐山大佛核心景区实力。大力开发自然生态游、民族风情游、民俗文化体验游等精品线路。加强大峨眉文化旅游联盟和成绵乐高铁旅游联盟、南方丝绸之路联盟合作,融入全省旅游发展大环线。

专栏 全域旅游空间布局

“两核两极两线”。以峨眉山、乐山大佛为核心,打造峨眉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和乐山大佛国际旅游度假区两大增长极,带动“夹江—沙湾—峨边—金口河自然人文生态风情线”和“井研—五通桥—犍为—沐川—马边民俗文化特种体验旅游线”发展。

“一区七组团”。“一区”指以峨眉河田园度假慢城带连接“两核”“两极”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引擎发展区;“七组团”指黑竹沟国际户外探险基地、犍为文化怀旧体验组团、沐川竹海生态休闲组团、五通桥人文自然深度体验组团、夹江峨眉前山综合度假组团、沙湾大渡河滨水休闲组团、马边多彩民俗体验组团。

第二节 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按照“旅游业+”发展思路,推进旅游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旅游经济新体系。重点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山地旅游、康体旅游、银发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旅行社开发乡村游线路产品。鼓励发展高端休闲运动及参与性、体验性旅游项目。依托独特文化资源,挖掘培育佛禅文化、沫若文化、武术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品牌。培育和引进旅游龙头企业,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商品研发设计和制造,引进配套演艺娱乐、纪念品制造、食品加工、运动康体、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力争到2020年,旅游综合收入达到900亿元。

第三节 推进景城一体发展

加快旅游特色文化小镇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打造山水禅意旅游城市。推动旅游与城市发展、乡村建设互动融合,打造一批城市新区、田园小镇、新村新寨,建设各具特色的旅游商贸中心、文化艺术中心、餐饮购物中心、会议会展中心、时尚娱乐中心。积极创建旅游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创A带动工程,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加快峨眉山、乐山大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建成国家级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30个。

第四节 加快国际化进程

加快旅游业标准化建设和国际化进程,建立完善旅游服务网络,打造智慧旅游城市。深化与世界主要旅游机构、行业协会、航空公司交流合作,开拓多元化旅游营销渠道。强化旅游城市宣传营销,设计推广乐山旅游城市形象符号。培育新型旅游业态,办好峨眉国际武术节、国际大佛旅游节、生态探险节等特色节庆活动和世界遗产论坛、艺术摄影双年展等特色展会活动。积极承办马拉松、登山、公路自行车等国际单项赛事。支持举办民族地区特色赛事活动。大力发展入境旅游,推进旅游产品、营销、管理、服务全方位国际化,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十三五”期间,力争入境游客年均增长15%,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20%。

第五节 深化旅游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和四川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建设,完善与国际旅游目的地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深化峨眉山市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改革旅游行业管理体制,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健全涉旅经营者信用监管、资格审查与淘汰机制。完善旅游投融资机制,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参与旅游开发、分享收益模式。创新旅游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模式。加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争取马边彝族自治县成为全国旅游扶贫试验区。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第六节 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坚持“文化为中心、生态为基础、科技为动力、创意为根本”,推进文旅融合,建设文化强市。深入挖掘名山、名佛、名人、名城资源,大力发展民俗文化、创意文化、生态文化、佛禅文化、祈福文化。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建设“山水福地、中国乐城”,推动峨眉山创建中国国际佛教文化旅游目的地。坚持重大项目带动,打造特色文化创意产品,带动文化衍生品创新与输出。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互联网融合发展,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核心技术。完善原创优秀作品生产创作体系,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资源整合与发展融合。支持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以上。

第六章 建设现代工业强市

坚持工业“高端化”发展之路,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和四川省行动计划,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整体迈向中高端水平,打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极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市。

第一节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清洁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和生物制药五大产业,重塑产业发展新优势。外引内生项目,加大政策支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发展一批重点产品,培育一批优势企业,建设一批产业基地,打造产业发展新引擎。到2020年,新兴产业产值超过12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45%左右,基本形成集聚程度高、竞争能力强、产业规模大、行业特色鲜明的新兴产业集群。

专栏 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电子信息。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电子元器 件、光通信、信息安全、高纯电子材料和信息应用,培育发展物联网、大数据、软件设计和电子信息产品,建设四川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清洁能源。重点发展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规模,开发光电产品、新一代大功率风电机组和水电机组。发展核电配套产业和民用核能技术产业。发展甲醇高清洁燃油、低碳汽柴油、生物质能。

新材料。重点发展碳纤维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金属新材料和有机硅新材料。发展稀土应用系列产品。建设高品质碳纤维丝项目,大力发展汽车、动车、飞机、航空航天等军民两用碳纤维复合材料和部件产品。依托稀土、铁合金、钒钛钢铁、不锈钢产业基础,发展高端复合金属新材料。依托化工产业基础,发展高端有机硅材料。打造西部特色新材料基地。

现代装备制造。围绕重装设备、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设备、航空航天设备、智能制造等领域,发展油气钻采和输送设备、超高压及海洋光电复合电缆、水工机械、精密模具、高效节能锅炉、电机等。着力突破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知名制造企业,发展新能源客车,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生物制药。做大做强现代中药、生物医药及中间体与天然药物等产业。推进传统医药企业向生物制药方向发展,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推进以海棠药业为龙头的现代中药发展,打造西部最大的原料药、抗结核药、缓控释制剂药和基本药物生产基地,四川道地药材及现代中药生产基地。

第二节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企业重组,加大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和管理创新,优化发展新型冶金建材、精细盐磷化工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发中高端新品,巩固经济平稳增长的产业基础。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稳步提升纺织、造纸、机械等行业发展水平。实施工业强基和产品强质工程,加强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美誉度高、市场影响大的知名企业和品牌。着力推进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以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到2020年,传统优势产业产值超过1400亿元。

专栏 传统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精细盐磷化工。提升发展草甘膦等农药系列产品,培育发展食品级、医用级、电子级磷酸盐产品,发展蛋氨酸、新型防火阻燃剂、高纯烷氧基硅烷、硅酸乙酯、气凝胶等化工新材料,打造全国一流的精细盐磷化工产业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新型冶金建材。巩固提升高性能钢材、不锈钢、铁合金和陶瓷产业,加快发展陶瓷和不锈钢专业市场。研发钒钛产品、高强度钒钛薄钢板带、高端复合不锈钢板,大力发展中高档不锈钢生活用具、建筑装饰工艺用品、工业用产品。提高高晶石、微晶石、地暖陶瓷、卫浴陶瓷等高中档建筑、艺术、生活、特种陶瓷比重。大力发展住宅预制构部件,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建成全国知名的不锈钢、建筑陶瓷、新型建筑产业化基地。

特色农产品加工。重点发展优质禽肉类食品、矿泉水、啤酒、绿色有机茶、纺织工装、各类农产品及中药材加工,特种用纸、生活用纸等产品,建设特色鲜明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纺织服装产业基地。

第三节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

加快重点园区建设。深入推进“2244”园区培育计划,加快四川省“51025”工程重点园区建设。重点打造乐山高新区,加快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五通桥盐磷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夹江高端陶瓷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乐山˙夹江飞地产业园区发展,做好五通桥、沙湾、犍为省级开发区培育工作。力争到2020年,建成营业收入超500亿元园区3个,新创建2个省级高新区。

推进集聚集约发展。统筹园区发展布局,引导同类和关联企业、项目向同一功能区集聚,兴办特色“园中园”。鼓励园区链式发展,着力构建产业集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分工协作的园区发展格局。力争园区产业集中度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

