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电网公司下发了关于处理电费回收法律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8月20日付集供电所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此《意见》。
指导意见中具体详细阐述了关于各种不能按时回收电费情况的处理办法,让法律知识不够丰富的大龄员工受益匪浅。
对于电工提出的超过电费债权两年的诉讼时效时该怎么办,《意见》中给予了明确的指导,如出现此情况,可向用户送达《电费催交通知单》或签订电费归还协议,通过其认诺该项电费债务以实现债权债务关系的重新确认,从而规避了超过诉讼时效对供电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此时供电企业可依据上述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学习,付集所员工意犹未尽。一位还有一个月就要退休的电工师傅说,“这样的集中学习,可以极大的提高员工的学习积极性,这一上午我们过的很充实”。
通过对《指导意见》的学习,相信企业在以后处理电费回收法律纠纷案件时,能够妥善的处理,圆满的解决。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