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概况(一)基本情况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厂址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新家园镇王坪村,占地约16.2公顷,现有员工187人。公司场地中心坐标为:北纬39°45′48″,东经112°55′32″。公司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9月#1机组建成并投产。总投资19.58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建设规模为2×200MW直接空冷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2008年12月,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8]582号文件《关于同煤国电王坪综合利用坑口电厂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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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2015自行监测方案

2015-02-05 17:3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厂址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新家园镇王坪村,占地约16.2公顷,现有员工187人。公司场地中心坐标为:北纬39°45′48″,东经112°55′32″。

公司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9月#1机组建成并投产。总投资19.58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建设规模为2×200MW直接空冷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

2008年12月,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8]582号文件《关于同煤国电王坪综合利用坑口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2013年2月4日,环境保护部以环验[2013]40号文《关于同煤国电王坪综合利用坑口电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批复王坪发电公司竣工环保验收。企业具体情况见表1-1。

(二)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机组配套环保设施有:炉内喷钙烟气脱硫装置及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高效布袋除尘器、180m高烟囱及烟道、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噪声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

1、废气处理

机组废气排放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等。

锅炉烟气除尘采用2套效率为99.9%的布袋除尘器;脱硫设施采用与锅炉配套的脱硫效率不低于90%的炉内喷钙脱硫装置及炉外湿法脱硫装置;2台锅炉烟气合用180米高烟囱排放。

每台机组在水平烟道安装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烟气分析仪监测项目为SO2、O2、温度、压力、NOx、烟尘、流速、烟气流量等,所有信号进入DCS控制系统,实现连续在线监测,并传送至朔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控中心。监测结果表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

2、废水处理

(1)工业废水主要为:辅机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冲洗及过滤器、超滤装置和反渗透冲洗排水、主厂房及辅助车间地面冲洗排水等,各类废水收集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干灰加湿和煤场喷洒用水等,设计处理能力为2×50m3/h。

(2)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规模为2×5m3/h,采用接触氧化处理工艺,经处理后送工业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3)含煤废水主要是输煤及煤转运站等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煤尘,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设计处理规模为2×10m3/h。

通过以上设施,王坪发电公司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全厂不设废水排放口。

3、噪声处理

机组主要噪声源包括:主厂房内的大型设备,如发电机、引风机、送风机等;锅炉排汽口;主厂房外其它大型设备如空冷塔、辅机循环冷却塔、风机、水泵等。

机组对噪声防治主要从噪声声源、噪声传播途径以及受声体等方面采取了防噪降噪措施。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消声器、封闭门窗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区及周边还采取了各种绿化措施进行辅助降噪。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一)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王坪发电公司废气主要来源是锅炉燃烧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从烟囱排放,两台机组共用一个烟囱。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3-1。

2、监测点位示意图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见下图。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3-2。

(二)废水监测方案

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公司建有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等废水处理系统,实现电厂废水零排放,不设废水排污口。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3-4

2、监测点位示意图

3、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3-5

4、分析结果评价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一级标准,见表3-6。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3-7。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见下图。

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

(四)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3-8。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3-9。

2、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噪声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3)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要求:王坪发电公司2名员工拟申请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颁发的环境监测上岗证(废气)。王坪发电公司与经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的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

5、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6、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委托监测

除烟气(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外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委托监测,委托监测项目包括烟气中汞浓度、林格曼黑度,废水,噪声以及周边环境。

五、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我公司按要求及时向朔州市环境保护局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朔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2、我公司通过公司对外网站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企业名称: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建全;所属行业:火力发电;地理位置:中心经度112º55ˊ32",中心纬度39º45ˊ48";生产周期:连续生产;联系方式:15235052518。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公司基础信息应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应于变更后的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2016年1月底前公布2015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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