构建新型园区发展服务平台。完善“管委会+公司”开发模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建设,提高园区市场化开发建设运营能力和水平。搭建园区创新研发平台,促进创新成果园内就地转化。以不锈钢、陶瓷、纺织工装、峨眉山茶为重点,打造一批园区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加快乐山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统一开放的智慧园区云服务平台。

打造绿色低碳美丽园区。推动龙头企业成链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再制造。加强绿色低碳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新创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3个。

第四节 培育发展企业集群

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支持现有大中型企业发展,引进一批大型央企和民营企业,推动龙头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十三五”期间,力争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企业5家、100亿元企业8家、50亿元以上企业15家。加快实施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激励扶持政策,推动中小微企业孕育和发展。“十三五”期间,力争新登记注册企业年均增长15%左右。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配套企业群为支撑,专业化分工、特色化经营、集群式发展的格局。

第五节 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促进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创新军民融合发展机制,发挥在乐军工企业、院所、基地资源优势,搭建“军转民、民参军”对接合作平台。以碳纤维、稀土、同位素医药、民用核材料等产业为突破口,实施一批军民融合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重点打造夹江航空航天碳纤维复合材料和同位素医药、峨眉民用铀材料、井研军用纺织工装等专业园区。

第七章 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坚持市场化、国际化、网络化方向,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拓展新领域、发展新模式、培育新业态,大力发展新兴先导性服务业,加快传统服务业转型,全面提升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

第一节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现代经营模式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扩大服务供给,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大力发展养老与健康服务、生活信息服务、社区服务和房地产服务,加快形成功能完备的现代商贸网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改善和品质提升需要。顺应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的趋势性变化,实施重点消费工程,深入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建设,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消费业态,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专栏 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重点

养老与健康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区县(市)、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产业互促的养老与健康服务业发展格局。培育康复医疗、健康体检、保健养生、医学美容等新业态。

生活信息服务。加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升级建设,促进三网融合和信息消费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旅游、交通、物流、教育、医疗、安全、社区、商务信息化建设,拓展信息消费领域。

社区服务。支持社区服务向专业化、公司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提升发展社区商贸服务,建设15分钟便民商圈,积极发展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探索“邻里中心”等社区服务新业态,打造一批社区服务综合体。

商贸服务。构建服务全域旅游的商贸网络,建成“一主两副六区”市、县商业中心体系。发展“互联网+流通”模式,形成安全高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流通体系。打造一批特色商业、餐饮、休闲街区,建设一批特色商品批发市场,发展面向各种消费群体的酒店。深入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房地产。建立科学完善的房地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和政府调控体系,初步形成“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调控有效”的房地产业发展格局,积极培育旅游地产、商业地产。

第二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以会展服务、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为重点,大力推进服务产品、技术、业态和模式创新,促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专栏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

会展服务。构建以峨眉山旅游会展为核心区,市中区、沙湾区、夹江县、犍为县会议会展为辅助区,其他县(市、区)为拓展区的立体式会展体系。打造四川旅博会、夹江陶博会、峨眉茶博会、沙湾钢博会“1+3”重点会展平台,建成全国知名、全省一流的开放平台和乐山新名片。

电子商务。加快峨眉山市、夹江县、沐川县等地电商孵化园和公共孵化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实施“全企入网”工程。

现代物流。畅通物流通道,发展多式联运,构建物流节点体系。加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基地建设,打造专业物流产业集群。加快物流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区域物流一体化和城乡配送一体化。

现代金融。加快建设四川金融次中心。发展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推进保险服务体系改革,创新服务类别、提高服务水平。引导证券交易机构完善服务功能。

科技服务。以推动科技创新和提升产业层次为导向,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科技孵化服务、科技金融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等业态。

第三节 创新服务业发展机制

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深化全省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尽快形成服务业主导经济,依托城市功能区和产业园区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加大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投入,落实优惠政策,提高用地保障水平,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深化服务业开放合作,拓展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

第八章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坚持生态型道路,有机化方向,现代化目标,突出“3+6”发展重点,主打生态、民族、峨眉山“三张牌”,进一步建立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质量保障体系、生态保护体系,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大力发展有机农业

制定落实扶持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建立严格的有机农业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重点发展有机茶叶、有机蔬菜、有机畜禽、有机中药材和有机水果。强化生产监管和产品认证,加强市场营销。“十三五”期间,认证有机农产品基地30万亩、有机畜禽产品10个,力争有机农产品产量年均增长30%,建成全省最大的有机茶叶、有机竹笋基地。

第二节 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优化特色农业区域布局,融合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大力发展以茶叶、林竹、畜牧、蔬菜、中药材为重点的农业产业体系。重点培育“峨眉山”、“小凉山”区域农产品品牌。坚持错位发展,加快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强县。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 重点特色优势农业发展方向

茶产业。建设名优绿茶加工产业园区、茉莉茶加工产业园区,开发茶文化养生、体验、休闲观光等项目,举办峨眉山茶文化博览交易会。到2020年,茶叶种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茶业(鲜叶)产值50亿元,茶业综合产值150亿元。打造“川茶排头兵”。

林竹产业。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到2020年,林竹工业原料林基地保持460万亩,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00万亩,实现林业总产值280亿元以上。

畜牧产业。建成年产13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基地;建设1500万只优质肉兔生产基地;建设10万头牛、30万只羊商品基地;建设2000万只优质肉禽基地、150万只高科技优质蛋鸡基地。全市畜牧业产值年均递增3%以上,到2020年实现130亿元。

蔬菜产业。稳定蔬菜种植面积,建设40万亩城郊蔬菜产业带,55万亩外销加工蔬菜产业带、20万亩山地蔬菜产业带,到2020年,蔬菜基地总面积稳定在115万亩,其中高山蔬菜面积发展到2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425万吨,产值达到75亿元。

中药材产业。实施中药材良种化工程,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建设优质道地药材生产基地,提高中药材加工技术水平,培育打造中药材产品品牌,推进产业化进程。建设10个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乐山道地品种黄连、川牛膝、石斛、生姜、姜黄规范化种植基地力争通过GAP验收。到2020年,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35万亩、总产量25万吨,综合产值达到30亿元。

第三节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保持粮油产量稳定。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四网”配套(田网、渠网、路网、电网)、“三化”联动(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三力”提升(农田排灌能力、农机作业能力、耕地生产能力),打造一批粮食生产功能区。扩大油料作物生产,推进油料区域化布局、标准化栽培、产业化经营。

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坚持市场导向,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组织、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成片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培育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产业集中发展区和优势特色产业带。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培育一批带动力强、行业领先的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提高到75%。

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抓好“四新”推广和“五良”配套,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农林、畜禽、水产育种基地。实施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农业科技园区、粮食生产、科技富民强县、科技特派员创业和农村信息科技示范6项工程,加快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

专栏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新建50个现代农业(粮油、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万亩示范区,新建(改扩建)30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创建40个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县。建设10万亩健康养殖基地、10万亩油料牡丹种植基地。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170万亩以上。

耕地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普及推广测土施肥、秸秆还田、微肥推广和有机肥应用等技术,年均推广面积150万亩。

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培育销售收入10亿元、5亿元以上企业各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元以上,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

第四节 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网络。优化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区域性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培育农产品物流龙头企业。鼓励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和农企对接,在城市社区建立农产品品牌直销连锁店。延伸农产品“绿色通道”,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制订和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健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等制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激发农业科技人才发挥作用的政策机制。

建立农村信息化体系。以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进村入户为重点,建成覆盖乡镇、行政村的农村信息网络体系。拓展农村信息化平台应用,推广网上销售、农产品直供直销等有效模式,推进涉农信息公益服务。积极探索农业物联网运用。

基础设施篇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与产业布局、城镇发展相协调,加快交通、能源、信息、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规模、完善网络、健全功能,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九章 加快建设现代交通体系

