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成为热词,继今年5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1043个推介项目以来,浙江、山东、福建、甘肃等省份都发布了各自的PPP项目以及配套优惠政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公布了13个典型案例,其中7个项目涵盖能源领域。
那么,能源类PPP项目初期投资从何而来?
记者梳理发现,7个能源类PPP案例,大多是在政府投资遇到资金缺口问题之后,萌生了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意向。那么,在过去PPP模式下,项目运行的第一桶金是如何获得的?政府和企业出资如何平衡?这些问题能够从已有案例中得到答案。
甘肃酒泉市城区热电联产项目实施于2009年,由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运营,总投资4.4亿元。其中酒泉市政府筹资2.5亿元,国电电力投资1.9亿元。2012年度的项目启动资金由酒泉市担保,企业通过银行分期分批贷款解决。项目采用BOT方式,即投资建设-运营-移交。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有效解决了双方资金链问题,并充分利用金融贷款资源,获得双赢。
同样,陕西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本由延安市财政出资建设,但项目投资高达19亿元,资金落实困难,延安市政府研究同意引入社会投资人共同投资建设。
该工程以供水为主、发电为辅,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作为供水对象的陕西延长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前者出资40%,后二者分别出资30%,采用“股东资本金出资+股东担保贷款”的模式筹集资金,银行贷款则按出资比例担保。
与此不同的是,更多的项目采用企业单独出资的模式,如云南大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由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公司单独出资4.2亿元建设。江苏苏州吴中静脉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18亿元,社会资本方光大国际单独出资建设,项目通过经营净现金流收回投资、获得收益。
供热、油气管网和垃圾发电一直是PPP主力项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PPP推介项目库中,此类项目数量接近能源项目的九成。“热电联产、油气管网、水电、供暖等项目,相比以往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体现了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向社会事业的扩展,从有收益向 无收益转变。”徐楠表示,项目的盈利性相比大型基础设施打了折扣,那么顺畅的融资渠道和稳定的收益预期,就成为吸引社会资本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