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16股票简称:湘电股份编号:2015临-069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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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披露最近5年被证券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及整改情况

2016-01-05 12:13 来源:中金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5 临-06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湘电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04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现公开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的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2013 年 11 月 20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 湘证监公司字[2012]69 号)、《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联合检查的监管意见》(湘证监公司字[2013]73 号),上述文件对湘电股份资产权属、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意见。

上述事项涉及的具体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如下:

(一)湘证监公司字[2012]62 号《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

1、公司治理问题

(1)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证书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原值为367,284,999.00 元,其中 1 年以上未办妥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330,775,924.00 元,如重型厂房、风电厂房、下料厂房等。主要原因为土地归属集团,存在产权分割困难,无法办理相应产权证书,这与上市主体应保持资产独立、完整的要求不符。

整改措施:上述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系历史原因所致,目前公司就此事正积极与湘潭市相关部门沟通,力争尽快完成上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在今后工作中,公司将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产权证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三会运作存在的问题

①独立董事未能勤勉尽责。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内容雷同。公司未能提供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实施考察的工作记录。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要求,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每位独立董事应于年审会计师至少见面沟通一次,并做好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整改措施:公司已加强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提请其提高述职报告质量,并做好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工作。

②公司审计委员会未履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流程》规定的每年 12 月 31日前确定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进场前应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两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等步骤;未履行提交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职责。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审计委员会履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流程》,并向董事会提交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③《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但公司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只有部分董事签名。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签名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与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文件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④荷兰达尔文公司破产竞拍,公司拟以 1000 万欧元收购原达尔文公司资产。

2009 年 7 月 24 日,子公司湘电风能中标,事后,公司才在 2009 年 9 月 28 日的四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该事项。

整改措施:由于湘电风能没有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公司,导致董事会审议滞后,公司通过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优化内部重大信息传递渠道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下属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各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规范运作的检查、指导工作。今后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司 2012 年 3 月 28 日发布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湘电风能关于质保金计提比例调整”的议案:从 2011 年度将质保金的计提比例从销售收入的 2%调整为 1%;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公司 2011 年度净利润增加 6415 万元,占公司2011 年度净利润的 46%。按照《公司章程》第 171 条第 19 款的规定,这项重大会计估计应更及时予以披露。公司未在湘电风能通过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后及时公告。

整改措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这项重大会计估计应更及时予以披露。

但由于湘电风能没能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公司,导致信息披露延误,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优化内部重大信息传递渠道,并进一步加强下属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各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规范运作的检查、指导工作。今后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军品信息既未申请豁免,又未进行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规定“由于商业秘密等原因导致本规则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已经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可以不予披露。公司应当在相关章节说明未按照本规则要求进行披露的原因。”

公司 2011 年度建造合同军品收入 348,172,900.00 元,毛利率 37%,贡献毛利 130,164,851.00 元;军品重点产品科研费收入 121,582,051.00 元,毛利率49%,贡献毛利 59,416,570.00 元。公司军工产品毛利率远高于公司总体毛利率18%,2011 年度营业利润主要来源即为军品,但公司年度报告中对军品及相关构成均未予披露。如果因为军品属于涉密范围,公司应在向上交所申请豁免后,在相关章节说明未进行披露的原因。

整改措施:公司 IPO 时已申请了军工信息豁免披露,上市以后历次的信息披露中对这一块业务均没有进行详细披露。2015 年 10 月,公司取得国防科工局出具的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的批复,批复中要求对涉军业务板块的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

(3)内幕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

①公司 2011 年发行公司债事项、2009 年至 2011 年分红派息事项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整改措施:公司于 2012 年修订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

②公司填写重大合同进程备忘录时,仅对合同订立阶段时的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未对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阶段的知情人进行登记。

整改措施:公司于 2012 年修订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

③公司未按我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对调研采访活动进行预约登记,强化事前管理。未采用登记特定对象 身份证号码等方式核实来访人员身份。

整改措施:公司已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通知》进行整改,对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活动进行登记及身份核实。

3、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客户信用管理及赊销制度不完善

公司按照《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对客户进行了资信分类,将客户分为 A、B、C、D、E 类型,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制定了不同的信用期政策和收款政策。检查中,我们发现到在以上制度中存在以下问题:

①《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中对客户等级设定的标准较为模糊,未根据客户的资产负债率、支付能力、前期交易情况、回款发货情况进行指标量化确定;整改措施:公司已对《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于 2012 年9 月已下文执行。

②公司的《合同评审制度》、《赊销审批制度》中,未充分考虑不同客户信用等级对合同评审及赊销的影响,为根据具体的客户等级制定赊销额度及不同的授权审批制度;

整改措施:1、合同评审是根据公司 ISO9000-2000 质量体系文件中规定,合同评审与生产、技术、质量、定价等有关,公司已完善体系文件,并已在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中明确;2、目前公司已在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中明确,《产品赊销管理制度》作为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的附件之一已于 2012 年执行。

③公司未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未根据不同客户等级进行采用不同的应收账款催收措施。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已进行修改,并于 2012 年执行。