按照“对接大通道、建设大环线、服务惠民生、建成次枢纽”的思路,以全面融入国家航空网、高铁网、高速网、水运网为重点,统筹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形成立体交叉、四通八达、互联互通、网络完善的综合交通次级枢纽。

第一节 建设综合交通次枢纽

加快建设以乐山主城区为中心,以铁路、高速公路、水路、航空、管道为支撑,以16条主要外出通道为纽带,贯穿南北,承东启西,通江达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提供安全、高效、快捷的交通环境。

北向通道:成乐高速、仁沐新高速、蒲丹井高速,成昆铁路、成昆铁路新线、成绵乐城际铁路,形成连接成都主枢纽的主动脉。

东向通道:岷江航道、乐自高速、乐自泸铁路和连乐铁路,实现长江黄金水道向成都经济区腹地延伸162公里,形成通江达海大通道。

南向通道:乐宜高速、仁沐新高速、金会高速、乐西高速,成昆铁路、成昆铁路新线、成贵铁路,形成连接云贵经济区的主干线。

西向通道:乐雅高速、峨汉高速,乐雅铁路,形成连接攀西、康藏经济区的民族地区新通道。

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

专栏 交通枢纽重点项目

铁路。建成成贵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成峨段、连乐铁路,完成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峨米段主体工程,加快雅眉乐、乐自泸铁路前期工作。到“十三五”末,全市铁路通车里程达380公里。

高速公路。建成乐自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成乐高速扩容、仁沐新高速仁寿至沐川段(含马边支线),加快推进峨汉高速、仁沐新高速,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形成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的“半小时、1小时交通圈”。到“十三五”末,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450公里。

岷江航电。全面推进岷江航电综合开发和乐山港工程。

航空。建成乐山军民合用机场并投入运营。

第二节 优化交通网络体系

以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国省干线公路为支撑,农村公路为基础,客货运枢纽为集散中心,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实现景点、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节点无缝对接。加快建设县际快速通道,深入推进普通国省道提档升级和改善农村交通条件。积极推进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规划建设通用航空机场。优化交通运输组织,加强客货运枢纽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和邮政物流运输体系,促进各类运输方式高效衔接转换,提高一体化运输服务能力。

专栏 交通网络建设重点项目

联网畅通工程。实施井研至沙湾、峨眉至夹江、五通桥至沐川公路三大联网畅通工程。

普通国、省道(参照省道管理)公路改扩建工程。继续实施国道213线、245线、348线改扩建工程;规划实施普通省道公路12条;参照省道管理公路乐井路路面改建工程;实施岷江、大渡河、青衣江桥梁工程16座。

农村公路路网工程。规划建设里程13505公里,其中县乡公路(包括普通省道项目)2078公里;通村公路11021公里;桥梁工程221座;专用公路406公里。

现代有轨电车项目。研究建设城区环线、乐山高铁站至乐山机场、乐山大佛景区至峨眉山景区等线路。

第十章 增强能源保障能力

以开源、节流、减排为重点,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创新能源管理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第一节 加快重点能源建设

优化能源发展方式和布局建设,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科学有序开发水电,加快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积极推进风电发展。加强中核集团川南犍为核电项目厂址保护,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和低碳清洁能源比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8%左右。促进全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实施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推动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城乡清洁用能。鼓励发展城镇分布式能源和农村可再生能源,改善民生用能条件。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应用,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节 推进能源网络建设

以区域电力输送网络、市内骨干电网网架和输气管网为重点,加快完善城乡输配电网络、天然气管网建设,构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清洁环保的能源输送主网架。巩固和完善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的主网架,协调发展35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加大农网改造力度,电网输配能力与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升。加强能源互联网建设,提高电网运营能力。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专栏 能源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四川大渡河沙坪一级、沙坪二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等水电开发项目;加快建设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嘉阳电力公司2*350MV等火电项目。

电网项目。新建、改(扩)建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9座,新增线路总长度1400公里。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4900公里,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总长度20000公里。

天然气管道。新建“汪洋─井研─甘霖─嘉农”、“甘霖─黄土”、“井研─金山”、“蔡金─高新”天然气管道,线路全长175公里。

第十一章 加快信息化建设

把握信息技术革命的历史机遇,推进互联网广泛深度应用,促进商业模式、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催生经济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推动信息化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

第一节 加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构建“光网乐山”。积极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加快提速升级工程。完善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提高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和综合利用水平。深入推进“宽带乡村”建设,扩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提高接入速率,全市宽带覆盖率提高到68%以上。加强农村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数字化广电网络,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运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二节 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完善全方位互联网安全监测管控体系,健全网络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网络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动建立网络行业协会,构建行业自律机制。实行网络信息有效登记和网络实名认证,高效推进网络空间治理。

第三节 大力发展“互联网+”

“互联网+”产业发展。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推动“互联网+”制造,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大力推动智能制造。推动互联网与服务领域广泛融合,培育互联网金融、智慧旅游、智能交通等新业态、新模式。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领域信息资源,推动“互联网+”农业,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

“互联网+”公共服务。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教育、医疗卫生、智慧社区等社会领域的创新运用,实现精准服务、优质服务。积极推动民族地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试点,开设民族地区学校远程教学。建设覆盖全域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健康大数据互联平台,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和健康大数据试点示范,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医疗资源预约等服务。

“互联网+”政务。运用大数据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大力完善电子政务,推动电子政务平台跨部门、跨区域的横向对接和数据共享,提高政务系统运行效率。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二章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利综合保障能力,持续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促进水生态文明发展。

第一节 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加快实施中小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加强重点旱区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完善抗旱供水保障体系,提高抗旱减灾能力。着力实施井研县、市中区、犍为县、马边县抗旱引调提水工程。继续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推进农村“五小水利”和农业节水建设。加强农村河塘整治,加快牧区水利、水利血防等工程建设,打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

第二节 加强水资源管理

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快推进水利扶贫、水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提升水利行业发展能力。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科学开发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专栏 水利建设重点项目

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开工建设沐川县关门寺中型水库;推进夹江县马村水库等小(1)型水库升中;基本建成马边县芦稿溪水库枢纽及渠系工程。推进金王寺水库灌区渠系配套工程中型灌区、四川省长征渠引水工程乐山段建设,继续实施井研县大佛水库灌区渠系续建工程、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基本完成13处城市供水工程、8处引提水工程、15处其它水源工程。

农村水利工程。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大幅提高。基本完成13个中型灌区、10个小型灌区的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0.5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7.89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农建综合示范区30万亩以上。

防洪减灾工程。基本完成28座病险水库、3处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继续推进大江大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善水文、预警预报系统,加强涝区治理、山洪灾害防治。

区域协调篇

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协调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全市产业布局,推进“全域乐山”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县域同步协调发展。

第十三章 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调整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县域加快发展。

第一节 形成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区布局

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加快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各类空间规划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推进国土空间综合开发,重点开发区域要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生活空间,拓展生态空间;农产品主产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加强耕地保护,推进农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严控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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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

实行分类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更加重视和大力支持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逐步取消该区域生产总值等指标考核。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评价其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安排政府投资。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积极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

第三节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沿承“一带三片”总体布局雏形,强化交通、技术、市场竞争等布局指向因素作用,形成相对集中、各具特色、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一极两轴三区”产业布局。

一极。以乐山高新区—三江临港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为主导的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极。

两轴。依托“一极”,沿大渡河、岷江水道布局,大渡河沿线重点布局冶金建材、装备制造、水电等产业,岷江沿线重点布局新能源、盐磷化工、现代物流等产业,沿轴西延南进,形成大渡河和岷江沿线产业轴。

