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于4月29日公布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核电”)IPO预披露更新,中国核电拟于上交所发行不超过38.91亿股,仅限新股发行,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55.65亿股, 募集资金达162.5亿元。
中国核电是国内核电巨头中国核工业集团(下称“中核集团”)旗下公司,中核集团为控股股东。中国核电的经营范围涵盖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目前,中国核电是国内投运核电和在建核电的主要投资方,主要子公司包括中核运行,以及秦山一核、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江苏核电、三门核电、福清核电、海南核电、辽宁核电、三明核电、桃花江核电、河南核电、漳州能源、河北核电等13家核电项目公司。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2014年全国核电总发电量为1,305.80亿千瓦时,中国核电控股核电站发电量为527.66亿千瓦时。中国核电控股的投运核电装机容量为977.3万千瓦,拥有在建机组容量931.15万千瓦,其中在建核电机组容量929.2万千瓦,计划自2015年起陆续投产,公司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核电控股核电装机容量份额为国内市场第一。
目前我国电力供需形势依然偏紧,电力缺口较大,同时在节能减排压力下,核电优势凸显。核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技术已经成熟,安全可靠性得到了实践验证,经济性好,能够大规模的提供稳定电能。加快核电发展,发挥核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更大作用,是我国电力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2014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时指出,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重点项目建设。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推动核电等技术装备走出国门被首次写入;同时,多达11位政协委员联合提出关于核电“走出去”的提案。2014年6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在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启动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
2015年1月15日,在我国核工业创建6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对我国核工业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为新形势下我国核工业发展指明方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全面提升核工业竞争优势,推动核电装备“走出去”,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2015年4月15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建设“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示范机组,在调整能源结构中促进稳增长,并指出要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装备与核心技术,为核电装备走出去开展第三方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主席习近平为中国核电走出去背书,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示推动核电装备走出去,中国核电走出去已升级为国家战略。根据《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至2015 年底,中国已建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为5800万千瓦;至2020年底,中国已建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8800万千瓦;并将积极推进核电走出去。若以每台机组容量为100万千瓦计算,预计2020年前,我国平均每年将有6台机组开工建设。如此一来,我国将迎来核电开工建设的新高潮,高峰时段预计将同时在建约40台机组。
目前,核电在我国电力结构中的比例仍然很小,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核电装机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仅为1.49%,2014年核能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比重仅为2.39%,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核电建设有利于提升国家整体装备制造水平,对此国家给予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并支持核电行业发展,包括:核电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所得税优惠等。
核电行业市场空间巨大,中国核电将抓住契机,扩展现有业务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开发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核电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中国核电始终坚持“安全发展核电”的方针,努力以更安全、更环保、更高效的方式开展核电建设和生产运营,确保在役核电站安全高效运行,在建核电站安全高质量建设,持续为社会提供安全高效能源、为公众创造清洁低碳生活,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的和谐发展,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成为最具魅力的国际一流核能企业。
原标题:中国核电IPO进行时 乘政策东风驶入资本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