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特高压电网建设用电抗器、放电线圈及特种变压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复决定,本网进行整理如下:
项目名称:特高压电网建设用电抗器、放电线圈及特种变压器项目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
西安中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厂区总排口氨氮日均排放浓度值未达到参照标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超标2.25倍。
2.超标原因
该公司对项目所有各生产单元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了分析排查。经分析认为导致氨氮日均排放浓度值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化粪池长期未清理导致污水氨氮含量超标。
3.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清理化粪池,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验收评价标准
该公司厂区总排口水质排放参照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的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1。
三、监测分析方法与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4-1。
2.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依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本次验收复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现场工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在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情况下进行。
(2)水质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水质采样技术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495-2009)、《水质采样技术导则》(HJ494-2009)和《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的技术要求进行。分析方法为我站认证有效方法。
(3)所有监测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本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规定开展工作。
(4)所用监测仪器通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5)各类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进行三级审核。
四、验收复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验收复测内容
本次验收复测只针对西安中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厂区总排口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内容见表5-1。
2.验收复测结果
验收复测期间工况
验收复测期间,西安中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负荷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在75%以上的要求。具体运行负荷情况见表5-2。
废水复测结果
2015年8月4~5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厂区总排口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5-3。
由表5-3可以看出,验收复测期间,西安中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厂区总排口水质中pH测定值范围在6.88~6.92之间,氨氮最高日均排放浓度值为24.00mg/L,化学需氧量最高日均排放浓度值为175mg/L。由此可知,厂区总排口水质中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最高日均排放浓度值均符合参照标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的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结论
1.验收复测期间工况检查结果
验收复测期间,西安中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负荷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在75%以上的要求。
2.废水复测结果
验收复测期间,西安中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厂区总排口水质中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最高日均排放浓度值均符合参照标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的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3.建议
1、企业应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控制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建议当地环保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4997传真:029-87294480邮箱:hbthpc@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邮编:7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