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3-06-2-259)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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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023-06-29 17:26 来源: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华能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2-259)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位于位于海南省东部文昌市境内木兰头的东南方海岸,属于半丘陵地带,距海口市城区约70km,距文昌市约75km。境内公路四通八达,每个乡镇均通车。向西、向南均可接通海榆东线和东线高速公路。西北角直至东南角的环海地区,海运更是方便。

华能文昌风电厂现有34台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2.5MW,是海南省“十一·五”重点工程,于2008年底建设完成并网发电。其中31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型号为SL-1500,由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2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型号为XE96BF-2000和1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型号为XE82BF-2000,由哈电风能有限公司(原湘电风能)制造。升压站现安装1台容量63MVA主变压器,110kV采用单母线接线,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东坡变电站。

2.2项目现状:

2.2.1电气一次

风电场现总装机容量52.5MW,其中有31台1.5MW和3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通过3 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经 1 台容量63MVA 主变压器升压接至110kV母线,再通过1 回 110kV线路接入 110kV 东坡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SVG于2018 年更换过。

2.2.2电气二次

2022年新增一次调频在线监测系统柜,厂家为南京中汇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新增保护信息子站柜和更换1#主变保护,厂家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2020年更换110kV潮东I线保护装置,厂家为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视频监视系统2022年已改造,本期扩容;

2022年新增省传输新B网,厂家为紫晶科技;

2022年更换故障录波装置,厂家为航天银山电气有限公司。

2.3项目改造:

2.3.1电气一次

风电场区电气主接线:拆除原有除风机(#27、#33)外的32台风机,在拆除风机点位处选址新建16台6.25MW抗台型风机,新增容量100MW,并将原有的2台2MW风机接入新的集电线路,风电场总容量增至104MW。

升压站电气主接线:改造后,升压站生产生活分开,原生产楼内电气设备拆除,在原升压站东南角新建生产区,生产设备全部布置在生产区。

原1#主变压器拆除,在生产区新建1台主变压器,主变容量暂定120MVA(预留后期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1回110kV出线接入110kV东坡变电站。

2.3.2电气二次

原生产楼内二次电气设备拆除,在原升压站东南角新建生产区,生产设备全部布置在生产区,原现状中描述的今年新增或更换的设备可根据设计适当考虑利旧,因升压站建设已超过15年,改造后需对升压站所有电气二次设备进行更换改造。

2.3.3集电线路

本项目改造依据各场区空间分布及发电规模,文昌风电场集电线路全部新建。原27#、33#风机接入其中2回集电线路,本工程35kV集电线路采用简易砖砌通道后,全线直埋电缆敷设。

2.4建设地点:华能文昌风电厂

2.5规模:104MW

2.6勘察设计工期:

(1) 勘察设计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发包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2) 自合同签订或发包人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工程勘测,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经评审后,5日内完成初步勘察设计收口。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按业主要求完成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有关的勘察设计文件。

(3) 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接到发包方通知后7天内提供主机招标文件。

(4) 主机招标定标后10天内,完成1:500地形图测绘及选址,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5)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10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6)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10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7)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9)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后45天内完成。

(10)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

2.7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除送出工程、靓化工程项目以外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及基础、场内集电线路、升压站设备及基础、道路、配套储能(如需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及华能集团相关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供所有相关技术服务。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等全面要求并配合其他工作。

(1)初步初设计阶段:按照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场区道路、升压站、布机区域 1:2000 地形图、重点区域(升压站、吊装平台)1:500地形图测绘(局部1:100地形图)、道路纵、横断面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风电场 3D 效果图制作、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项目风资源评估及机组选型专题报告。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健康、节能、并网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及档案等各种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许可等工作的施工图审查、配合工程结算工作),对本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项目进行分析计算,提交满足规程规范深度要求的施工图,并复核与用地红线图的一致性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机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五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风电项目(容量49.5MW及以上)的勘察设计业绩(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包含合同封皮、具体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明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且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担任过一个容量49.5MW及以上及以上风电场项目经理(设计总工程师),业绩须提供作为项目经理(设计总工程师)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所经历工程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和设计负责人信息的重点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建设方出具证明等证明担任设计负责人经历的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 标 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地 址:海口市丘海大道11号华能海南大厦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898-32989512

电子邮件:hngsrs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212

电子邮件:18911739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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