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了解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11月1日-1月27日拟对3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项目名称:句容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
建设单位:江苏句容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
建设项目概况:句容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苏省句容市境内,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350MW(6×225MW),开发任务为承担电力系统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地下厂房采用尾部开发方案,引水系统采用三洞六机,尾水系统采用单洞单机布置。上水库位于仑山主峰西南侧沟谷中,正常蓄水位267.0m。下水库(坝)位于仑山水库库尾,正常蓄水位81.0m。输水系统位于仑山主峰的山体内,总长约1400m。
公众参与情况
1、2014年4月21日和2014年6月26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开展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环评编制阶段通过调查表形式,共发放调查表个人219份,团体18份,回收201份个人意见和47份团体意见,其中,83.3%的团体和91.0%的个人支持本工程建设,16.7%的团体和9.0%的个人表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环评认为部分公众主要担心的环境污染问题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消除或减缓,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减少地表扰动及破坏,严禁在空青山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炸药库、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工程占用的林地应依法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按照《报告书》要求对珍稀植物古木进行保护。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绿化应选择当地适生植物。
2、落实水库泄放环境流量设施。根据丰平枯季的不同需求,设置科学的生态下泄流量,维持下游河道生态系统稳定。
3、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DL/T 5381-2007)做好库底清理工程。进一步调查上、下水库库底植被及其他设施清理量,规范库底清理环境标准和蓄水环保要求。加强库区周边环境管理,保护好库区植被及涵养水源功能,防止库区水体富营养化。
4、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坝基爆破作业等高噪声施工活动。对施工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在靠近敏感点一侧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施工运输道路靠近敏感点的路段设立限速、禁鸣标志。
5、落实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选用先进爆破技术和湿法作业,减少爆破粉尘。开挖钻机加带除尘袋,开挖爆破时加强通风、洒水,并在出风口设置除尘袋除尘。砂石料加工系统采用湿法作业,中细碎及超细碎车间采用集尘罩、排风道和引风机收集粉尘并经除尘器过滤处理。采用全封闭式混凝土搅拌系统,对各砂石料和混凝土加工系统附近进行定时洒水降尘。堆料场、中转料场物料定期洒水,并做好遮挡覆盖。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施工场内交通道路定期清扫、洒水。
6、加强上下水库防渗结构布置,落实地下厂房防渗和排水措施。做好炸药库防渗工作,运行期定期监测地下水位、水质,避免因工程建设造成地下水沉降和地下水质污染。
7、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施工区绿化浇灌、场地洒水抑尘和施工,禁止各类废水排放。
8、库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库区绿化浇灌。移民安置点的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安置区绿化洒水。
9、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物料运输线路所涉及的上孟沟和老虎坝沟采取架设桥梁并设置防撞护栏、事故收集池等措施。加强炸药库、主变压器、各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10、根据文物部门的保护要求,落实因工程建设影响的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实施前,对发现的文物进行发掘,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文物的破坏。
11、移民安置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置设施和绿化工程应与安置点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
12、尽快开展500kV开关站等涉及电磁辐射影响的建设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批复。
13、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项目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北部
建设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2×B25MW背压式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年利用小时数5500h,机组设计供热能力为280t/h;年发电量:2.75亿kWh/a;年供热量:445.69万GJ/a;热电比:562.74%;热效率:76.14%。本工程拟采用内蒙伊泰煤和蒙泰混煤,燃煤采用铁、海、公路运输,运煤公路为已建公路。本项目环保工程包括: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低氮燃烧器和SCR脱硝装置、1座150m高烟囱、废水处理设施和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建成后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2011)表1的要求,灰渣及脱硫石膏100%综合利用。正常工况下,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厂内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冷却塔排水和反渗透排水全部回用于工业生产服务用水;厂区雨水经汇集后排入厂址东侧排洪沟。本工程在采取各项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将关闭德隆热能锅炉房和供热范围内的58家分散小锅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3年8月16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公告了项目的基本信息(第一次公示);
2013年11月13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向公众公告了项目情况,并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询方式(第二次公示);
2013年11月15日,建设单位在相关基层组织信息公告栏中张贴了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环评报告简本公示10个工作日后,建设单位在项目周边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了个人和团体公众参与调查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地方政府承诺本项目验收前关闭供热范围内58家共65台燃煤小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采用低氮燃烧工艺,锅炉烟气采用SCR脱硝+石灰石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3台锅炉烟气共用1座烟囱排放,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50m。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原煤输送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输煤系统采用封闭的输煤栈桥,应对煤堆场定期喷淋抑尘。厂界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烟气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要求,并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建设本项目厂区给排水系统。部分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它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至临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分别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要求设置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及灰场,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尘措施,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危险品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6、项目设置氨罐区周围50m、煤场周围100m、灰场周围10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按《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烟气连续监测装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8、本项目涉及的配套供热管网工程、输变电设施工程须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应与项目同时设计、建设、投运,并作为项目试生产前提条件之一。
9、项目投运后,供热范围内现有65台燃煤锅炉应立即无条件关停。今后,本项目供热范围内不得新建各类小锅炉,此条作为本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
10、按《报告书》所述煤炭替代方案须落实到位,并作为本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
11、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项目名称:江苏华和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地点:扬中市西来桥镇临江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江苏华和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新建3×75t/h循环流化床(二用一备)配2×12MW背压发电机组,项目占地面积6.5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96亿元。
公众参与情况
1、于2014年2月21日、2014年4月21日在江苏省环保公众网(http://www.jshbgz.cn)上对本项目环评进行了两次网络公示,两次网上公示时间分别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环评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后,于2014年5月12日随机地给项目周边104名公众发放调查表,共收回104份,回收率100%。调查者中共有84人表示对本项目支持,20人有条件赞成,无人表示反对。持有条件赞成的被调查者对项目提出:建设单位需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扬中市人民政府承诺了限期淘汰本项目供热范围内的14台小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采用低氮燃烧工艺,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氨水为脱硝剂)+布袋除尘工艺+石灰石-石膏法脱硫,3台锅炉烟气共用1座烟囱排放,烟囱高度不得低于80m。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干煤棚采取半封闭结构并安装喷淋系统,输煤栈桥、碎煤机采取封闭结构,灰库、石灰石粉库应安装布袋除尘器。锅炉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建设本项目厂区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回用以外剩余的反渗透排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清下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江苏中海粮油污水站处理,厂区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分别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要求设置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如灰库房、渣仓、脱硫石膏库等,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尘措施,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危险品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6、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设置氨水罐区周围50m、干煤棚周围50m、石灰石粉库周围50m、灰库房周围50m为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按《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烟气连续监测装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8、做好厂区绿化工作,减轻本项目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9、本项目涉及的配套供热管网工程、输变电设施工程须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应与项目同时设计、建设、投运,并作为项目试生产前提条件之一。
10、项目投运后,供热范围内现有14台燃煤锅炉应立即无条件关停。今后,本项目供热范围内不得新建各类小锅炉,此条作
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
11、按《报告书》所述的煤炭替代方案须落实到位,并作为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
12、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