三区。都市产业区:市中区、夹江县、峨眉山市,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养老与健康、金融和商贸等服务业。工业拓展区:沙湾区、五通桥区、犍为县、井研县,主要布局冶金建材、盐磷化工、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和新能源、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生态产业区:沐川县、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重点布局特色优势农业、山地旅游和资源型、生态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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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

按照县域主体功能定位,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以富民强县为目标,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一批特色旅游强县、新型工业强县、现代农业强县。到2020年,力争经济总量40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1个、200-300亿元的3个、100-200亿元的2个。

第一节 发展特色县域经济

突出特色、分类指导,按照县域主体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平坝、丘陵、山区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县,积极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大力发展种植业、畜牧业和林业,支持民族地区和山区发展集约、高效、有机生态农业,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发展工业经济强县,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型产业发展,促进配套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形成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提升发展旅游经济强县,打造景区特色突出、接待设施完善、产业机制健全的旅游示范县。加快县域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县域经济发展条件。积极支持县域发展“飞地经济”,探索推进“互飞”模式,促进县域资源整合、产业互补、发展共赢。

第二节 深化县域综合改革

进一步向扩权试点县(市)下放市级管理权限,增强扩权试点县(市)承接管理事项的能力。有序推进扩权强镇改革,下放部分县级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深化县级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财力和事权匹配的财税制度,扩大县级政府自主安排的财力规模。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发展村镇银行,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改进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差异化的县域发展支持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五章 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层次分明、梯度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加快建设成渝西南中心城市。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农业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建立“市域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构建乐北组合城市,形成“一主二副”空间结构。完善中心城区商务文旅功能区、制造业功能区、临港产业功能区三大功能区,打造山水禅意旅游城市。

加快新城新区建设。科学规划新城新区,推进产城融合、景城一体,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的城市新区。坚持新区建设和旧城功能疏解相结合,保留风貌特色,改造提升旧城。切实加强城市滨江岸线保护。支持峨眉山市、夹江县、井研县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

促进中小城镇协调发展。发挥县城对城市群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产业和人口同步聚集,加快形成“多点一次极”一体发展新格局。发挥小城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重要节点和重点镇建设的示范作用,抓好“百镇建设行动”,加快培育城镇优势产品和产业,形成一批特色小镇。

专栏 城镇体系结构

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市域中心城市指乐山市中心城区。县(市)域中心城市指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8个县城(市)区。重点镇是市域中发展基础较优的中心城镇,共25个。一般镇是镇级区域的管理中心与商品集散地。

乐北组合城市“一主二副”结构。“一主”是主中心城区,包括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二副”是峨眉山副城、夹江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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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和质量

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大交通串连产业、城市、农村,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格局。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社保、养老等公共服务便民化。

建设新型城市。大力推动绿色城市建设,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城市自然环境、景观风貌、绿色建筑建设。强化城市文化功能,营造城市人文环境,建设特色文化空间。

创新城镇管理。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能协调衔接,支持城镇在管理机构、管理层级等方面探索创新。完善城镇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城镇消防、防洪排涝、抗旱抗震能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深入开展智慧城市试点,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城市管理信息体系。

第三节 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城镇产业支撑。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统筹城镇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镇产业体系,提升城镇就业吸纳能力。完善园区市政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加快推进蟠龙、桥滩、南陵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城镇。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解决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问题。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支持转移人口依法出让相关权益。到2020年,实现41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第四节 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全面完成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城市老旧住宅区和古街古建筑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独立工矿区等棚户区及小城镇危旧房改造,优先支持试点镇、重点镇危旧房改造。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十三五”期间,改造各类危旧房棚户区4.3万户。

加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由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构成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探索建立由保障对象和政府共享产权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继续实施低收入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制度,探索中低收入等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货币补贴制度,开展试点示范,构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逐步将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化。加大成品住宅建设力度。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第十六章 加快新农村建设

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到“十三五”末,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水、电、气、路、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防洪减灾、安全饮水、渠系灌排等水利工程建设,保障防洪安全、粮食安全、供排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建成农村“外快、内畅、高效、协调”的交通网络。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专栏 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农村通组公路、联户路及生产便道建设。完成农村机耕便民道建设5000公里。

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10000人以上的饮水工程10处、200-10000人的工程673处、200人以下的工程2409处,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

农村能源。发展农村天然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改造提升农村炉灶。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新村集中聚居区推广沼气工程。

堤防建设。继续推进江河治理,加大堤防工程建设、加固力度。

第二节 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科学规划建设新村聚居点,优化村落布局。坚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加快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推动农村“组团式、生态化、微田园”发展,保持田园风光。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文化价值、民族特色、民俗特色浓郁的传统村庄院落。打破城乡二元分离的管理体制,创新农房建设管理模式。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推进农房抗震设防建设和改造。积极开展现有农房选址安全评估,继续推进农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全面开展农房登记,积极稳妥开展农房流转试点。

专栏 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新建幸福美丽新村914个。

新村建设。建设新村聚居点200个,改造旧村落民居1.2万户,保护修复传统民居500户。

农村住房保障项目。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建设,优先解决农村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基本住房问题。

农村环境清洁行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和体系建设。

第三节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加强要素资源整合,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高涉农贷款比例。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气、路和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城乡居民代表大会(议事会)决策、村(居)委会执行、其他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城乡新型基层治理机制。

生态文明篇

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美丽乐山建设。

第十七章 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围绕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合理划定生态红线,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

第一节 管控生态红线

发挥生态红线制度在空间结构管控中的基础作用,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划定为生态红线管控区。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形成以岷江、大渡河、青衣江等重要水系为骨架,以马边、峨边、沐川和金口河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十三五”期间,确保全市生态红线总面积保持在5245.12平方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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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生态建设

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生态自然恢复为主。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森林、湿地、高山草甸等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5.6%以上。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遏制天然湿地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加大草地生态保护和退化草地修复治理力度,逐步实施退牧还草和草地补种,降低高山草地开发利用强度。加强水资源科学规划、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重点加强岷江流域水生生态系统保护。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维持生态系统稳定。

专栏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进行全面有效管护,积极开展公益林建设,重点公益林保护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大于27.5%。

森林保护工程。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地质灾害区植被恢复工程,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态资源监测等工程体系建设,森林覆盖率达到55.6%,森林蓄积量大于6000万立方米。

湿地保护工程。加强犍为桫椤湖、金口河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安谷电站等生态湿地。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岷江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生态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等规范化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基础能力建设。

第十八章 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以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大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解决灰霾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控制,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提档升级。继续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实施脱硫、脱硝、除尘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工程。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燃煤锅炉治理。继续实施区域秸秆禁烧,加大城市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防治力度。强化清洁能源替代、车用汽柴油提标、淘汰黄标车等机动车尾气治理措施。“十三五”期间,力争中心城区PM2.5浓度下降到47.5μg/m,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5%,确保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节水与治水并重、保护和治理并重,重点流域主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5%。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良好水体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强化造纸、化工、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治理及小流域、黑臭河沟综合整治,深化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治理,解决跨界流域污染,实施流域、县交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制度。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健全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质量等级划分,开展工业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城镇、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力度,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至90%以上。

第二节 加强环境安全管理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评估水平。将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纳入日常环境管理,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衔接。加强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环境应急响应体系,提升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化工园区、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风险防控,降低化学品环境风险。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建设以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为导向的环境管理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的社会体系。深化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综合防控,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无害化处置。

专栏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良好水体生态保护,维持大渡河、青衣江水质,重点流域主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85%。实施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加强岷江、茫溪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实施重点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治理工程。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清洁利用,实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烟粉尘整治、黄标车淘汰及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等工程,继续实施秸秆区域禁烧,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泥安全处置、重金属减排,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评估、工业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耕地土壤区域保护等。

