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福建省莆田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3日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5〕25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做好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进政府服务方式,为企业松绑减负,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建立动态审批清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减权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及时做好省级取消、下放、调整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省、市政府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完成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公布工作,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继续推进并联审批和“三集中、三到位”审批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确保所有审批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健全和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度。开展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项目清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网下“中介超市”,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效能办等部门对各级各部门推行行政清单制度、清理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阳光收费、事中事后监管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对照省级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及时更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办事平台。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将由县(区)管理变更为方便有效的核准事项下放由县(区)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组织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清理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试行方案。开展投资中介服务的清理规范工作,简化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取消各种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制定、公布投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环节,公开审批时限,与国家和省级开展的精简工作和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相衔接。创新投资管理方式,继续执行投资项目联审联办机制。积极配合省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上报投资项目审批信息。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分批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做好国家统一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衔接落实工作。对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和证书管理,建立职业资格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做好“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的清查摸底工作,及时清理整顿存在的问题。做好行业协会等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各种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禁止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指导和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的企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市级及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收费的政策措施。编制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照一码”改革。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加快推进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认真贯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各项要求,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创新优化登记方式,严格落实《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建设,出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方案,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深入推进科教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发展趋势,研究推进科教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查找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研究加强对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对科教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组织开展全市企业经营行为抽查、企业出资公示信息抽查和年报信息抽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落实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规定,依法从严监管。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精神,推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构建失信企业的跨部门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法律、政策、信息、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为创业创新搭台助力。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跟进,做好衔接、上下联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制定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和意见建议的总结交流。深入研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加强可行性评估。强化监督检查,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认真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的意见建议,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对主动作为的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务求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级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跟踪指导。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加强对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