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了解到,近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北京京能鹿鸣山官厅四期49MW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拟在7平方公里场区内建设20台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9MW,计划投资4.89亿元。
京环审〔2014〕508号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 北京京能鹿鸣山官厅四期49MW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评审A2014-0493)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官厅水库西南侧北岸,在7平方公里场区内建设20台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9MW,计划投资4.89亿元。该项目主要环境关注点是水源保护、废机油处置及施工期扬尘、噪声及生态恢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方案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建项目建设及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为保护地表饮用水源,须严格执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除风机塔外,在官厅水库479米高程以下不得建设管理、变电、维修、办公等附属设施。建设期、运营期须加强管理,禁止向水库库区排放任何污染物。
2、须配套设置风机塔防机油泄漏监防系统,编制环境事故风险应急预案,杜绝漏油事故发生。风机塔机油更换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油出入库区须密闭装运,不得遗洒泄漏。废机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妥善处理处置。
3、拟建项目固定噪声源须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风机塔施工须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减少对土地资源、植被的扰动与破坏。施工结束须及时恢复地表植被。
5、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认真落实《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依据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三、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须向市环保局申请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22日
(此文主动公开)
抄送: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