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局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云南部分)项目征收会泽县集体林地179.6238公顷,标志着象鼻岭水电站林地使用正式获得“绿卡”。
象鼻岭水电站属省级界河电站,电站位于云南省会泽县与贵州省威宁县交界的牛栏江上,是牛栏江梯级开发的第三级电站,水库总库容2.63亿m3,装机容量240MW,多年平均发电量9.3亿KW.h,电站以220KV从威宁变接入贵州电网。
由于其特殊的区位环境和国家政策要求,且该站征占使用林地指标较大,黔西北水电厂领导高度重视并将其列为2014年度重点攻坚工作。近两年云南省内工程建设项目较多,国家批准使用云南省使用林地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化解难题,该厂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与云南省林业厅及林业主管部门协调,千方百计解决在工程建设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近两年的艰辛努力,终于取得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许可,为该站依法依规使用林地迈出坚实的一步,为后续手续办理及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原标题:象鼻岭水电站使用林地获国家林业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