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实现城市和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80%以上。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建设乐山综合垃圾处理场和峨眉山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监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开展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完善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体系。

第三节 推进节能降耗和减排

推进资源节约降耗。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农业、工业、居民生活节水,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十三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16%以上,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78立方米左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和服务方式,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推进硅材料、盐磷化工、钢铁冶金等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提高各类废物资源化水平。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降碳,增加森林、草原、湿地碳汇。积极推广碳减排交易。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

第十九章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效引导、约束和规范各类开发行为,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一节 推进生态文明工程建设

加大高新技术产业、低碳经济扶持力度,建立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构建绿色经济发展新格局。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环境质量、城乡绿化、环境设施、城乡容貌、文明素质“五大提升工程”,加强城市山体、水面、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打造区域生态景观,美化乡村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载体建设。

第二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合理确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战略性资源管控,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度。落实用水总量及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控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政府环境质量主体责任,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成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加快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环境保护多元共治、多主体制衡,逐步健全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体制机制。

第二十章 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以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建设为中心,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提高城乡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增强综合预警能力

创新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推进市、县、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形成跨部门、跨领域、跨学科的协同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管理能力。加强市、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多网融合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实现灾情、决策、指挥等各类信息的及时传递。构建集灾情信息处理与发布、应急联动、视频会商、远程指挥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提高救灾应急管理水平。

加强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加大自然灾害地面监测台网密度,推进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成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自然灾害立体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普查,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台网,形成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能力。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历史数据库,编制多灾易灾县(区)自然灾害风险图,积极开展灾害风险识别、风险区划、风险评估和风险转移等防灾减灾行动,有效降低灾害的潜在风险。加强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

第二节 加强重大灾害防治

加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和生态小流域建设。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优化配置防治工程和防治措施,形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抓好西南山地特别是高山区、地质灾害区、大渡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各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加强废弃矿山和公路、工程迹地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

加强地质灾害区生态修复。加快峨眉、马边、峨边、沐川、金口河一带地质灾害区生态修复和治理,深入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适当延长植被恢复、封山育林、补植补造、人工造林期限,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其他草地植被覆盖率。

第三节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准备、响应、处置和紧急救援等综合协调和联动指挥能力。完善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制,建立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调配体系。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应急队伍。加强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形成专业齐全、人员稳定、协调统一的自然灾害救助力量。

加强应急技术装备和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提高技术装备和救灾物资使用效率。

开展市级自然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普及自然灾害防御避险知识,加强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改革开放篇

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开放发展理念,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化多层次宽领域开放合作,积极发展外贸、外资、外经,激发经济发展新动力、新活力。

第二十一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有效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增强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

第一节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全面依法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开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试点。探索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下放一批投资项目核准和审批权限,逐步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建立健全投融资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

第二节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促进产权流转规范公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民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适时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公开市场交易试点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参与财政项目实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改革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三位一体”的金融组织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

第三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转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

第四节 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分税制改革,推动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制度,优化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建立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和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保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展普惠金融,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分类推进城市商业银行产权结构改革,有序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创新,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推进保险业改革。加强民间借贷监管。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水平,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第五节 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交易平台。推进电力、水、天然气等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深化土地要素配置和差别化用地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工商、税务、质监“三证合一”,稳步推进“先照后证”。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非禁即入”。推进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建设。

第二十二章 加强对外开放合作

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搭建开放合作平台,扩大开放领域和优化开放结构,加强对外经贸交流,深化多层次区域合作,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体系,全面提升旅游目的地城市对外开放水平。

第一节 推进开放载体建设

拓展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平台功能,建设成都经济区配套专业会展中心。打造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增强产业转移吸引力和承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扩区调位。推进高新区“国别产业园”建设,争取高新区设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加强外事、侨务、对台工作,发挥商(协)会、非企业经济组织、国际友城、驻外机构和海外侨团作用,加强地区、机构合作,推动政府和民间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乐山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加快乐山高新区口岸建设,打造全省外向型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乐山港水运口岸和乐山机场空港。

第二节 拓展开放合作领域

大力推进文化旅游领域开放合作,加大重点旅游景区和线路宣传推广,促进国内外合作,加快国际化进程。积极营造稳定、透明、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金融、教育、卫生、医疗、旅游等领域有序开放。加强与域外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乐山“公共智库”,支持市内企业与域外企业开展联合科技攻关。支持知名教育机构在乐山设立分校。加强青年学生国内外交流交往。

第三节 深化对外经贸合作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成都经济区、成渝城市群、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互利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中南半岛、中孟印缅等对外经济走廊建设。着力推进出口品牌培育、营销网络构建和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发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主动参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发展。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资源开发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配套企业,吸引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来乐发展。推进招商引资模式转变,建设国际电子招商平台、电子商务外贸平台、国际经贸信息平台、海外营销平台和国际交流促进中心。“十三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达到6亿元美元以上。

第四节 支持企业“走出去”

大力培育出口品牌,加快出口基地建设,打造外向型经济示范园区。支持重点企业纳入全省“一带一路251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发展山区外向型经济。支持企业境外投资,打造本土跨国公司、境外生产基地,鼓励企业“抱团”到国外投资兴业。“十三五”期间,全市进出口总额累计突破50亿美元。到2020年,境外投资达到5亿美元。

专栏 重点建设出口基地

五通桥草甘膦、稀土为主的农化出口基地。

峨眉山鞋业为主的轻工出口基地。

夹江陶瓷为主的建材出口基地。

井研、市中区、峨边的猪肉、兔肉、肠衣、冻干蔬菜为主的农畜产品出口基地。

犍为摩(汽)减震器出口基地。

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持续实施重大民生工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事业水平,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二十三章 全力推进精准脱贫攻坚

健全扶贫开发机制,完善脱贫攻坚政策,加快推进重点扶贫工程,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促使贫困群众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到2019年,贫困县(区)、村全部“摘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大小凉山脱贫攻坚中走在前列。

第一节 实施五大重点扶贫工程

加速推进基础扶贫。完成贫困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加快农村沥青(水泥)路改造和通村“通畅工程”。完善覆盖镇(乡)、村的农村公路网,拓展机耕道、森林消防通道建设。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低产田土改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防洪减灾、水产养殖及水土保持等项目。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用电问题。

创新推进产业扶贫。制定和实施“一村一品”、“一村一电商”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基地。配套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展林竹产业和林下经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

全面推进新村扶贫。推进彝家新寨建设和贫困农户住房改善,完善新村(寨)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新村和新型农村社区,着力提升贫困地区现代文明程度,实现自然村全部通宽带。

着力提升能力扶贫。深入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健全“保学控辍”机制。持续加强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和15年免费教育。加大职业教育和短期培训,开展适龄青年职教培训“全覆盖”行动,持续推进“一人就业、全家脱贫”行动计划。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深化实施生态扶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组织开展生态移民和避险搬迁等扶贫移民搬迁。统筹解决易地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二节 强化社会保障政策性扶持

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兜底作用,把丧失劳动能力、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脱贫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农村特困人员实行自愿集中供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贫困地区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新农合筹资标准,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加大重大疾病、地方病、长期慢性病救助力度。

第三节 创新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全面执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机制,确保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持续推进部门单位“联村包户”,严格执行干部人才驻村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确保“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落实保障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实现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

建立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逐步增加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信贷投放,积极开办扶贫小额贷款。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改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

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积极鼓励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投身扶贫开发,健全社会捐赠机制。落实捐赠优惠制度,建立爱心捐赠平台和服务体系。

