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概况
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热电工程,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临汾河西热电有限公司分别按80%、20%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厂址位于临汾市西北约7公里,毗邻309国道,距离大运高速土门出口约9.8公里。项目占地面积13.5公顷(206亩),为全国同类型机组占地面积最小。年设计发电33亿千瓦时,供热200万吉焦。项目经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12月环审[2008]570号文件批复,2009年7月发改能源[2009]1954号文核准,2009年9月21日项目开工建设。2010年12月15日、2011年1月4日两台机组相继投产发电。2011年2月14日脱硫工程通过环保专项验收,2011年10月28日脱硝工程通过环保专项验收,2013年9月9日取得环保部验收意见的函。
烟气和粉尘治理方面,应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汇入至210米高烟囱排出,其中脱硫系统按3%设计,并在山西省首家使用了圆形全封闭煤场,有效防止了粉尘污染,输煤系统采用干雾抑尘和微动力除尘以及曲线落煤管组合方案,有效降低输煤系统环境中粉尘含量,灰库、石灰石粉库设有布袋除尘器,灰场配备喷淋装置并及时碾压、覆土,防止二次扬尘。废水治理方面,厂内各类排水做到清污分流,其中雨水回收用来绿化、道路洒水;工业废水、化学废水、含油废水、锅炉酸洗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等用于灰库加湿,所有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实现废水零排放。噪声控制方面,主要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装设隔音罩、消声器、防振基础、吸音材料等措施加以控制;固体废物粉煤灰和炉渣以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并配套建设事故灰场,位于电厂西北方向11公里亢村,属山谷型灰场,设计贮灰使用年限0.65年。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目前公司自行监测主要以自动监测+手工监测相结合,开展方式为自动监测、部分手工监测自承担+部分手工监测委托监测(受委托方: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站)。
(一)废气监测
1、自动监测
(1)监测点位布置:#1、#2机组脱硝SCR脱硝装置A、B两侧入口共4套;#1、#2机组脱硫FGD原烟道入口共2套,净烟道出口共2套。
(2)监测项目:烟气量、02、烟尘、SO2、NOX 、湿度、温度;
(3)监测时间及频率:全天连续监测(除停机检修外),在线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按照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手工监测;
(4)监测分析方法:公司采用在线连续自动监测分析方式,废气采样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要求进行。
(5)设备人员:在线设备均安装的是杭州聚光科技公司生产的CEMS-2000在线监测系统,脱硫入出口在线设备已通过比对监测和验收,脱硝入口4套正在申请验收,计划年底前完成验收。监测人员有4人参加了2013年省环保厅组织的第十一期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班。
2、手工监测
目前开展的手工监测主要为国控污染源的季度性监督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项目包括烟气量、02、烟尘、SO2、NOX 、湿度、温度。
(二)噪声监测
目前公司噪声监测点按环评报告要求在东、北、西厂界布点,委托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站,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测,具体委托监测项目见附表1。
(三)废水监测
公司废水零排放,无对外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厂内只开展废水定期监测,作为废水系统运行依据。委托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站,进行监测,具体委托监测项目见附表1。
三、手工监测方案
(一)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监测主要三个断面,分别为:脱硝进口◎(2×2共4个断面)即#1机组脱硝A侧进口、B侧进口,#2机组脱硝A侧进口、B侧进口;脱硫塔入口◎(1×2个断面)即#1机组脱硫入口、#2机组脱硫入口脱硫塔出口◎(1×2个断面)即#1机组脱硫出口、#2机组脱硫出口。详细监测点位和频次见表2。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3。
4、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4。
(二)废水监测方案
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厂内污、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输煤废水等,因污废水不外排,未设自动监测装置,只定期开展手动监测作为运行监督管理依据。监测点位分别设在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进、出口各设一个手工监测点位,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的排水口设一个手工监测点位,在输煤废水处理装置出口设一个监测点位,部分无法自行监测项目委托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站监测,详见委托检测部分,手工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5。
2、监测点位示意图
3、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6。
4、分析结果评价标准
分析结果评价标准见表7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8。
2、监测点位示意图
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四)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开展。监测均委托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站进行。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9。
2、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噪声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3)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要求:计划于2015年6月前完成实验室筹建并通过省厅的监测资格认定,相关人员取得环境监测上岗证。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
5、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6、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监测内容
自动监测内容见表11。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人员配置:监测人员有4人参加了2013年省环保厅组织的第十一期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班。
2、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合规性: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3、记录保存: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五、委托监测
部分项目因现实验室不具备监测条件,委托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站开展, 2015年委托监测项目见表12:
六、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及时向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2、企业通过对外网站的形式公开、发布自行监测信息:
网址:http://60.247.9.208/j0357001lf.html。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傅国强
所属行业:火力发电
地理位置: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汾河办事处
生产周期:365天连续生产
联系方式:0357-8206020
委托监测机构名称:山西中小企业监测站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基础信息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变更后的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
4、2016年一月底前公布2015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