(2)销售定价管理存在缺陷

公司在销售定价管理制度建设上存在缺陷:市场部未制定公司统一的价格审批文件,由各个事业部独立根据各类产品情况制定价格可下浮比例及审批权限, 经查实其审批权限设置仅到事业部经理。

公司应对产品定价制定上下浮动机制,设定完善的审批权限及规范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应有市场部及公司高管参与,金额较大的审批应实行计提决策。

整改措施:公司已按要求重新制定《产品销售价格审批管理制度》,并于 2012年下文执行。

(3)未建立完善的对账机制

公司对于供应商往来款项,并未建立完善的对账机制进行对账工作。公司除年终外,未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全面账务核对,对账过程中部分供应商仅进行口头沟通,未进行书面记录。

整改措施:公司已根据与供应商财务往来的实际情况,建立对账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对账制度进行对账工作。

(4)资金风险内部控制有待加强

公司应理清内部资金计划、划转和使用等内部资金管理流程,加强资金风险内部控制。

①公司各银行账户间大额转账频繁,凭证附件仅银行紧张单据,缺乏资金用途和审批单据。经抽查 2012 年 12 月和 10 月母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账和原始凭证,公司各银行账户间存在多笔大额转账,如 12 月第 587 号 2020 万工行 1149 转工行 0029,第 588 号 2000 万工行 1149 转华夏银行 4029,第 589 号 1110 万工行 1149 转光大银行 1196,第 590 号 1000 万浦发行 2345 转工行 1149,第591 号 5000 万民生银行 0182 转建行 1504,第 592 号 1000 万民生银行 0182转工行 1149,第 593 号 1000 万中信银行 8027 转工行 1149,第 594 号 3000万中信银行 8027 转北京银行 5140,第 595 号 2000 万民生银行 0182 转工行1149。

整改措施:随着公司业务及资金需求规模的扩大,公司分别与多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开立了多个银行账号,以有效利用各银行间的优惠政策,节约资金成本。各银行账户间大额转账主要涉及还贷、展贷、支付到期承兑差额和办理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银行承兑保证金。根据银行相关规定,若想取得较低利率的贷款和贴现利息需要在同一银行配备一定的存量资金,公司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等方法,利用各银行账号之间的资金相互调剂余额,合理配置资金,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取得资金,降低资金运作成本。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明确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及流程,确保操作规范,降低风险。

②存在超过权限调拨资金的问题。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各项资金的支付均需经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但财务部进行资金划拨的依据为每月资金流入支出计划表格,该表格审批人为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分负责人。

整改措施:公司每月由各单位将本月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务管理部,财务部组织各单位召开资金平衡会后,最终确定各单位资金使用额度,并编制公司当月资金收支总计划,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和财务总监审批后,通过内部办公系统报送给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资金使用额度对原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修改,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送至财务管理部。

每月财务管理部在各单位资金使用额度内,按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的各单位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资金划拨。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增加总经理批准资金流入支出总计划流程并将表格打印存档保存。

③公司银行对账单均采用网上银行,对于定期报告节点,应采取实地打取银行对账单并盖章,强化风险管理控制环节。

整改措施:公司的大部分银行账户都开通了网上银行,一部分银行已经以网上银行明细对账单为准,而不重复提供纸质明细对账单,只在每月月末才进行纸质余额对账。为了更好地强化风险控制,公司已经与银行进行协商沟通,在使用网上银行对账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网银的对账工作。

(5)其他事项

①公司相关制度明确规定:“重要的商务谈判及关键合同或非标准合同的签订前应征询相关法律意见,并保留书面记录”,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部分重要合同和非标准合同无签订前的征询法律意见书面记录,如:与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 司、北京维远华电机有限公司、巴西 ABB 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评审表中,无相关法律意见。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在重要的产品销售商务谈判中就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咨询集团内部法律部门,并保留记录。

②公司 2011 年 46 号凭证记录的影视设备购买为非生产用设备,进行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存在纳税风险。

整改措施:公司财务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进行了账务调整。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加强对税法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以及增值税票抵扣的审核力度,避免纳税风险的产生。

③湘电风能公司存在少数凭证未经审核即入账的情况,如 2011 年 1 月5020110100120 号凭证、2011 年 3 月 502010300052 号凭证、2011 年 12 月

502011120031 号凭证。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加强日常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与检查,避免此种情况的再次发生。

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风险。2011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36.63 亿元,较2010 年末余额增长 140%以上,而 2011 年公司财务费用高达 2.76 亿元,为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 倍。2011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达 81.99%,且呈现增长趋势。2010 年公司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 亿元,2011 年为-22.47 亿元,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风险。

整改措施:1、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公司针对资金流入支出总计划完善了审批流程,增加总经理批准资金流入支出总计划流程;2、针对目前公司借款增长较快,财务费用高的情况,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来加强资金风险的防控:(1)加大货款回笼力度,月度货款回笼指标与相关责任人考核体系挂钩;(2)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平台,抓住机遇开展股权融资,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