第四节 持续深化对口援建

坚持人才支持为先,民生工程为首,制定新一轮对口援建规划,与理塘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接融合。完善援助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技术力量,加大人才、项目、资金援助力度。立足理塘优势资源,强化产业发展援助,促进农牧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强旅游项目对接,加强文化旅游联动合作,助推两地互惠共赢。

专栏 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实施扶贫解困行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个贫困县、259个省定贫困村和210个市列贫困村全部“摘帽”。

“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第二十四章 大力促进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基本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

第一节 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制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面向人人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领域的便捷使用。大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预防出现规模性失业。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机制,分类建立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强化职业培训,完善技术工人职称评定制度。

第二节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建立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规范就业见习管理,建设70个见习基地。落实退役军人就业政策。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对城镇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强对大小凉山彝区、贫困山区的就业帮扶。

第三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切实保障职工获取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利。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合同履行质量,稳定合同签订率。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完善工会组织,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基层。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联动调处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制保障。

第二十五章 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节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从源头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支出,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着力加强对低收入群众的社会保障力度。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城乡、区域、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

第二节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工资制度。全面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严格规范非税收入。

第二十六章 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构建灵活开放、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第一节 巩固提升基础教育

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快“一村一幼”建设。实现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全市高中多样化发展,到“十三五”末,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抓好城镇发展配套学校建设,消除“大班额”现象。解决民族、农村地区教育基础薄弱问题。

第二节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业院校校点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藏区、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深化“赛考培”联动发展机制,继续实施“双高教师”和“双师型教师”配置计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就业用人保障政策。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巩固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职业院校管理能力提升等行动计划。到2020年,所有职业院校基本达标,专业重复率压缩到30%以内。

第三节 跨越发展民族教育

继续推进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补齐民族教育短板,促进民族教育新跨越。规范民族地区村幼建设和管理,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到2018年,彝区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0%以上;实现十五年免费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

第四节 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支持地方高校开放办学,优化专业结构,提升办学水平。鼓励境内高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引导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推动高校建立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拓展校地合作层次和领域。推动高校创新平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构建高校新型智库体系。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境内省属中专合并申办高等职业院校。支持民办高校发展,适度扩大高等院校招生规模。

第五节 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推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均建成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加快发展犍为、井研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到“十三五”末,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确保三残儿童和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中民族地区达到80%以上。

第六节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实施公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用”改革,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实施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落实国家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民办教育管理服务体系,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继续办好村小和教学点。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就学机制。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终身教育整合创新发展,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共建共享。加快发展网络在线教育,提升公民学习的数字化、个性化、便利化程度。发挥各级(类)图书馆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与引领作用,构建以公共图书馆为中心的市民自主学习服务体系。

专栏 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学前教育项目工程。建设公办幼儿园25所,新建校舍3万平方米,购置设备设施,提升办园质量。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项目300个,新建改造校舍47万平方米,建设运动场地25万平方米,完成6个县(区)教学仪器设备、器材的标准化配备。

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程。实施项目15个,新建改造校舍16万平方米,建设运动场地7万平方米。完成3所以上学校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标准化配备。

职业教育能力建设工程。完成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建设工程,加快乐山一职中新校园迁建工程,基本完成职教集中发展区(苏稽)主体功能建设。完成11个区县职教中心改扩建工程和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建好2所国家示范学校、4所省重学校、5所市重学校、5个省重点专业实训基地。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电子白板教室790间。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成一批智慧学校,新增“班班通网络”学校260所,新建信息化校园学校20所;建成市级智慧教育云平台,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信息化。

民族教育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大小凉山彝区‘教育扶贫提升工程’”和《行动计划》项目。改扩建校舍6万平方米,建设教师周转房2万平方米,购置教学仪器设备,为7万人次的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教师队伍提升计划。组织实施省、部属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和国家“特岗计划”。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和骨干教师培养工程。

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提升教育质量各环节的介入指导。

精准化扶贫助学工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计划、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和中职学生补(资)助计划,继续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

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加快边远艰苦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着重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管理教师的基本生活条件,新建农村教师周转房2万平方米。

第二十七章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全面推进“健康乐山”建设。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医疗机构软硬件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

第一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布局,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流动。改革和完善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医药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缩小不同制度保障水平差距。继续建立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城乡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公共健康管理水平。

第二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快构建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疾病防控网络建设,抓好重大疾病防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乡)村。加强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鼓励社会办医,加快构建基本医疗和特殊医疗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以医养结合为重点的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增加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做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专项工作。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鼓励高素质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推动实施“智慧医疗”工程。

专栏 卫生事业重点项目

医疗信息化及医疗设备。实现就医“一卡通”,建立乐山市卫生信息共享平台。配套医学高端装备的医疗设备。

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乐山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建设。规划建设三级综合医院、二甲医院各1所。巩固现有中医医院等级成果,推动市中区、犍为、夹江县中医医院建成“三乙”中医医院,规划建设沙湾区、峨边县、沐川县3所“二乙”中医医院。加快建设市儿童专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峨边县妇幼保健院、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

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覆盖工程。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推进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农村卫生“百镇千村”建设。

第三节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进一步确立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核心地位,创新全民健身工程的配置方式,完善群众体育市场化机制,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支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鼓励开发旅体融合项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休闲运动项目。加快体育场馆规划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积极争取承办省内外体育赛事,支持社区群众举办各类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

专栏 体育设施重点项目

乐山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规划新建标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休闲健身广场等场地设施,配套市政公共服务设施。

峨眉城市中心综合体(体育馆)。规划建设集体育比赛、全民健身、文化艺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育场馆。

犍为县体育馆。建设3200个座位篮球馆和1500个座位游泳馆各一座。

夹江县体育中心。规划迁建小型体育馆、标准田径运动场、公共游泳馆各一座(个)。

沙湾区体育馆。建设占地约130亩的体育场馆。

井研县体育馆。新建3万平米综合体育馆1座及标准足球场、儿童足球场各1个。

第二十八章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强市建设。

第一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用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潮凝聚共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追求。加大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构筑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倡导各领域各行业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导向鲜明、各具特色、富有凝聚力的行业文化精神。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构建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不断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人们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大力弘扬“乐善至美、创新力行”的乐山精神。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强化职业操守,鼓励劳动致富。

第二节 加快文化事业发展

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依托互联网、政务网和局域网,建设数字档案馆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档案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化、利用网络化。到2020年,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十五分钟健身圈”、农村“半小时文化圈”,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的全面覆盖。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多元化发展,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建设格局。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工程,推进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和品牌提档升级,打造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主城区共同构成的“四大主题文化圈、四大文化走廊”。到2017年,创建成为西部地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文物。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区保护。健全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保护体系。建立健全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和传习机制,建设2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习基地。实施一批重大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抓好乐山大佛一峨眉山世界遗产保护,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推进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修缮和保护工作。加快世界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成遗产地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与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总平台对接互联。

发展文化艺术事业。深入挖掘名山、名佛、名城、名人等历史文化资源,推动舞台艺术、音乐、美术、文学、书画等艺术门类创作全面繁荣。加大川剧“嘉阳河”流派、小凉山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引进、推出一批精品舞台剧目作品。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推动网络文学、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发展。出台文艺创作扶持奖励办法,提升文化艺术创新能力,加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发展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业。提高宣传报道与舆论引导能力,做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与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推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开展农村数字电影免费放映工作,推进市、县广播电视台标清化、高清化升级改造。继续实施地面数字电视和广电网络数字化建设,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健全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新闻出版业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专栏 文化事业重点项目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程。建成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乐山市文化艺术中心。规划新建文化馆、图书馆、市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综合体。

