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工业企业及电能服务机构:为贯彻落实“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要求,夯实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基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公告)关于“制定完善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体系”的部署,我们组织制订了《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地区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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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2015-04-07 11:49 来源: 钢之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工业企业及电能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要求,夯实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基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公告)关于“制定完善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体系”的部署,我们组织制订了《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地区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原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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