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概况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由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50%、45%、5%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分两期规划建设2×300MW热电联产机组。公司位于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录井村,占地面积为227000平方米,共有职工434人。临汾热电一期1×30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于2010年12月13日取得国家环保部环评批复(环审变办字[2010]39号),2010年底建成投产。二期1×3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在2011年4月6日取得国家环保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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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自行监测方案

2015-02-25 12:0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一、企业概况

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由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50%、45%、5%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分两期规划建设2×300MW热电联产机组。公司位于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录井村,占地面积为227000平方米,共有职工434人。

临汾热电一期1×30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于2010年12月13日取得国家环保部环评批复(环审变办字[2010]39号),2010年底建成投产。二期1×3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在2011年4月6日取得国家环保部环评批复(环审[2011]83号),2013年底建成投产。

两台机组锅炉均采用DG1060/17.4-Ⅱ4型亚临界锅炉(煤粉炉),设计年发电量为2×16.5×108kw/h,年供热量为2×24.18×105GJ/a,配套建设烟气脱硫、SCR脱硝及电袋除尘设施及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设计脱硫效率93%,脱硝效率80%,除尘效率99.5%。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一)自行监测开展手段和方式

目前公司自行监测主要以自动监测+手工监测相结合,开展方式为自承担监测+委托监测。(受委托方: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站)。

废气监测:目前开展的手工监测主要为国控污染源的季度性监督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自动监测项目包括烟气量、02、烟尘、SO2、NOX 、湿度、温度。

噪声监测:目前公司噪声监测点按环评报告要求在东、北、西厂界布点,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测。

废水监测:公司废水零排放,无对外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厂内只开展废水定期监测,作为废水系统运行依据。

(二)废气在线自动监测情况

公司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分别安装在#1机组脱硝A侧进出、口各一套,脱硝B侧进出、口各一套,脱硫进、出口各一套;#2机组脱硝A侧进出、口各一套,脱硝B侧进出、口各一套,脱硫进、出口各一套,共12套。脱硝、脱硫在线监测设备均采用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EMS-2000。#1、#2机组在线监测设备已全部联网,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比对、验收工作。

(三)自测实验室情况

1、企业实验室已经建成,目前有室内配套基础设施有空调、换气扇、文件柜、衣柜、实验台。实验室仪器配置如下表:

2、目前我厂有自测专职人员5名,正在准备参加山西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环境监测上岗证的考试。

三、手工监测方案

(一)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详细监测点位和频次见表1。

2、监测点位示意图

#1机组与#2机组监测点位相同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2。

4、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3。

(二)废水监测方案

1、产生的废水简介

公司主要产生的废水有工业废水(生产废水)、含煤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将进行回收利用,无排放口,达零排放标准。其主要用途是生产废水:输煤冲洗水回收重复使用;工业设备冷却水、锅炉热网补给再生废水、辅机冷却排污水等全部入回收水池,回用于灰渣增湿和灰场喷洒;含油废水用于煤场喷洒;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作为厂区绿化及道路喷洒用水。

3、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5。

4、分析结果评价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一级标准,见表6。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四)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2、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噪声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4)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要求:计划今年环保实验室通过省厅的监测资格认定,相关人员取得环境监测上岗证;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废气监测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

5、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6、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检测内容

自动监测内容见表10。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人员配置:有2名人员取得省环保厅组织的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班合格证书;

2、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合规性: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3、记录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五、委托检测

根据环评报告的要求公司应每年在采暖期对周边环境空气进行一次监测,每半年对地下水监测一次,每季度对灰场环境空气进行监测一次,因公司不具备监测周边环境空气及地下水的能力,公司与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站签订环境《监测技术合同》,委托山西省中小企业监测站对公司周边环境空气及地下水进行监测。

六、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公司将自行监测结果向尧都区、临汾市环保局上报、由环保局统一在环境保护网上进行公布;

2、公司在办公楼一层电子屏将自行监测结果进行公布。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等;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报告(包括: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每半年季初10日进行公布,如自行监测方案有调整变化时,在变更后5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2016年1月底前公布2015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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