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落实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举措落实东北振兴政策,共139条。关注之激发市场活力 吸引民企在吉林省试点设立民营银行据了解,吉林省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对省级负责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前置审批事项“同级审批”对口承接工作,并依法将市(州)、县(市)负责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事项下放地方负责。同时

首页 > 风电 > 风电产业 > 报道 > 正文

东北振兴政策落实意见:将风电纳入国家工程采购范围

2014-10-14 16:2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毕成功

近日,吉林省政府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落实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举措落实东北振兴政策,共139条。

关注之激发市场活力 吸引民企在吉林省试点设立民营银行

据了解,吉林省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对省级负责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前置审批事项“同级审批”对口承接工作,并依法将市(州)、县(市)负责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事项下放地方负责。

同时,鼓励吉林省重点装备制造企业享受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

深入推进民营经济配套改革,支持长春市纳入国家在东北地区民营经济改革试点范围。

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出台民营经济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实施意见。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领域遴选一批重大项目,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另外,积极吸引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作为发起人在吉林省试点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外资以及各类新型社会资本以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深入推进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试点,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领域,选择价格调整机制明确、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积极推广PPP等模式。

关注之深化国企改革 支持长春、吉林等地与中央企业共建产业园区

吉林省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建立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拿出本级国有企业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另外,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积极支持省内国有资本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动省内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

《意见》还提出,吉林省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制定出台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大力推进中央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争取组建跨省的区域性(或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完善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加快推进经营不善国有企业的重组和退出。

争取中央企业的重要分支机构和重大投资项目向吉林省配置和布局。积极争取中央企业和地方协同发展政策支持。

加强中央企业与地方合作,支持长春、吉林等地与中央企业共建产业园区。

关注之创新驱动发展 在全省组织开展创新企业百强试点

吉林省将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改革实验。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和高端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制造、高性能纤维、油页岩综合利用等吉林省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产业链,完善研发、中试、转化、推广、应用等环节有效链接的“舟桥”机制,组建若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省校合作,组织实施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积极推进在长春市开展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试点。

另外,围绕高速动车组、智能制造装备、遥感卫星及应用、无人机、地球探测关键设备、精密机械制造、先进检验检测仪器、半导体激光设备、集成电路、物联网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集中实施一批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促进重大技术、产品、装备等应用示范。

同时,积极争取更多企业纳入国家创新企业百强试点,在全省组织开展创新企业百强试点工作。争取在长春市、延吉市各设立1个“国家人才服务发展示范区”。

关注之提升产业竞争力 将轨道交通、风电等纳入国家工程采购范围

据了解,在做强传统优势产业方面,吉林省将积极争取将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换热设备、电气设备、矿山机械、风电、核电等装备纳入国家重点工程采购范围。重点支持高铁等重大技术装备走出去,鼓励建材、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成套设备境外输出和国外建厂。

同时,进一步提升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重点布局奥迪Q工厂和汽车关键零部件、化工新材料、畜禽产品深加工、玉米深加工、以矿泉水为代表的长白山特色食品等领域重大项目;培育壮大装备制造、医药健康、建筑、旅游四大新支柱产业,重点布局高端装备、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建筑产业化、生态旅游等领域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基地建设,全面改造提升种植、养殖、加工、物流等产业水平,重点支持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吉林省布局“健康米”、“放心肉”等种植、养殖及加工一体化基地建设。

除此之外,吉林省还将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围绕医药健康、生物制造、生物农业、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九大产业专项计划,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争取国家优先支持。

关注之农业可持续发展 组织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

吉林省将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巩固提升商品粮生产核心区地位。扎实推进全国新增1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西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2740万亩。

同时,组织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大对土壤有机质提升、养分平衡、耕地质量检测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等的资金支持力度。另外,通过实施微灌、喷灌等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大力推广节水管材规模化生产,带动节水技术和设备制造业发展。加强粮食产销区合作,鼓励引导销区粮食企业到吉林省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向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倾斜。积极推动在吉林省设立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快吉林省31个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尽快完成增加仓容15.5亿斤任务。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加快对吉林省危仓老库进行维修改造。

关注之推动城市转型发展 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

据悉,吉林省将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推动各地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做好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明确建新区、拆旧区、企业搬迁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任务。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有关部门安排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时,要加强协调,合力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各地要安排适度资金支持本地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的搬迁改造工作。

