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东物价局下发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电价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43号),以下为通知全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电价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2015〕43号
各市物价局,有关发电企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鼓励燃煤发电企业对煤炭的清洁化利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要求,决定对我省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超低排放电价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2015年3月31日前已投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公用燃煤发电机组:
华电章丘电厂#3机组(33.5万千瓦);
华能黄台电厂#9机组(35万千瓦);
华能白杨河电厂#6、#7 机组(2×30万千瓦);
国电石横电厂#5机组(33万千瓦);
淄博热电(力久)#3机组(6万千瓦)。
二、补贴标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1元。
三、执行时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四、其他事项。相关发电企业要切实运行环保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扣减电费。
山东省物价局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