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沃尔核材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告称,沃尔核材在山东和内蒙古区域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建设规划,并获得山东和内蒙古政府核准的25万千瓦风电项目及后续拟建的风电项目,在金风科技风机机组设备度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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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与金风科技签署战略合作 将优先采购金风机组

2015-12-24 11:55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日前,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沃尔核材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公告称,沃尔核材在山东和内蒙古区域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建设规划,并获得山东和内蒙古政府核准的25万千瓦风电项目及后续拟建的风电项目,在金风科技风机机组设备度电成本具有优势的前提下,将优先采购金风科技机组。

除此之外,沃尔核材及其子公司所生产的管型母线产品、电气产品、线缆产品、电缆附件和绝缘套管产品等,在符合金风科技产品供应体系的质量要求,且在同等市场条件具备竞争优势的前提下,金风科技优先采购沃尔核材的产品,并利用金风科技的自身优势在风电领域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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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15-12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实施内容和进度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于2015年12月22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上市公司

3、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4、法定代表人:武钢

5、注册资本:人民币273,554.1万元

6、成立时间:2001年3月26日

7、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与金风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双方在新能源风电领域有着良好的合作前景,基于发展需要,双方就战略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2、甲方在山东和内蒙古区域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建设规划,并获得山东和内蒙古政府核准的25万千瓦风电项目及后续拟建的风电项目,在乙方风机机组设备度电成本具有优势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采购乙方机组。

3、甲方及其子公司所生产的管型母线产品、电气产品、线缆产品、电缆附件和绝缘套管产品等,在符合乙方产品供应体系的质量要求,且在同等市场条件具备竞争优势的前提下,乙方优先采购甲方的产品,并利用乙方的自身优势在风电领域内推广。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

2、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风电项目的顺利开展,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及现有业务的增长具有推动作用,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0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15-13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与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基金”或“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或“托管人”)签订了《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12月22日正式成立。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进取级份额。详细内容参见2014年12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2014-126)。

二、进展情况介绍

为继续投资目标并降低投资成本,经与各方协商一致,各方于2015年12月22日签订了《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补充协议》(以下统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各方一致同意,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期限调整为3年。经全体委托人与管理人、托管人一致同意,可提前结束。

2、设定2015年12月23日为本资产管理计划临时开放日。本资产管理计划以临时开放日全部现金资产为限,首先支付截至当日资产管理计划全部费用(除浮动投资顾问费),其次以剩余现金资产为限返还全部优先级份额本金及全部应付未付的优先级收益,最后再以剩余现金资产为限返还截至临时分配日浮动投资顾问费。

3、各方一致同意在本资产管理计划本次临时开放日,原优先级委托人赎回本资产管理计划,并于当日核减其全部优先级份额。

4、临时开放日当日重新确认公司持有的本资产管理计划进取级份额。上述份额确认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线缆”) 按照1.0000元/份的标准申购本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100万份,在申购经同意后于当日确认其所持有的本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份额。

5、本资产管理计划自临时分配日当日起取消预警线、追加线与止损线,自临时开放日之下一自然日开始,不再计提投资顾问浮动投资顾问费。

鉴于临时开放日本资产管理计划剩余现金资产不足以支付优先级本金、收益及其他费用,公司在临时开放日前向本资产管理计划追加增强资金人民币2,100万元。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追加增强资金后公司对本资产管理计划进取级的投资金额调整为人民币7,1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沃尔线缆以人民币100万元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本次增加投资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额度调整为人民币7,2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为自筹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自筹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存在的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战争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资产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度及管理均有明确规定,公司此次参与资产管理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控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与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参与的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334.62万元,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98%。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风险投资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2、公司承诺在本次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3、除参与本资产管理计划外,公司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参与了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人民币2,372.57万元参与外贸信托万博稳健7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人民币2,162.05万元参与外贸信托万博稳健9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参与的上述信托计划均未到期,尚不存在本金和收益未如期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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