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式产生背景瑞丽江一级水电站是中缅合作建成的第一个水电BOT(社会经济)项目。几年来在缅甸政局波动,电站周边武装冲突持续,多家中国在缅水电项目先后受损甚至退出的不利情况下,瑞丽江一级水电有限公司(下称瑞丽江公司)努力处理好与缅甸政府各方面及电站当地百姓的关系,赢得了各方的支持,确保了电站顺利建成投产,并成为中国在缅投资的水电项目中运营情况最好的企业。但由于近年来云南省汛期出现电力过剩情况,缅甸市场电力消纳能力有限,对于同时向中缅两国送电的瑞丽江电站来说,汛期电力销售成为难题。为突破这一困境,增加企业利润,瑞丽江公司大胆创新市场营销模式,努力开拓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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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电企业为主体的境外大用户直供电模式的构建

2014-11-06 13:29 来源:瑞丽江一级水电站 

一、模式产生背景

瑞丽江一级水电站是中缅合作建成的第一个水电BOT(社会经济)项目。几年来在缅甸政局波动,电站周边武装冲突持续,多家中国在缅水电项目先后受损甚至退出的不利情况下,瑞丽江一级水电有限公司(下称瑞丽江公司)努力处理好与缅甸政府各方面及电站当地百姓的关系,赢得了各方的支持,确保了电站顺利建成投产,并成为中国在缅投资的水电项目中运营情况最好的企业。但由于近年来云南省汛期出现电力过剩情况,缅甸市场电力消纳能力有限,对于同时向中缅两国送电的瑞丽江电站来说,汛期电力销售成为难题。为突破这一困境,增加企业利润,瑞丽江公司大胆创新市场营销模式,努力开拓电力销售市场。

二、内涵和构建实施

在集团公司和澜沧江公司大力支持下,以瑞丽江公司为主导,构建由我国境外电站直接向境外大用户供电,并由国内电网提供备网支撑、枯期补充供电及系统稳定服务的直供电方案,将我国“走出去”大型发电企业、大型综合矿企、国内电网系统及缅甸当地政府各自的需求完美的整合到一起,以达到破解电站自身电量销售难题,增加企业利润,实现中国“走出去”企业互利共赢的目的。构建过程及主要做法如下:

(一)研究缅甸电力市场,发掘售电商机

为突破汛期电量销售难题,瑞丽江公司组成攻关组,研究了瑞丽江电站所处的电力供需产业链,经过研究我们发现缅甸目前有多家中资大型冶金企业正在建设,但由于缅甸极为薄弱的电力系统,矿企的正常生产用电很难得到保证,严重制约企业发展,这些企业对充足稳定的电力供应有迫切需求。另一方面,与缅甸毗邻的中国云南电网运营商也正寻求进入缅甸市场,但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契机。对此,瑞丽江公司决定充分发挥瑞丽江电站装机容量大,运行管理先进,在缅甸信誉良好,及与云南电网相连,可获得云南电网供电稳定支撑的优势,谋求与中国在缅大型综合矿企——中色镍业达贡山镍矿的直供电合作。

瑞丽江公司牵头与达贡山镍矿及云南电网方面就直供电事宜进行了洽谈,通过一系列的工作,3 方均对直供电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和支持,成立联合工作组着手推进实施。

(二)处理好与当地政府的关系,获取理解和支持

瑞丽江电站和达贡山镍矿这样的大型项目均属于缅甸国家级的重点项目,与之相关的任何举动都会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因此供电项目实施前首要工作是做好缅甸政府的沟通解释工作。对此,瑞丽江公司与中色镍业组建了工作小组,与缅甸电力部、矿业部等多个部委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从各个方面充分解释和说明了镍矿不能直接采用缅甸电网供电的原因。由于瑞丽江公司多年来与缅方合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互利互惠原则,尤其是在缅甸严重缺电的枯水季节,积极响应缅甸政府的请求,尽电站最大努力支援缅方,双方早已建立了坚实的互信基础。基于对瑞丽江公司的信任及对项目具体情况的充分了解,缅方最终放弃了由缅甸电网向达贡山镍矿直接供电的想法,并同意达贡山镍矿建设镍矿至瑞丽江电站之间的专用输电线路,以合适的方式从瑞丽江电站获得电力供应,但同时也明确了瑞丽江电站必须作为供电的主体。

(三)构建“2+3”商务模式,实现多方共赢

为推进达贡山镍矿供电项目,瑞丽江公司主导并构建了“2+3”直供电商务模式,即同时签订“二方协议”和“三方协议”的模式:二方协议模式:瑞丽江公司与中色镍业公司签订《缅甸达贡山镍矿用电项目购售电协议》简称“二方协议”,通过该协议明确了瑞丽江电站作为达贡山供电项目唯一的售电主体,中色镍业公司作为达贡山供电项目售电主体的唯一购电主体,瑞丽江电站通过瑞达双回输电线路向达贡山镍矿直接供电。双方根据达贡山镍矿的用电需求商定双方之间的购售电量,电量交易价格及电力供应过程中的权责关系。

三方协议模式:瑞丽江公司、中色镍业公司、云南电网公司3 家企业签订《缅甸达贡山镍矿用电项目补充供电及辅助服务协议》,简称“三方协议”,通过该协议明确了云南电网公司在达贡山镍矿供电项目中通过云南电网瑞丽变电站与瑞丽江电站之间的输电线路(瑞瑞线)以瑞丽江电站为并网点与达贡山镍矿输电线路(瑞达线)并网运行,向达贡山镍矿提供补充供电及系统稳定服务(辅助服务)。即:当瑞丽江电站遇机组故障或枯水期供电不足时由瑞丽江电站通过瑞瑞线向云南电网购买电力再通过瑞达线输送(销售)给达贡山镍矿使用。为体现电网公司提供备网支持及提供电稳定辅助服务的价值,电网公司可以从瑞丽江电站与达贡山镍矿的交易电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辅助服务费。

达贡山镍矿直供电项目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均得到了较好的解决,项目建设工作得以顺利推进。2010年12 月24 日,瑞达I 回输电线路顺利完工并成功送电,标志着我国“走出去”企业之间首次大用直供电模式成功实现。

三、模式效果

(一)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1. 对瑞丽江公司:作为供电主体的瑞丽江电站不但大幅缓解了丰水期富余电力的消纳问题,突破了汛期电量销售困境,企业年平均利润比直供前增加2-2.5 亿元人民币,20 年的合同期累计将增加40-50 亿元人民币的销售利润。

2. 对达贡山镍矿:在“2+3”模式下,达贡山镍矿享受到了价格普遍低于中国国内大工业用户及缅甸大工业用电价格的优质电力,每年可为企业节约3.5 亿元人民币的电费开支。

3. 对云南电网公司:在未专门增加任何投资情况下,每年仅辅助服务费一项云南电网就将获得约8千多万人民币的净收入。

4. 对缅甸政府:作为资源所有国的缅甸政府直接从瑞丽江电站及达贡山镍矿的良好的生产经营中获取丰厚的分红及税收收入。

(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达贡山镍矿直供电项目成功构建了我国首个境外大用户直供电商务模式,首开先河地实现了我国境外投资的电源向我国境外大型用电企业供电,并成功地实现了我国境外发电企业、用电企业与国内电网之间的跨境资源整合互补,促进了缅甸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有力地支持和带动了缅甸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工业实力的增强,对缅甸及周边国家的稳定发展作出贡献。达贡山镍矿直供电模式的成功实践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大型国企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相互协作、攻坚克难的爱国互助精神,树立了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为我国“走出去”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及处理企业与所在国政府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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