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北电网公司、国网甘肃电力公司、国网陕西电力公司、华能酒泉风电公司、华能陕西秦岭发电公司在西安签订了《发电权跨省置换交易五方协议》,甘肃酒泉风电所属三家风场50.15万千瓦风机与陕西秦岭2台22万千瓦火电机组,约定于10-12月跨省转让电量0.5亿千瓦时。
针对部分省(区)受电量消纳机制不健全、电网调峰能力不足等因素造成弃风、弃光的情况,西北能源监管局和西北电网公司自2013年起研究利用送出通道和跨省联络线剩余容量,由新能源企业向省外火电企业购买发电权,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实现新能源电量跨省消纳的机制。今年4月,在一季度厂网议事委员会上,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各位委员对《西北电网新能源与火电发电权跨省置换交易暂行办法》进行讨论,听取了有关意见和建议。7月,两家单位向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汇报了相关工作思路,得到了国家能源局的肯定和支持,之后赴甘肃进行了专项调研,进一步了解新能源运行的实际情况。8月,《西北电网新能源与火电发电权跨省置换交易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之后西北电网公司组织各方协商、签订交易协议。
根据《西北电网新能源与火电发电权跨省置换交易暂行办法》,交易中电网企业向新能源机组结算的上网电价和补贴不变,新能源和火电企业自主协商转让费用,火电企业出让发电量的同时得到补偿,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网损和输电费用。
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这项工作取得了重要突破,西北能源监管局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会同西北电网公司完善相关规则、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和电力节能减排,服务于西北电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