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整理发现:安徽省物价局10月份核定7份关于上网电价的请示,其中涉及火电2份,风电5份。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1号、2号机组执行除尘电价的函
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
你厂《关于潘三电厂办理除尘电价的请示》(潘三电政〔2014〕4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鉴于你厂1号、2号机组已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并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环保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皖价商〔2014〕68号)规定,同意你厂1号、2号机组自2014年8月14日起执行除尘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0月10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华电福新无为严桥48MW风电场上网电价的函
华电福新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华电福新无为严桥48MW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华电福新皖建〔2014〕16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无为严桥48MW风力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千瓦时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
2014年10月13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 4号机组执行除尘电价的函
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平圩二电执行除尘电价的请示》(淮平二电财〔2014〕1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3号、4号机组已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并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环保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皖价商〔2014〕68号)和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3〕138号)规定,同意你公司4号、3号机组分别自2013年9月25日、2014年6月25日起执行除尘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
你公司接到文件后,请及时与华东电网公司联系除尘电价款支付相关事宜。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0月11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华电福新无为严桥48MW风电场上网电价的函
华电福新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华电福新无为严桥48MW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华电福新皖建〔2014〕16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无为严桥48MW风力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千瓦时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
2014年10月13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国电皖能太湖风电有限公司徐桥风电场上网电价的函
国电皖能太湖风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湖徐桥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国皖太发〔2014〕15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太湖县徐桥46MW风电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千瓦时执行。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0月28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龙源定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能仁寺风电场上网电价的函
龙源定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源定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能仁寺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龙源定远〔2014〕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定远县能仁寺48.3MW风电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千瓦时执行。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0月28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龙源全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山风电场上网电价的函
龙源全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源全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山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龙源全椒〔2014〕30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全椒县大山48.3MW风电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千瓦时执行。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