市文化馆图书馆改建工程。改扩建市文化馆、市图书馆,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数字档案馆、方志馆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档案管理系统,建成数字档案馆;规划建设方志馆,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地面数字电视平台升级改造及网络覆盖工程。建设覆盖11个县(市、区)的地面数字电视无线网络,升级改造数字电视AVS和H.264混合信号公共服务平台。

城乡全覆盖电子阅报(屏)工程。建设218个乡镇政府大厅和110个城市重点部位电子阅报屏。实现传统阅报栏向三网合一、无线通讯、多点触控、高清液晶电子阅报屏的换代升级。

第二十九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完善人口政策,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贯彻落实人口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认真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制度,加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服务,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立完善人口信息平台,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合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与适度集聚。“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左右。

第二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导作用,全面完成县级综合福利中心和农村敬老院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稳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加快“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加大困难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培育和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

第三节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扩大妇女儿童福利范围,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女性领导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占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重视发挥关工委作用,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节 发展残疾人事业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基本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制度。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提高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抓好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工作,加强残疾人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体育生活。深化“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扶持助残社会组织。

专栏 文化事业重点项目

养老机构。建设市福利院养老公寓。新建养老机构100个,改(扩)建50个,新增养老机构床位9000张。

养老服务。新建县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11个,镇街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00个以上。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2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400个。

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养老信息平台服务覆盖到乡镇,终端拥有率达到90%,健康与养老电子信息建档率达到100%。

妇女儿童服务设施。建设乐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残疾人服务设施。新建乐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建设11个县级残疾人服务中心。

第三十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保障更加公平和可持续。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居民、个体从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等群体参保政策,实现全面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落实基本养老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实现五大社会保险市级统收统支。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衔接,形成多层次的保险体系。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和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专栏 社会保险重点工程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不同渠道信息比对调查机制、参保数据实时动态更新机制、全民参保登记各项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规范社会保险管理,到“十三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万人。发放社会保障卡300万张,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智慧人社”建设项目。推进实现“就医一卡通”;实现养老金发放、医疗费用报销、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统一进卡;通过社保卡证明身份或获取基础信息。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到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扶贫标准。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和重病、重残人员以及有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的低保金加发比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建立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自然增长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确保到2020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工作。完善临时生活救助机制,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推进企业、社团组织等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第三节 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

推动建立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分类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建立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网络,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化建设。逐步建立重病重残儿童医疗康复补贴制度和收养寄养机构内残疾儿童家庭补助制度。积极推进精神病医院建设,努力提高救助服务能力。依法组织开展职工疗养休养。

第四节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着力构建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机制,积极培育和规范慈善组织管理。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进一步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慈善组织体系和基层慈善服务网络。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慈善信息服务平台。

民主法治篇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转变社会治理方式,加快法治乐山建设。

第三十一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第一节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探索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加强人大代表的选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深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人大代表吸纳和反映群众意见的渠道。

第二节 发展协商民主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把协商纳入重大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和社会协商。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

第三节 发展基层民主

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完善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民监督机制,深化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第三十二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第一节 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行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行使设区市地方立法权,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乐山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成涵盖市、县(市、区)、镇(乡)、村(社区)的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立公开、透明、集中、依法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第二节 促进司法公正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强化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执法活动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着力推进“阳光司法”。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第三节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第四节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机构、人员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设立公职律师,纳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着力构建满足法律需求和推进法律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依法解决社会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第三十三章 构建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依法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全面推动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协作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包容和谐、安定有序发展。

第一节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形成政府治理与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推进党政主导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建设跨部门、跨层级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完善基层组织发展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加快推进户籍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节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深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鼓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

第三节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织密公共安全六张防控网,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进城市“鹰眼工程”,农村“雪亮工程”等重点防控项目实施。

加强反恐防暴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犯罪行为。积极开展实战演练,提高指挥协调,协同作战能力。加强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强化安全监管。

改革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排查隐患、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整改隐患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健全火灾防控机制,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和应急体系,完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持产管并重,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完善覆盖食品药品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管理机构,强化科学监管、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强食品药品管理法制建设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提高管理相对人素质,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第四节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巩固和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全面实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建立健全心理干预机制,开展心理咨询、疏导、调节等服务。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评估制度体系,摸索创新评估模式。

第五节 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健全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统一的综合性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推进工商、银行诚信信息共享。建立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加快发展个人、企业征信机构。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普及诚信教育,打造诚信政府,引导公民自觉讲诚信、守诚信、重诚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环境氛围。

第三十四章 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深入贯彻《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和《人民防空法》等国防法律法规,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在国防建设中合理兼顾民用要求,提高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综合效益。

第一节 提高国防动员能力

切实加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和装备、交通战备和信息动员建设。全面推进军地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加强军地在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统筹发展。推进民兵实现从数量到质量、从人力到科技、从直接输送民兵作战向保障作战转变。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国防训练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民兵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第二节 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充分发挥应急民兵队伍在抢险救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全方位、多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巩固深化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

实施保障篇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各级政府作用,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第三十五章 加强规划政策引导

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稳定需求的同时,加快供给侧的改革,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任务,坚持政策制定服从规划导向、短期政策服务规划实施的原则,统筹协调消费、投资、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为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节 形成政策合力

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把扩大居民消费总量、提升消费结构层次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规模,积极培育旅游、信息、养老健康、信贷产品等新的消费热点,适时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换代,依法治理消费环境,改善居民消费预期。

继续扩大投资需求,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更加注重投资增长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有效合理投资,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民生社会事业、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投资比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拓宽市场融资渠道。加快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

第二节 加强要素保障

融资保障。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乐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鼓励企业利用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多种债务工具融资。扩大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股权投融资方式。

资金保障。编制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实现规划期内财政收支跨年度平衡。加强涉及财政政策与财政资金的部门、行业规划与财政规划协调衔接。建立市级产业投资发展基金。

用地保障。统筹城乡区域建设用地,实施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加强年度计划总量结构和布局调控,积极推进年度计划精细化管理,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倾斜。建立健全低效、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

第三十六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第一节 健全规划体系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重点专项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减少竞争性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全域旅游、文化发展、环境保护等,编制实施一批重点专项规划,明确各领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对总体规划强有力的支撑。各地政府要在市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立足本地实际,编制和实施好本行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要充分体现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进展情况。

专栏 “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规划名称主要牵头单位

乐山市“十三五”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市发改委

乐山市“十三五”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市旅体委

乐山市“十三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市住建局

乐山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市交委

乐山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市水务局

乐山市“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市农业局

乐山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市经信委

乐山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

乐山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市科技局

乐山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市发改委

乐山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市文广新局

乐山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规划市环保局

第二节 加强规划衔接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规划之间协调一致的原则,加强规划衔接。下级规划要在约束性目标、空间功能定位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上级总体规划进行对接。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同级总体规划要在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周边地区的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不断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

第三节 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积极对接国、省规划和重点投向,针对投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储备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健全项目储备管理制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机制,每年筛选确定一批重大项目,明确前期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和责任主体,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形成“投产一批、续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体系,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力争“十三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创新重点领域项目投融资机制,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PPP项目支持政策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大力支持PPP项目建设。

第四节 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本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地方、部门要严格遵守总体规划。通过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每年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报告。要进一步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在实施过程中,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负责及时处理和反映。要完善规划指标体系,加强调查统计,建立科学的规划目标考核评价体系。规划实施中期,由市政府组织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实施期间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由市政府提出说明和建议,按法定程序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任何部门、个人、团体均无权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切实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附件

中共乐山市委关于乐山市“十三五”期间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议指标

一、创新发展指标

(一)科技创新投入

1.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2.1%。

2.重点创新型企业创新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3%。

3.实施重点科技计划项目400项以上。

4.科技进步奖奖励金额累计1000万元。

5.培育高技能人才6万人,专业技术人才27万人。

6.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60%。

(二)科技创新载体

1.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个、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1个。

