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始建于1953年,是“一五”期间国家156项重点工程之一。五十多年来先后经历了六期扩建,其中前四期18.6万千瓦老机组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于2000年全部关停,目前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其中五期2×300MW机组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投产,六期2×300MW机组分别于1998年和1999年投产),是山西电网重要的电源支撑点。除电力生产外,我厂还承担着太原市区近2000万平方米的集中采暖供热任务。建厂以来,太一累计向社会输送电力1655亿千瓦时,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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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自行监测方案》公布(全文)

2015-02-02 14:3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一、 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始建于1953年,是“一五”期间国家156项重点工程之一。五十多年来先后经历了六期扩建,其中前四期18.6万千瓦老机组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于2000年全部关停,目前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其中五期2×300MW机组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投产,六期2×300MW机组分别于1998年和1999年投产),是山西电网重要的电源支撑点。除电力生产外,我厂还承担着太原市区近2000万平方米的集中采暖供热任务。建厂以来,太一累计向社会输送电力1655亿千瓦时,供热3.25亿吉焦。

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厂在职职工3094人。其中:全民职工2404人,集体职工297人,周边农村协议用工393人。此外,企业还有退休职工1411人。

五期11#、12#机组由于建设时间较早,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六期13#、14#机组于1996年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于1999年完成竣工验收。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国电太原第一热点厂处理有组织废气的环保设施有: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在建)。环保设施见下表

2、无组织废气处理设施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产生无组织废气的来源为煤场、灰场及运灰通道,煤场建有挡风抑尘墙,并安装有喷淋设施;灰场非工作面绿网全覆盖,工作面炉渣压实,运灰通道及灰场定期洒水车喷淋降尘。

3、废水处理设施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废水处理设施有2套工业水处理系统,分别处理五、六期的生产废水,采用物理法及反渗透工艺,设计能力600t/h。有一套生活水处理系统,处理厂区及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废水,采用生物处理工艺,设计能力200m3/h。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均会用生产环节,废水不外排。

4、噪声防治措施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噪声源主要有:发电机运行时的噪声、主要辅机设备如引风机运行时的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有: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消声器、厂房隔声、加固设备底座减震等

5、 排放方式及排口数量.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后通过烟囱排放大气,共有两个废气排口。其中五期11#、12#机组为1#排口,烟囱高210米。六期13#、14#机组为2#排口,烟囱高240米。废水于实现2007年实现“废水零排放”,无废水排放口。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一)监测方式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应开展自行监测项目有:有组织废气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无组织废气为煤场、灰场扬尘;厂界噪声监测。废水包括PH 、SS、COD、石油类、氨氮、氟化物。

根据《关于切实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考工作的通知》晋环办函〔2013〕183号文件要求,结合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实际情况,我厂开展自行监测的方式为委托监测方式,委托监测公司为山西晋科宇达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监测项目均为手工监测。

(二)自动监测设备情况

三、 手工监测方案

手工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厂界噪声,无组织扬尘监测。

(一)废气监测方案

1、 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为11#、12#、13#、14#锅炉,其中11#、12#共用1#排放口,13#、14#共用2#排放口。监测点位为各炉脱硫后尾部烟道。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每周1次,烟尘为每月1次。无组织废气排放源为煤场,监测点位为煤场挡风抑尘墙外,监测项目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 1次。

2、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1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3

废气污染源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4、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4

(二)废水监测方案

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等。为不断提高水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新鲜水消耗量。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了厂区排水系统,根据水质的不同进行分类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4。

2、监测点位示意图

见附件4 废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3、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5。

表6 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4、分析结果评价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一级标准,见表6。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 厂界噪声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1、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排放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开展。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8。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9。

(五)手动监测质量保证

1、人员要求:培养4名以上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过考核颁发的环境监测上岗证的人员,建立自测机构,并向省级环保部门申请,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资格认定。

2、监测方法要求:采用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与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督性监测方法保持一致。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进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前进行标定校准。

4、废气监测要求: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 T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

5、 厂界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要求进行,仪器在使用前、后应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6、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监测内容

自动监测内容见表10。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自动监测由第三方运营公司(中绿环保科技公司)负责,该公司的技术人员已取得省环保厅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符合具有两名以上持有省环保厅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的人员的要求。

2、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的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

3、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并保存三年。

五、委托监测

我单位全部监测项目均进行委托监测,委托公司为山西晋科宇达科技有限公司。

六、信息公开制度

(一) 公布方式

太原市环保局网站、厂区大屏幕、厂网。

(二) 公开内容

1、 基础信息

1、 经山西省环保厅备案、太原市环保局批准的自行监测方案

2、 自行监测结果

废气手动监的测监测时间、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出口浓度)、达标情况,监测完成后次日公布。厂界噪声监测每季度监测公布。

(三) 公布时限

1、 企业基础信息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时,于变更后5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 手工监测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成后次日公布。

3、 2015年一月底前公布2015年自行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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