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是行政审批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能源贪腐案件的高发地。对于跑项目、跑审批的企业而言,审批一直是头痛的问题。跑断腿、磨破嘴,各种关系、各种神通用尽,至今这种状况没有多少改观。
2013年来,国家能源局连续取消和下放多项审批权限,诸如下放风电、太阳能项目核准到地方政府,下放非主要河流水电站项目核准到省级政府政府,取消跨区域电网输配电价审核、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审核、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等。
能源局也宣布取消所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在简章放权的路上,发文件不是全部,仅是开始。国内的行业管理部门往往以发文件代替改革,这是一种通病。
当务之急是,确保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地和实施,避免一放就乱,避免出现下放地方后审批程序不明确、办事效率低下;避免取消审批后变相设立审批,行业组织代替审批等问题。
我们盘点自2013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取消和下放的权力名单。
一、国家能源局2013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目录

二、国家能源局2014年以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