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获悉,苏新能源首期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已于5月19日得到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据悉,2016年5月20日正值苏新能源公司成立三周年。
该项目位于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丰工业园区,利用当地煤炭资源,采用碎煤加压气化、粉煤加压气化、甲烷化等技术,生产40亿标准立方米/年合成天然气。
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函审意见,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复核,出具了审查意见,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对于充分发挥区域煤炭资源优势,发展煤基清洁能源,促进资源就地转化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的技术要求,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以白杨河地表水作为生产和生活用水水源,由白杨河引水工程供给。基本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
水利部黄委的批复同时还就其它事项作了相关要求和说明。
2016年4月25日,苏新能源40亿方煤制气项目环评论证报告获国家环保部批复。至此,苏新能源项目已完成所有核准支持性文件办理工作。
产品方案
产品为合成天然气,副产品有硫磺、石脑油、焦油、粗酚、液氨以及硫铵等。

主体工程

工程流程


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由江苏省国资委主导,徐矿集团、国信集团、交通控股、苏豪集团、汇鸿集团五家省属大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煤基清洁能源开发实体,直接接受省政府领导,是江苏、新疆两省区《关于深化两地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的执行主体,承担“产业援疆”和“疆气入苏”的任务,全面承继徐矿集团塔城和丰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及后续项目,建设江苏省塔城和丰煤基清洁能源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