2.建成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3个。

3.建成创新平台(含国、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省级重点实验室)60个。

4.建成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等“双创”载体40个。

(三)创新型经济

1.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45%。

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40%。

3.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科技型企业达到500家。

4.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80000家。

5.申请专利6000件,其中专利授权400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实施专利转化项目2000项,实现转化产值400亿元。

6.2020年基本建成四川省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市、四川省创新型城市。

二、协调发展指标

(一)基础设施协调

1.铁路通车里程达到380公里。建成成贵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成峨段、连乐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峨米段完成主体工程。

2.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50公里。建成乐自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绕城高速)、成乐扩容、仁沐新仁寿至沐川段(含马边支线)、峨汉峨眉至峨边段等项目,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形成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的“半小时、1小时交通圈”。

3.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犍为梯级枢纽完成主体工程,开工建设老木孔、龙溪口枢纽及岷江下段航道整治工程。

4.建成乐山军民合用机场并投入运营。

5.苏稽片区新建综合性大型体育场馆设施(乐山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乐山高新区、城东片区牟子镇新建中型体育场馆设施(乐山高新区体育公园、乐山城东体育公园)。

(二)区域发展协调

1.形成“一极两轴三区”生产力总体布局,即乐山高新区—三江临港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极”、大渡河沿江产业轴和岷江沿江产业轴,都市产业区、工业拓展区、生态产业区。

2.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

3.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60%。

4.培育经济总量在40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1个、200—300亿元的县(市、区)3个、100—200亿元的县(市、区)2个。

(三)产业发展协调

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55:35。

2.园区工业集中度≥80%。

3.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40%。

4.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6%。

(四)城乡发展协调

1.建立“市域中心城市—8个县(市)域中心城市—25个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

2.建成中心城区商务文旅功能区、制造业功能区、临港产业功能区三大功能区。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5%。

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8%。

5.农业劳动生产率≥2万元/人。

6.工业劳动生产率≥30万元/人。

7.非农产业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员比重≥60%。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0元。

9.恩格尔系数≤40%。

10.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为1)≤2.80。

1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

12.中心城区面积≥10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100万人。

13.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建成幸福美丽新村。

14.开工改造各类危旧房棚户区4.3万户。

三、绿色发展指标

(一)绿色空间

1.生态红线区总面积≥5245.12平方公里。

2.11个县(市、区)建成省级及以上生态县。

3.重点生态功能区(马边、峨边、沐川、金口河)及限制开发区(井研县)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比例100%。

4.将马边、峨边、沐川、金口河建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5.耕地保护面积≥334.2万亩。

6.森林覆盖率≥55.6%。

7.林地保有量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8%以上。

8.森林蓄积量达到6000万立方米。

(二)绿色环境

1.中心城区PM2.5浓度下降到47.5μg/m。

2.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排放总量满足国家约束性指标要求。

3.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重点流域主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5%。

4.工业固废处理利用率≥95%,危废处置利用率100%。

5.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85%。

(三)绿色生活

1.城市公交出行率≥25%。

2.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30%。

3.城市和县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平方米。

4.所有县城和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和县城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95%、85%、90%。

5.省级及以上的风景名胜区环境达标率100%,主要生态问题得到解决;旅游区污水处理率≥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四)绿色经济

1.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有机产品示范县各1个,省级有机产品示范乡镇8—10个。

2.建设有机农产品基地30万亩;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50个,有机畜产品认证10个。

3.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8%;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较2015年下降≥23%。

4.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占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总数的100%。

四、开放发展指标

(一)旅游经济

1.办好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

2.接待国内外游客5943万人次,年均增长10%;旅游综合收入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15%。

3.入境游客29.17万人次,年均增长15%;实现旅游外汇收入8683.24万美元,年均增长20%。

4.过夜旅游者的人均停留天数≥2.5天。

5.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成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2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达到30个。

6.建成旅游项目80个;建成旅游综合服务站5个。

7.星级饭店、主题酒店、国际连锁酒店等特色旅游住宿设施达到100家;建成能够提供综合旅游配套服务的自驾车营地4个。

8.省级乡村旅游强县达到2个,省级乡村旅游精品村寨达到20个,省级农家乐(乡村酒店)达到260个。

(二)外资外贸

1.全市进出口总额累计达到50亿美元,比“十二五”增长50%。

2.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6亿美元,年均增长10%;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跨国公司及国际知名品牌10家以上。

3.到2020年取得对外承包工程权1家,“走出去”企业达到30家以上,培育3家以上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跨国经营企业。

4.全市各开发区(园区)利用外资占外资总额比重≥50%。

(三)交流合作

1.主要开放型经济指标在2015年基础上实现翻番,建成四川内陆开放高地。

2.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重点开放区域外向型指标规模占全市的比重≥80%,其中外向性服务业占比≥50%。

3.新建立2-3个国内友好城市,新建立3-5个国际友城。

五、共享发展指标

(一)脱贫攻坚

1.到2019年,确保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4个贫困县(区)、259个省定贫困村和210个市列贫困村全部摘帽,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2.“两县一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90%,实现十五年免费教育。

3.实现贫困县(区)县级医院达到二级水平,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4.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名,每千人口乡村医生达到1名。

5.到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低保线提高到扶贫标准线,实现“两线合一”;到2020年确保所有贫困残疾人家庭年收入水平稳定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

6.实施“务工+务农”双技能和“汉语+彝语”双语培训,培训彝区农民工1.5万人,资助职业教育扶贫学生2.8万人次。

7.贫困地区通乡公路的客运(公交)通达率达到100%,通村公路的客运(交通)通达率≥50%。

8.贫困地区农村水泥路通村率≥95%。

9.贫困地区户通电率达到100%。

(二)教育教学

1.义务教育巩固率≥99.4%,城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2.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95%,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幼儿教育中心,创建10所市级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5%。

4.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比例≥10%。

5.30万人口县(区、市)均建成特殊教育中心(学校),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5%,其中民族地区≥80%。

6.民办职业教育规模占全市总规模比重≥50%。

7.平均受教育年限(6岁以上人口)≥10.5年。

(三)就业创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8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内;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达到80万人。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5万人,实现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3.劳动力培训率≥90%。

4.中职毕业生双证通过率达到100%,有效就业率≥97%,对口就业率≥78%。

5.建好2所国家级示范学校、4所省级重点学校、5个省级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在产业集中度高的中心点建设1至2个职业培训场所。

(四)“健康乐山”

1.98%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实现标准化达标,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张,床位使用率≥90%。

2.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张,床位使用率≥90%。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8人。

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0%。

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

5.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控制在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0%以上。

6.高中阶段毕业生性别差异系数达到100%。

7.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05岁。

8.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五)社会保障

1.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95%。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0万人。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28万人。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覆盖率≥90%。

5.实现省内外异地就医费用持卡及时结算,发放社会保障卡300万张。

6.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窗口)建成率达到100%,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85%。

(六)公共文化

1.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150元。

2.城市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5.9平方米。

3.社区内文化、体育、卫生、人口管理、家政服务设施或机构完备的社区比例≥80%。

4.“三馆一站”覆盖率≥110%。

5.宽带普及率≥68%,全市城区固定宽带接入覆盖率100%。广播电视入用户率≥95%,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70%。

6.苏稽片区新建综合性大型体育场馆设施,沙湾、竹根、沫东片区新建中小型体育场馆设施。

7.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人均体育事业经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8.80%的县(市、区)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00%的乡镇、社区以及80%的行政村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

(七)社会治理

1.基层民主参选率≥95%。

2.社会治安安全感指数≥75%。

3.每万人拥有律师人数≥2.3人。

4.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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