同时,加大对已列入国家首批试点的吉林市哈达湾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推动力度。重点推动前期工作较完善的长春市铁北、四平市铁东等城区老工业区和部分独立工矿区纳入国家支持范围。按照因地制宜、宜改则改、宜搬则搬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工作。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任务。

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稳妥推进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吉林省将鼓励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供热、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养护。

关注之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力争2014年年底前开工建设松原机场

在交通网络建设方面,吉林省将加快吉林至珲春、辽源至长春、白城至镇西等铁路建设。

积极推进长春至白城、长春至西巴彦花、四平至松江河、敦化至松江河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小沟岭至抚松、靖宇至通化、通化至梅河口、四平至长春、长春至双辽、辽源至乌龙岭、坦途至镇赉、白城至洮南、吉林至荒岗、集安至通化等高速公路建设,并力争开工辉南至白山至临江、龙井至大浦柴河、东丰至双辽、长春至拉林河、榆树至松原、松原至通榆高速公路项目以及国道203线长岭至金宝屯段、肇源至松原段普通公路建设。

另外,吉林省将力争2014年年底前完成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可研报告评审工作。尽快完成延吉机场迁建选址批复、预可研报告编制及空港经济区设立工作。力争2014年年底前开工建设松原机场。争取吉林二台子机场改扩建项目开工。推进四平军民合用机场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长春地铁1、2号线建设,争取尽早竣工通车。

关注之保障和改善民生 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在民生方面,吉林省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超前做好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分解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时,对国有工矿、国有林区、国有垦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重点倾斜。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争取国家对吉林省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力争10年左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落实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续保政策。

另外,努力促进就业创业增收。加大对大规模失业的预防、调节,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基础台账和信息数据库。

对未就业的困难人员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对已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税收减免以及自主创业等扶持政策。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制定更加优惠的就业创业政策,吸引域外和留学归国的高校毕业、本地生源毕业生和外省在吉林省高校就读的毕业生在吉林省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加快大学生创业园建设。

关注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重点推进西部地区河湖连通工程

吉林省将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研究制定国有林区改革方案,争取将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逐步纳入停止商业性采伐范围。加快实施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治理步伐。推进松辽平原等重点湿地保护,实施流域湿地生态补水工程。

另外,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湿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进湿地生态移民,并率先启动向海核心区生态移民试点工程。实施湿地修复与建设、乡镇环境综合治理、植树造林与生态恢复、小流域治理与水土保持等重点项目,有效改善湖泊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和完善查干湖、松花湖、龙湾湖等重点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快西部生态建设。重点推进西部地区河湖连通工程。争取国家退牧还林和退耕还草试点。加快三北五期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推进西部防沙治沙规划实施。支持白城市开展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关注之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 推动珲春出口加工区上升为珲春综合保税区

吉林省将积极支持国家启动中俄远东开发合作机制,务实推进扎鲁比诺万能海港合作项目,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和俄罗斯开发区实现紧密型合作。积极参与筹备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

同时,推动珲春出口加工区上升为珲春综合保税区。积极推进阿里巴巴“菜鸟”物流等项目落位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加快推进吉林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积极推进“三区”联动(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俄罗斯远东超前发展区、中朝罗先经贸区)、“两港”并举(俄罗斯扎鲁比诺港、朝鲜罗津港)建设,大力发展内贸外运。

积极协调省内地方炼油企业实施改造升级,支持包括中直企业在内的吉林石化、新大石化、松原石化、立安石化等原油加工企业获得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原油配额,配置给符合条件的中直企业和地方炼油企业。

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国家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给予部分国家和地区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关注之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支持吉林省符合条件金融机构

到境外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吉林省将深入贯彻落实支农再贷款和支小再贷款政策措施,努力增加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来源。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优惠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工具,加大对支农和支小信贷投放力度。

同时,积极协调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总部机构在信贷规模和资源配置上优先给予吉林省支持,不断强化政策性金融先导功能,努力扩大资金投放。发挥商业性金融创新优势,多种渠道增加资金投放。鼓励和支持吉林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工具。鼓励和支持吉林省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可转债。支持吉林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积极参与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储备吉林省产业投资项目,争取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对吉林省支持。积极争取银监会对吉林省成立金融租赁公司相关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争取吸引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在吉林省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原标题:吉林省出台东北振兴政策落实意见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