⑤会计师年报审计执业存在的问题——部分审计底稿未使用中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 2009-2011 年三年审计底稿中,部分审计工作底稿使用英文书写,没有将中文翻译件同时作为工作底稿,如 2009 年、2010年和 2011 年发送给荷兰普华永道有关湘电达尔文公司和湘电威维克公司的审计工作指引使用英文编写;对荷兰普华永道递交的英文的审计意见、审计工作备忘录等直接作为工作底稿。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六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外的中文合作会计师事务、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涉外业务时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整改措施:相关责任主体已对上述意见进行整改,审计过程中的关键资料已进行翻译。

(二)湘证监公司字[2013]73 号《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联合检查的监管意见》

1、湘电集团存在的内幕信息管理问题

(1)控股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不健全。湘电集团未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管理制度》,违反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集团公司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制定了《湘电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管理制度》。

(2)控股股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有缺陷。湘电集团研究、发起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未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也未能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湘电股份,违反了国资委《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之规定,湘电集团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召开集团与上市公司两级班子会议,参会人员 20 人,研究决定湘电集团与两级高管人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湘电股份股票事宜,并于当日向省国资委报送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公司高管人员同步认购湘电股份的专题报告》及相关增持方案,但 集团未填写增持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013 年 8 月,湘电集团参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湘电股份由于 8 月 12 日出现股价异动,于 8 月 13 日停牌公告湘电集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但湘电集团未填写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也未能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湘电股份。

整改措施:集团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集团公司将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挂管理制度》,在有重大事项发生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建立工作,并及时向股份公司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

2、湘电股份存在的内幕信息管理问题

(1)湘电股份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需完善。《湘潭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定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包括《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指引》第三天第四款所列人员。《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未根据湖南省证监局《关于规范辖区内上市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通知》进行修订,缺少预约登记、现场登记、承诺书签订、会议记录资料报备等内容。

整改措施: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指引》未包括第三条第四款所列人员,对现行《湘潭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根据湖南省证监局《关于规范辖区内上市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湘潭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

(2)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内幕信息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如:2012 年 3 月 3 日披露孙公司湘电达尔文有限公司与温特克拉夫特公司签订的 7500 万重大合同;3 月 28 日披露 2011 年年报;2013年 1 月 31 日披露关于 2012 年年度净利润预计-1.9 亿元湘预亏损公告;5 月 3日披露子公司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与天津协和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签订了 12.2亿元重大合同;8 月 13 日湘电集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每月因统计部门要求,向集团上报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等内幕信息。但公司均未就上述事项进 行内幕知情人登记。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未包括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如公司 2012 年半年报、2012 年三季报、2012 年年报、2013 年半年报均存在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未登记的情况。2012 年年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未包括年审项目人员王曙晖、龙文利、周炳焱。公司报表编制过程中,财务部韦颖作为预算室室主任能够接触到财务报表数据。公司未将其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三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要素不全。检查发现公司 9 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公司 2012 年半年报、2012年年报、2013 年 3 季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公司报表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公司及董监高或年审注册会计师知悉相关内幕信息的时间均为同一天,未能准确反映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避免上述不规范现象发生。

(3)《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签字不齐全。部分《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未经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字确认,不符合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指引》第十二条之规定。公司 2012 年 6 月以来分别就各期定期报告向董监高出具的《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均无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字。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签字不齐全情况,部分《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未经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字确认,公司予以补充签字。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避免上述不规范现象发生。

(4)保密协议签订不规范。一是未与公司董监高签订保密协议以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二是公司仅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保密协议,未与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质量控制合伙人、独立质量复核经理、项目现场负责经理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相关协议。三是公司每月向集团公司报送统计相关数据,谭术军、夏亮、何斌斌、吴军、欧阳旻、何倩仪、曹亨鹏等 7 人可以接触相关内幕信息,但公司仅与欧阳旻签订保密协议。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保密协议签订不规范的情况,公司与董监高签订保密协 议,并与公司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质量控制合伙人、独立质量复核经理、项目现场负责经理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相关协议、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避免上述不规范现象发生。

(5)自查规定落实不到位。公司未在涉及并购重组、发行等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公开披露前,或股价异动等情况发生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不符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指引》第十七条之规定。如公司 2012 年年报披露前未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公司 2013 年 8月因重大资产重组发布停牌公告,但公司未在上述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前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

整改措施:公司已要求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工作的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重要信息未公开披露或股价发生异动前,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将及时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自查。

(6)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不规范。公司接待特定对象采访不符合我局《关于规范辖区内上市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通知》第二、三、四条的规定,一是公司未对特定对象进行预约登记。二是公司未对特定对象身份进行认真核实,并于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三是董秘不能参加接待调研、采访活动时,未能书面委托证券事务代表参加。四是部分接待活动未进行会议记录、参与调研或采访人员未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2012 年以来,公司共接待了 13 次特定对象来访,但公司仅就其中 7 次形成会议记录,且仅有 3 次会议记录有来访人员的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制定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并将在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时,严格按制度执行,避免上述不规范行为发生。

(7)《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填写不完备。部分重大事项公司未填写《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如公司 2013 年 8 月 13 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但公司未就该重大事项填写《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工作的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避免上述现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没有其他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原标题:湘电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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